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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閒聊] 解約,房東刁難!怎辦

看板toberich標題Re: [閒聊] 解約,房東刁難!怎辦作者
jamo
(hi)
時間推噓 1 推:1 噓:0 →:1

※ 引述《Dannybigma (可口)》之銘言:
: 小弟我遇到一個很大的麻煩
: 我把時間點講解一下
: 100年6/20~107年6/20是上一個房客的合約
: 107年3/10~109年3/10號是我的合約
: 《我在109年3/10號續約,5/10號解約》
: 一個月房租5萬,押金25萬
: 上一個房客我認識,也是他叫我來接這個店面
: 我跟他說好:冷氣、檯子加起來給他8萬
: 但是合約上的內容,是我跟屋主重新打的!
: 前天準備要回押金時,房東說要恢復到100年6/20號的屋況!
: 我是滿頭霧水??????
: 我是跟他說:我在107年3/10號跟你打合約時 房屋就這樣了啊!
: 他只回我一句:你是接上一個房客的約,所以你要接他爛攤子!
: 我實在滿頭問號?
: 請問各位高手,這有解嗎?
: 謝謝各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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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ent from JPTT on my iPhone
我建議你乖乖回覆吧,拆掉其實不會花很多
只是最近好像有新法規
清運變貴很多

就算你跟房東的合約雙方扯不請
(合約一定會有回覆原狀條款,只是你們對原狀的時點定義不同)
按正常來說你是頂讓自然是承接前一手的合約

我知道你想堅持1070310簽約所以以當時屋況為準
但這說不通,
說到底你如果認為你不是承接前一手而是另訂新約
那麼回覆的責任就在你朋友身上
因為它沒有恢復成跟當初房東合約的原狀交給你

所以我是房東只要把你朋友傳喚來作證
到底107年轉手時沒有回覆原狀是不是你們雙方合意頂讓
還是你朋友扔下爛攤子沒有履行回覆原狀義務
而你是不知情的接手第三方
你覺得你朋友會說你是承接他的合約還是支持你的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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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kopake05/13 07:56推專業

Heiken05/13 10:52要看當時前業者有沒有被罰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