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求助] 該不該離婚
※ 引述《HuangTzHuan ()》之銘言:
: 看到不少錯誤資訊,有點看不下去
: 月領「稅後」50 萬日元是多還是少,查一下表就知道
: https://www.nta.go.jp/publication/pamph/gensen/zeigakuhyo2021/02.htm
: 如果沒申報扶養的話,稅前月薪大約是 70 萬日元
: 如果申報扶養三人 (太太加兩個小孩) 的話,稅前月薪大約是 65 萬日元
: 換算下來年薪大約是 780~840 萬日元
: 考慮到全日本的平均年薪是 300 萬日元、東京平均年薪是 450 萬日元
: 年薪 800 萬日元說不上是高薪,但也絕不是隨便就有的薪資水準
: 至於月薪稅後 50 萬日元在東京能過得怎麼樣?
: 當然最大的支出是房租,看住在哪區,
: 從每月一兩萬到一二十萬日元 (甚至更高) 都有可能
: 很多網友指出的交通費,有不少單位是可以報銷交通費的 (而且可以免稅)
: 剩下就是水電瓦斯網路食費等等
: 日本外食雖然貴,但自炊的話其實相當便宜
: 這幾年的食材通膨甚至低於臺灣
: 所以真要省錢,月薪稅後 50 萬日元要存下 1/2 甚至 2/3 是可能的
: 回到原發文者的問題,離婚會不會更有保障
: 首先,原發文者說先生不同意離婚
: 既然先生不同意,那就只能上法庭了
: 但先生有做出什麼會讓法官判離的行為嗎?
: 家暴?拒絕扶養?分居?
: 如果拿不出什麼籌碼,可能連離婚都沒辦法
: 再來如果真的成功離婚了,我們看看離婚後所有的選擇:
: a. 兩個孩子歸女方:
: 1. 女方全職帶小孩:只靠前夫的扶養費 (前面有網友說很難大於三萬臺幣)
: 是否能負擔一大兩小所有的食衣住行?
: 2. 女方工作:加上不到三萬元的扶養費,
: 是否有能力負擔一大兩小所有的食衣住行,外加兩個小孩的工作期間照護費用?
: b. 夫妻各一個孩子 (先不論哪一個歸男方哪一個歸女方):
: 1. 女方全職帶小孩:沒有扶養費,要怎麼負擔一大一小所有的食衣住行?
: 2. 女方工作:沒有扶養費,是否有能力負擔一大一小所有的食衣住行,
: 外加一個小孩的工作期間照護費用?
: c. 兩個孩子歸男方:
: 女方的工作要能負擔自己的食衣住行,外加每月要給男方不到三萬的扶養費
: 所以要請原發文者自己思考,每一個選擇自己負擔的可能性,
: 以及和現狀相比是否「更有保障」?
: 與其思考是否離婚,我覺得原發文者更應該和先生坐下來討論未來的規劃
: 先生預計在日本工作多久?
: 如果只是短期 (數個月到一年),是不是咬牙撐一下先生很快就回來了
: 如果先生打算長久在日本發展
: 那就要討論先生將太太小孩接到日本的計畫和時間點
: 如果先生擺明自己要長久在日本發展但不想接太太小孩過去,那差不多可以準備離婚了
這篇重點完全不對
這系列的推文在評論月薪50萬日幣是多或少
是建立在跨海工作的前提下
光是國內 南部人北漂都要算南北物價和生活成本了
本國人若是要到海外工作
就算在當地是相對高的薪資
扣掉跨海增加的生活成本
薪資沒有跳一大截是絕對不划算的
難道去一個薪資水準只有台灣一半的國家
領當地的頂薪有很棒嗎?
實際上絕對數字就是不夠
再來是這位先生家裡有兩小
其中一個甚至是特殊生
這點薪資差距說要刷資歷
不好意思現實不允許
先生應該面對現實 該養家就要養家
都幾歲了不要做不切實際的夢
太太都要燃燒殆盡了還在刷什麼資歷
但回到原本的問題
離婚會不會比較好
高機率不會
原po根本放不下小孩
就不存在把小孩丟給夫家的選項
離婚後先生只要付不多的贍養費
剩下原po就要自己全扛
原po大概已經離開職場許久
離婚後不一定能順利回歸職場
連公婆的免費房都沒得住
根本不划算
離婚真的不會比較好 別離
只是先生去海外也是原po自己同意的
現在他擺爛 板友在這邊罵一罵他也不會突然大徹大悟改過自新
只能說自己選的 想辦法轉念比較實際
真的撐不下去的話看看娘家能不能支援
如果先生有明確規劃何時會回台就咬牙撐過去
沒有的話趕快跟他訂一個時間
--
推本篇
這篇務實,推。
大推!
同這篇 如果真的要離婚只有放棄小孩這個選項 但..
推
推
日本的薪資水準只有臺灣一半嗎?
就別離婚繼續當假面夫妻,每天看夫妻吵架,兩個小
孩一起壞掉
就算丈夫回台也只會躲遠遠的,妻子把小孩當情緒配
偶,每天說爸爸的不是,最後還不是抱怨要不是為了你
們早就跟你爸離婚了
推 務實
真的撐不下去快找一些特殊兒的社群社團求援,相信
會有人支援的,幾個家庭一起相約出來走走總比在家
崩潰好
那篇認為自己找到資料,可以證明「50餐日幣可以存1/
2-2/3」這部分不是腦補,但網友反問的1.去新環境多
出來的費用、2.分居兩地多出來的開銷、3.陪伴情緒價
值都是腦補或短期工作不需要考量。
可是他自己也不知道租房費用跟先生是否自己煮,這樣
也能說自己沒有腦補,因為有資料可以證明自己。我真
的是傻眼,論文這樣寫,會被批到死
推本篇,原原po不肯放棄小孩的前提,就註定離不了
婚,或離婚會更慘。
海外薪資一定要比國內高一大截才能補足不同住的匱乏
(還不一定能用錢解決),日幣匯率就是爛沒什麼好說
的,但這也是先生目前的極限了,他不需要馬上回來,
但他們勢必要改變目前模式
像h大說請特教系學生來陪伴,是很不錯的建議。一開
始一定要媽媽在身邊陪著上課,但久了只要小朋友能接
受這個家教,媽媽就可以去做自己的事、打工之類的,
也能跟外界接觸。原po如果你有看到,請你要看長遠一
點,不要為了省錢只看現況,那真的是死局,很難解
你也要把時間分給老二,在特殊兒的家庭裡,其餘兄弟
姐妹很常被犧牲,需要你的關心,這很難但這必須做到
,祝福您們早日找到平衡點
好的,我再多了解,謝謝
爆
首Po是否同意記者抄文:NO 結婚九年,有兩個小孩。 老大八歲,領有身心障礙手冊(自閉症) 老二剛滿五歲。 結婚後先生一直覺得經濟壓力很大,1X
不然建議你自己出來創業吧 看買個天然材料 做手工食品去賣 早上9點收單,11點外送 自己安排工作時間30
搞不懂妳要離什麼? 老公自願當海外ATM不香嗎? 妳現在形容的問題,離婚後通通都有 還會被踢出去,多一個房租 少一個在日本的家用ATM17
我想請問一下,您說結婚九年,結婚四年後先生博士班畢業,今年去日本工作,那中間的五 年他在做甚麼?在台灣做博士後嗎? 您可能不太了解博士生態,一般做博士後兩三年已經是極限了,因為博士後是預備找到教職 前的暫時狀態,如果兩三年還找不到,就不要再浪費時間,應該直接去業界。博士後是越做 越貶值的。日本工作月薪五十萬,我猜也是研究機構,對日後的職涯並沒有太大的幫助。51
亞斯聰明是聰明 但要看聰明在甚麼 地方,例如聰明在 音樂,你就慘了 音樂要培養起來1
要離婚要分析一下現實 1.去工作能賺多少 能養活自己嗎 2.不夠狠心要帶小孩 有足夠的保姆費用嗎 3.看起來沒房子 足夠的房租嗎 4.有錢打撫養權官司嗎爆
理論上 會去國外工作的博士 應該是理工博 如果以台灣科技業 進對產業 應該年薪 200以上沒太大困難 待日本薪水才11萬真的不值 如果是為過水賺一兩年經驗還可 建 議先生回台工作 分擔育兒職務才是 不要下班只會打電動 另外了解一下先生出國工作的想法跟規劃是什 至少妳會比較安心跟期望 總不會是在日本工作待到退休吧 這對妳跟小孩生活及發展都會有不小問題爆
看到不少錯誤資訊,有點看不下去 月領「稅後」50 萬日元是多還是少,查一下表就知道 如果沒申報扶養的話,稅前月薪大約是 70 萬日元 如果申報扶養三人 (太太加兩個小孩) 的話,稅前月薪大約是 65 萬日元5
原PO妳投入職場月薪大概多少? 先生博士學歷出國前月薪6萬、原PO0元 先生出國工作洗資歷還不到半年月薪10萬 原PO一樣0元但缺少一個照顧小孩的人 先生洗經歷回台有助於薪資提升53
咬牙撐下去的目的是什麼?等老公光榮回台拿高薪嗎?雖然我不理解原po第一篇開頭因為 收入問題想離婚的想法,但顧小孩的壓力我是可以理解的。 偽單親顧兩個,集中一個還是高需求孩子,這其實很地獄,如果我照顧的壓力再加上緊繃 的經濟壓力,想逃離也是情有可原。 我覺得問題是在老公婆家這邊,都知道女生沒後援,兒子又在異地打工、孫子又特別需要
爆
Re: 吵架一直往痛點踩身心俱疲小弟已婚爸 看了老婆原po文跟先生的第一篇 還有先生介紹原生家庭那篇 其他篇都在跟鄉民吵就沒仔細看 我只能說,我站在小孩那邊爆
Re: [求助] 因為性生活快離婚胎盤前置人流不實際, 夫家有錢不想放棄, 說真的世事沒我都要這種選項, 唯一解從公婆下手,他們如果想要孫,恭喜解套:挾金孫令天下 直接當富3代的媽,富2代想一周14次也不用理他,12
Re: [心情] 五味雜陳 時好時壞不太懂為啥一大堆人都用小孩當藉口 看起來原PO你就不想要太太精神外遇 但是你太太就做不到 然後也沒有很堅持不能離婚 那麼這樣看起來就是離婚就是最佳解啊15
Re: [求助] 請問我該怎麼辦?分享最近身邊案例 朋友雙薪家庭, 一家四口, 婚前娘家買給小倆口住,登記朋友名字。 去年她高中好姐妹工作輪調,暫時來借住一個月,6
Re: [求助] 請問我該怎麼辦?就分看來看 先不管算盤精不精的問題 主要先看目的 手段 跟 爭端 目的 1. 你們要找大一點的房子 (有共識)3
Re: [閒聊] 還沒開始就要結束了離婚不離婚只是一個形式 問題在於是原PO未來幾年 對於這段婚姻的想像是什麼 假設不離婚好了 原PO太太就算願意跟你出國2
Re: [求助] 不知道該不該繼續原文恕刪 剛好一早有些許空檔,如果原po真的想聽聽另一種想法,如不嫌棄就姑且看看,看著原po情況在某些點上與我當年有點類似(但我沒有像原po老公是在外地)、(我有小孩了)、(我也沒族群問題)、只能說情況類似,但不完全一樣。 廣大鄉民都很熱心的想給予原po想法建議,但我看來看去很多都是說公婆恐怖之類,老公怎樣怎樣之類,說真的,這算哪門子建議阿? 正所謂:「清官難斷家務事」,我們又不是原po又或者原po的家人,為何能代替原po指責對方家庭? 原po當年願意年紀輕輕就嫁,代表對方也有一定程度上是原po愛上的,況且結婚前就知道是遠距離,不是嗎?婚前就知道公婆家已經有房子要給原po住?(這些婚前就已知的認知很重要,原po可能要想一下當初有沒有這些先決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