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求助] 地價稅VS遷戶籍
※ 引述《yenshingreal (yenshingreal)》之銘言:
: 我和我老婆在婚前各自有房子,結婚後,她遷到我戶籍下,也因為這樣,她房子的地價稅
: 可能會增加(因某些因素她爸媽無法遷到她戶籍下),她希望可以遷回去原戶籍,才不會多
: 繳地價稅,但也顧慮到遷回原戶籍,我爸媽會有意見,想請問版上大大們有沒有類似的狀
: 況可以分享建議?
: 另外,她原戶籍遷到我戶籍下,對她的房產有無影響?算是空屋嗎?(對於這點,我老婆感?
: 沒安全感,自己的戶籍不在自己的房子下,擔心房子被...)
: 我目前想到的解決方法大概有:
: 1.和爸媽溝通,讓我老婆遷回原戶籍地
老婆戶籍遷哪都要管…..
成年人了 可以自己決定戶籍掛哪
我結婚老婆也沒遷來我這啊
: 2.維持在我戶籍下,增加的地價稅金我幫她繳(房貸每月已幫她出一半了)
先跟你說一下 婚姻懲罰制度
婚前各自有房 都可以自用地價稅
婚後 就算房子還是掛各自戶籍
也只有一個自用地價稅額度喔
所以你老婆遷回去一樣沒用的
你應該做的是 你自己這間掛父母或祖父祖母的戶籍申請自用地價稅
老婆那間掛老婆戶籍申請自用地價稅
這樣才能兩個自用
如果你的父母 祖父母本身沒在掛自用地價稅的話
假如
: 3.客觀分析,遷不遷戶籍的影響有哪些?(例如:高雄、台南生育補助津貼可能不同,其他
: 托育補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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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篇正解
長知識了(可是我們沒有兩間房)
s大的專業不容置喙,原文則是還沒長大
推 遷戶口不需要請示爸媽嗎
請問房屋稅呢?有沒有掛戶口好像有差?
房屋稅沒差 不用掛戶口 夫妻跟小孩未成年合計三戶 所以一般小孩成年很香 可以獨立出去當戶長享受自用房屋稅率 基本上房屋稅影響較小 自用是1.2% 非自用1.5-3.6% 決定權在地方政府 地方政府為了選票 像新莊就是香香的1.5% 原原po所提到的地價稅 就差比較多 千分之二跟百分之一 差了五倍
推
推
正解啊!差了五倍,合理節稅,但前提當然得父母或岳
父母同意遷戶籍
讓老婆遷戶籍出來就是錯誤選項
好專業這篇
結婚制度真的是懲罰~報稅也是
說個笑話 政府鼓勵結婚
推這篇
我記得夫妻只能選一間當自用住宅?遷戶籍也沒用
自用住宅分地價稅跟房屋稅 其實交易的時候還會涉及土增或房地合一 以地價稅來說 夫妻只能擇一沒錯 同時裡面也要掛夫妻其中一個人的戶籍
夫妻只能選一戶真的超莫名其妙,但現行法規就是這
樣。
真的 反正就是守法囉 我剛結婚的時候 我老婆媽媽就在肖想我的自用地價 我自己用在我住的這間 但我丈母娘地價稅比較重 想用貼錢的方式換我去掛他們家的自用 (如果房子丈母娘過給老婆的話) 我一點都不想 我這間從買到現在漲了200多 萬一我自用沒了 就少了400萬的免稅額 還說為什麼要賣 賣了要住哪 (我六間房子想住哪你管我) 後面我好不容易解釋 老婆以成年子女身份掛在丈母娘房子名下自用 我維持原狀 原本還跟老婆說好 她掛我可能會想賣的那間掛六年我們就有400萬免稅額了…..
推 我只差兩間房就可以學這個正確做法了
專業推
此篇正解
土地用公告地價當稅基,基本上對有錢人沒啥感覺吧
稅基真的是個笑話 可是差個兩三萬加減 沒人愛多繳稅的
※ 編輯: s26492755 (60.251.41.81 臺灣), 10/12/2021 16:40:26好複雜...!!
好專業,聽不懂,難怪我一間房都沒有XD
長知識!!
正解,真的辦過就知道了。婚姻懲罰
正確
地價
稅牽
父母
沒用
吧,
房產
還是
自己
的啊
報告 直系 可以 父母 戶籍 名字 自己 就算 自用 實務 沒試 因為 我媽 有房
※ 編輯: s26492755 (60.251.41.81 臺灣), 10/14/2021 11:08:06明明都是中文 我卻看不懂你們在說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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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看來,地價稅其實省沒多少, 反而政府提供的生育及育兒補助會有差別的, 大部分會限制設籍滿一年,或要求夫妻設籍同一縣巿。 單看你們對生育有無計畫,以及兩個縣巿補助何者優? 如果有育兒計畫,建議戶籍地設在實際的居住地為佳。19
我一直以為會有稅務員的板友來回答… 我去年有做過短暫的職代所以就幫忙回答一下順便當作複習,但擔心回答錯,還是希望各 位有問題請打給稅捐處,他們都很樂意回答。 其實前幾篇講的沒什麼問題,就是幫大家科普一下 夫妻擇一處是有法規在的,但如果你們雙方尚有直系親屬父母(岳父岳母)、祖父母或者98
首Po我和我老婆在婚前各自有房子,結婚後,她遷到我戶籍下,也因為這樣,她房子的地價稅 可能會增加(因某些因素她爸媽無法遷到她戶籍下),她希望可以遷回去原戶籍,才不會多 繳地價稅,但也顧慮到遷回原戶籍,我爸媽會有意見,想請問版上大大們有沒有類似的狀 況可以分享建議? 另外,她原戶籍遷到我戶籍下,對她的房產有無影響?算是空屋嗎?(對於這點,我老婆感到9
依據戶籍法,戶籍要根據居住事實來認定。 所以合法的途徑只有兩種 1.原po太太繼續住在先生的房子,戶籍也在先生的房子。 2.原po太太搬到她名下的房子,戶籍也遷到她名下房子。 我的建議就是不要違法,住哪裡,戶籍地就在哪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