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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問題] 救不救?

看板medstudent標題Re: [問題] 救不救?作者
kings4
(dog d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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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kings4 (dog day) 看板: medstudent
標題: Re: [問題] 救不救?
時間: Fri Apr 26 08:39:59 2024

謝謝大家的回饋。補充說明一下,患者是青壯年男性,自焚(據旁人描述)致全身85% 三度燒傷,目前生命徵象穩定。傷口不清創的話,可預期不出兩周將因敗血症死亡。這樣程度的燒傷,如果有強烈求生意志以及家庭支持,是有機會生活自理甚至從事輕便工作,但這過程十分艱辛漫長。以此案為例,僅有微薄的社服系統支持一定是無以爲繼。所以我個人的想法是by nature,但我怎麼想不重要,重要的是,若後續真因此有法律糾紛,要如何滴水不漏,防患未然。我的問題都是法律問題:
1. 二哥在第一天病解就簽署DNR, 但DNR真的適用於這個案?
2.若家庭會議開不成,真的可以採緊急醫療模式抓去開?開完回來死掉責任歸屬?
3.若病人不想被救,是否醫療契約關係就能不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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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lyaway210004/26 08:491. 不符合

wayhone04/26 08:501.DNR簽署排序父母>兄弟姐妹,且需有兩位VS同意為末期,

wayhone04/26 08:50DNR才生效。所以病人母親勢必要知道病人現在的醫療狀況。

wayhone04/26 08:502.(等高人回答...)

wayhone04/26 08:503.除非病人之前曾經簽過預立醫療(ACP),且目前也有兩位VS

wayhone04/26 08:50同意末期,不然如果僅“依照先前的意思不開刀”,法律站

wayhone04/26 08:50不住...

flyaway210004/26 08:50抱歉我的意思是,DNR跟開清創沒關係

jiinder04/26 08:53DNR只是「需要急救」的當下不急救,跟是否需要接受「積

jiinder04/26 08:53極治療」無關吧 別搞混了

flyaway210004/26 09:00「二哥不讓媽媽知道」這件事一定要擺平 不然後續很麻

flyaway210004/26 09:00煩 這要請醫院社工跟法務處理 醫師不要自己扛

Tosca04/26 09:12法律問題要找律師找法務 醫師們不要亂自作聰明=.=

Tosca04/26 09:12這種情況應該直接問院方該怎麼辦?

Tosca04/26 09:13然後二哥不讓媽媽知道 這有甚麼好擺平的啦 乾我們屁事啦XD

Tosca04/26 09:13說穿了如果遇到家屬就是直接錄音講明白寫明白 家屬要簽字

flyaway210004/26 10:04媽媽總有一天會知道小兒子死了吧 到時候大哥二哥再來

flyaway210004/26 10:04反悔也是不無可能 當然這種情況醫院一定不會有罪 但

flyaway210004/26 10:04被告就是要跑法院很麻煩

kings404/26 10:05謝謝大家,直接找法務ㄧ起來開家庭會議

aliceeeeee04/26 10:19自焚85%三度燒傷 如果是我就不想被救 只想要止痛安寧

aliceeeeee04/26 10:19照顧

gr103104/26 10:28劇情走向看來要是真掛了 媽媽問起來醫院高機率接二哥黑鍋

biup204/26 10:52媽媽一定要告知,二哥順位沒媽媽高,媽媽不來,以後就是二

biup204/26 10:52哥背刺你

Clarist04/26 11:09對方可以AAD吧

IMPMatthew04/26 11:44那種狀況沒辦法AAD吧,他要怎麼離開醫院?

inconspicous04/26 11:46回家等natural course啊,很多人不都留最後一口氣AA

inconspicous04/26 11:46D

rushhour04/26 12:04先問你如果病人死亡你可以開死診嗎?如果不是可以開死診

rushhour04/26 12:04的自然死,憑什麼不治療?

flamer04/26 12:10多開會就對了

frgthy04/26 13:21醫院應該都有類似倫理委員會的組織,抓他們出來

frgthy04/26 13:22DNR不是這樣用的,適用族群要先釐清

frgthy04/26 13:27如果要開可以引用醫療法60條,但要能證明情況危急,這部

frgthy04/26 13:28分要跟醫院法務確認,萬一事後家屬告,醫師可能要自己舉

frgthy04/26 13:28證,舉證之所在、敗訴之所在,要有信心提出支持是情況危

frgthy04/26 13:28急的證據

frgthy04/26 13:29DNR建議參考安寧緩和醫療條例第三跟七條

Atima04/26 13:44這種鍋唷 就是越多人背越好

Atima04/26 13:44所以直接上報 找家屬一起開會

Atima04/26 13:44另外要先找到可以付醫療費的最重要

Atima04/26 13:45如果大家都不願意付錢 那法院上也站得住腳

Atima04/26 13:45另外這種CASE一般不建議積極治療

Atima04/26 13:46預後不好 家屬反而怪東怪西

Atima04/26 13:46走natural 反正爛掉 以後就跟家屬兩手一攤 之前叫開不開

Atima04/26 13:47現在要後悔 反正當時你們自己不簽的

mightymouse04/26 14:29到時候媽媽吵起來二哥絕對甩鍋給醫院

※ 編輯: kings4 (223.139.8.177 臺灣), 04/26/2024 14:33:37

※ 編輯: kings4 (223.139.8.177 臺灣), 04/26/2024 15:27:36

kings404/26 15:34抱歉手機編輯不熟,希望沒有修到推文才是

stationary04/26 15:37把病人弄醒然後讓他自己決定,你不是說生命徵象穩定嗎

stationary04/26 15:37?那為什麼要家屬決定?簽DNR時二哥是順位第一法

stationary04/26 15:37律代理人嗎?如果不是這樣簽不行喔別的家屬是可以反咬

stationary04/26 15:37的到時你跳到黃河都洗不清

daze04/26 15:44DNR不是順位第一的簽沒有不行,只要前順位的不明示反對就可

daze04/26 15:46以。但這個case的主要問題也不是在DNR吧。

daze04/26 15:47把sedation關掉換fentanyl上去,把病患弄醒,的確是個可能解

daze04/26 15:48法。病患自主勝過所有代理人。

Aldridge04/26 15:49各位不擔心病人隱私嗎?

joe0112joe04/26 16:05如果穩定的話,現在Sedation是否必要?讓病人醒過來下

joe0112joe04/26 16:05決定吧

frgthy04/26 16:18這事件可以當倫理與法律教案了

ainamk04/26 17:08倫理委員會跟法務就是這個情況下用的

linamadeus04/26 17:15就不清創,打抗生素就好了

swine04/26 18:36找醫院法務跟家屬一起開會,出事至少醫院會幫忙分攤責任

silverowl04/26 18:55自焚個案的自主意志是可以採信的嗎?

stationary04/26 19:33你有什麼證據證明不可採信?

frgthy04/26 21:45能不能採信也不是一個醫生說了算

silverowl04/27 00:29不要用問句來回答問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