[請益] 房客遲繳房租
如題 有先上網爬文,若押金收兩個月則要在房客拖欠四個月後方可申訴
房客目前已遲繳共兩個月(之前就已經有拖欠紀錄,事後有補上,總之都不按時繳一堆理由),今天完全不回訊息
但目前狀況比較比較特別的是,一年合約已經到期(目前又過幾個月了),當時未再簽合約(等於現在在沒有合約的情況下一個月一個月續),想請問這樣情況,我可以自行清空他的東西還是如何處理較妥當?
非常謝謝各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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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TT留言評論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1.12.30.40 (臺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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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裡好像不是租屋版@@ 也不是法律版 雖然是萬能房屋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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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搞成不定期租約阿 這種房客快結束關係比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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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紀錄不好,為什麼約滿了不續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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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這狀況看來是不定期租約了~幫Q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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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租屋一律付半個月到一個月繳代管,不然房客不付房租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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己催還要怕被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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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代管出這種事一律請代管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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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你內文看起來你對法規理解有誤,建議你找專業的人幫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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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理吧!!你這要打的字太多了而且你跑錯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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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滿就叫他滾蛋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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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定期租約的條件是持續有繳房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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趕快把人趕走
噓
左轉法律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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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被拖過六個月,最後請他自己搬走租金不用還
推
存證信函先送
噓
這裡不是租屋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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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他搬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