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著作權蟑螂抓到了 上傳種子片源誘網友盜
問個我想不太懂的法律問題
今天片源是片商同意下放上去的,那片商還能主張這是盜版嗎?
如果不是盜版了話,我現在想到有可能違法的地方是BT有上傳及,所以就算片源是合法的,二次散布便是非法
但還有一個問題沒有解決:
該公司是利用下載種子的IP去抓人,但光靠這個有辦法得知下載者的上傳時間和上傳量嗎?如果不行要怎麼證明下載者有觸犯著作權法。並竟下載種子只能證明有下載觀看的意圖,但這又不違法,因為片源是片商自己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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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TT留言評論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00.252.70 (臺灣)
※ PTT 網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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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片商同意的 片商應該是主張不知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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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才會認知上傳的這幾個是侵權加詐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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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像可以跟電信業者調資料,只要查出你上傳的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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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IP就可以找到人
對,但調查電信紀錄是檢察官的職權,片商在提告時沒辦法提供這樣的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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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手法已經很多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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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能從下載方能得知輔種者的IP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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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說其實釣魚不罰。但是很多民眾收到信怕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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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版權方會假裝善意提出和解,和解只要雙方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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並簽字就好了,畢竟這是告訴乃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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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調,之前就覺得怪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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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因是台灣法律沒有正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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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yuzuki (1.200.252.70 臺灣), 01/05/2022 09:41:57
片商怎麼可能放 感覺很蠢
噓
錯板。去讀幾年法律系。
推
結果與神同行盜版擺在youtube 快兩年卻沒下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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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恕刪。 沒看到起訴書先就現有的新聞稿來觀察,其中一段話:「......各公司也樂此不疲引進影 片交給他們去取締,朋分和解金,誘使公眾犯罪,以圖私利」,看起來這些被告把電影放 上網誘使網友下載,再告網友違反著作權法的行為(下稱釣魚),電影公司似乎可能知悉或 有授權?43
超馬好手林義傑(現名林瀚駩)旗下所經營的真相智財顧問公司,昨(8日)遭檢警搜索, 檢方複訊後諭令林義傑20萬元交保、許姓負責人10萬交保。據了解,檢警調查發現真相智 財顧問公司猶如著作權蟑螂,且手法更進化,先從國外取得許多電影的授權後,未在台灣 公開播映,再涉嫌利用下載軟體BT上傳這些電影種子引誘網友下載,再搜尋下載者IP向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