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救不救?
重症病人但不符合安寧,積極治療有機會恢復。因sedation目前意識不清。未婚無子女,親人有兩個哥哥及母親,目前醫療決策都由二哥決定(大哥不管事,母親未被告知),原本預計手術但二哥不想救拒簽同意書(患者為家裡問題人物,就連現在的狀況也是他自己搞出來的/疑似自殺)。問過醫院法務,個案有親屬不適用緊急醫療,只能做好紀錄
想問的是:是否真的只能遵照二哥意見,不開刀最後讓他死於敗血症?還是要讓他醒問他想不想活?如果他也不想活是否就能真的不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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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不太可能輸,因為緊急避難阻卻違法。民事不知道
身為他的主治,應該要如何自保?
沒有醫療代理人的話,父母排位比兄弟姊妹前面,有考慮開
家庭會議或直接聯絡病患母親嗎?想要不被告的話,至少要
搞清楚對方家人的意向,不然真的出事後就算二哥不告,換
成大哥或媽媽來告一樣很麻煩
家庭會議有在想,不過之前病解時二哥就直言不想80歲老母
傷心所以不希望鵄븠
請護理長召開跨科討論會,讓主管到場,請社工聯絡直系家
屬
有跨科討論會多一份記錄,真的成司法事件多一份盡力的文
件
我也沒有很知道啦你參考看看
當然是找全部家屬來開會做紀錄
全部抓過來開會
沒開會的話就電話錄音
不然就跟他說不想爸爸在受苦的話就簽DNR
開刀的問題還好,當然是照家屬意願,除非你開刀保證會好
起來會活下來,那才有是不是要違背家屬意願的問題
當然是讓病人醒問他要不要活 本人最大欸…
家庭會議第一 開不成就按照醫療常規處理
最好是家族會議,沒辦法的話至少要讓媽媽知道,媽媽在繼
承順位上也比較前面
什麼叫會好? 幾個月後能生活自理嗎? 還是一年後還
是臥床NG. 先說說會好的定義
如果真是自殺,你把他救醒了他說不要救也挺尷尬
病人有沒有預立醫療決定書或委任代理人之類的?
更暗黑的是繼承順位的問題
手術同意沒有順位問題 安寧同意才有
債務繼承吧。 開完刀住進安養院反覆搞個一兩年才死。
債務再給兄弟繼承。
這案不是卡在手術同意 是卡在手術"不同意"
很多鄉民在那邊討論沒有家屬了話緊急開刀怎麼辦 快笑死
實務上緊急開刀一點問題都沒有 台灣醫院醫師絕對救到底XD
問題都是出在 "不開刀" 誰要來決定
因為電話打不通所以通知其他家屬
如果符合緊急醫療要件就開下去囉!
沒錯 緊急開刀一定沒問題 不開刀才可能有問題
但是病情是一定要通知家屬 直系怎麼能跳過
除非是本人表達不讓誰知道
會告人的是活著的家屬,就把全部的人叫過來開會留下記
錄
從法律上看二哥憑什麼幫整個家族做決定?
自殺代表本人不想活,何必再問?
對呀 要死結果死不成更慘
但有任何文件簽署可以保護你 說病人本人不想活嗎?
病人萬一翻盤說我只是嚇人,弄巧成拙,我沒有想死,會很
尷尬
為了告醫生努力活過來
病人先活過來再說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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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kings4 (dog day) 看板: medstudent 標題: Re: [問題] 救不救? 時間: Fri Apr 26 08:39:59 2024 謝謝大家的回饋。補充說明一下,患者是青壯年男性,自焚(據旁人描述)致全身85% 三度 燒傷,目前生命徵象穩定。傷口不清創的話,可預期不出兩周將因敗血症死亡。這樣程度的19
這個案例的確是困難,如果純就法律面的話,末學分享一點個人看法,看能不能釣 出專家來指導一下。 說在前面,法律上不太存在完全無敵的作法,畢竟原告可以提出各種千奇百怪的主 張來訴訟。不過在刑事上犯罪事實由檢察官進行認定,有一定的原則可循;民事上 則是由提出該主張的人負舉證責任(民事訴訟法277)。所以真的講法律面,除了法5
首Po謝謝s大的回文 ,讓我釐清了許多盲點。 因為有好心的版友提醒我病人隱私的問題、以及這還是屬於進行中的案例 未免節外生枝、我將原本兩篇刪文並對患者的背景資料稍做修正 僅以回s大的文章做留存(引述內文有關個案稱謂的部分一併做更動,請s大包涵) 方便大家日後若有面臨類似狀況能有例可循6
鍵盤安寧大濕忍不住手癢回一下 純聊天和學術分享討論,不作為臨床處置參考 因為看的是原PO修文後的,就依此參考回文 補充說明一下,患者是潑汽油自焚(據旁人描述)致全身85% 三度燒傷,目前生命徵象 穩定。傷口不清創的話,可預期不出兩周將因敗血症死亡。這樣程度的燒傷,如果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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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閒聊] 想聽聽究竟誰的問題比較大文長~~~ 先說一下家裡狀況 婆婆中風在安養中心,公公去世 家裡就住 二嫂+約3歲小孩+二伯(軍職週末才會回來)爆
[心情] 爸爸可能會離開…抱歉我現在心情很亂、又找不到人陪我說話… 所以想上來發文尋求一些意見跟協助 禮拜六突然接到醫院來電説父親緊急入院、一開始還以為是詐騙電話,後來才知道他是因 為胰臟急性發炎自己到醫院、然後被要求要住院治療 沒想到住院之後狀況越來越糟、開始出現瞻妄症狀、昨天被送往加護病房。醫生告知狀況20
[問卦] 投名狀三弟是不是甲甲?三弟很奇怪 大哥二哥都在搞女人 還因為搞了同一個女人 自相殘殺 三弟卻只在乎兄弟情8
[討論] 又是安樂死議題哈佛大學的嚴重頭部外傷死亡率比台大醫院還要高,讓他感到很奇怪, 研究後才發現哈佛大學不救植物人, 但是中華文化卻有一句話是「螻蟻尚且偷生、好死不如歹活」, 因此安樂死的議題其實不是醫療問題,而是文化上的問題。 以上為新聞內容,不想討論說的人7
Re: [問卦] 安樂死可以拿金鐘獎 但就是不立法的原因一般安寧都是等到相當末期 可能病人的生命不到一個月才走上安寧 但我們也看到有很多病人的病情進展還沒到符合安寧的階段 可是病人在長期的治療下而導致生活品質不佳 什麼腹水肺積水骨轉移疼痛等等3
[問卦] 有病人自主法跟安寧療護為何需要安樂死台灣有病人自主權利法跟安寧療護為何還需要安樂死? 依病人自主權利法規定,完成預立醫療決定的民眾,若未來某天成為末期病人、永久植物人 、極重度失智,或發生不可逆轉昏迷及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重症,可以選擇接受、拒絕 或撤除維持生命治療、人工營養及流體餵養。6
[心得] 《生死之間》醫生以救人為天職,但對於無法救治的病人該怎麼辦? 大家都說是”醫生”,但鮮少人討論到該怎麼面對”醫死” 推薦指數:★★★★☆ 本書寫著作為醫生面對救與不救兩難的實際案例 故事精采發人省思,讀起來十分流暢3
[問題] 母親的15公分肝腫瘤週日晚上接到親戚電話 母親昏倒無力緊急送至醫院 隔日醫院說明體內有三顆腫瘤 最大的15公分的肝腫瘤 因為出血週一先緊急手術止血2
Re: [閒聊] 單身或獨居者要開刀的話怎麼辦??看什麼類型的手術 如果是小手術(不影響生命安全和意識清楚如痔瘡、骨折...)醫院通常會允許病人獨自開刀,但是台灣並沒有全責護理,術後需要人照顧的話要預先請好看護 腦部心臟的大型手術,目前還是需要親屬(父母兄弟姐妹夫妻、滿20歲的子女、通常同居人前妻前夫會通融,包含同性伴侶),可以在人清楚的時候指定醫療代理人,暫時沒在臨床遇到啦? 又單又老又窮沒有預先準備的話(例如遊民),緊急醫療可以由醫院警衛當見證人去開刀、 後續需要的耗材社工會介入,偶爾可以請到經費可能有幾天的看護,剩下的都是護理人員扛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