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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討論] 大巨蛋合約就沒寫要留給職棒比賽吧

看板Baseball標題Re: [討論] 大巨蛋合約就沒寫要留給職棒比賽吧作者
mynameisdick
(我就是屌)
時間推噓 推:0 噓:0 →:0

※ 引述《Adelaide66 (baby66」!喊冤:」!喊)》之銘言:
: 其實沒什麼必要生氣 在商言商
: 球團覺得划的來就租來排賽程 對方也不會拒絕
: 現在就是球團不肯吃非假日時段
: 只想挑最好吃的地方吃 那當然會變這樣
: 畢竟對方就是商人 誰出價高 誰預約的早 就留給誰
: 如果當初只想吃週末時段 那就一開始就寫到合約裡面 規定需要留多少時間給職棒比賽: 如果沒有 那就是照遊戲規則走了吧?

是喔? 那要不要去回顧一下,這塊「精華地段」為啥要獨厚遠雄?
你知道那邊的地價,現在一坪多少錢嗎?
結果台北市政府把這麼大一塊精華地段,幾乎算是無償送給了遠雄
還讓遠雄改掉原本的設計,無中生有生出一堆商業設施,差點搞到不能打棒球
結果你還在幫遠雄說話,真的笑掉別人大牙

https://www.cna.com.tw/news/ahel/202407040352.aspx
這篇新聞寫得很清楚,大巨蛋要辦演唱會可以,但就是要通過台北市政府體育局同意
等等,你不是說大巨蛋「在商言商」嗎?
怎麼辦個演唱會,還要台北市政府體育局同意呢?
體育局哪時候管到演唱會舉辦去了?
就是因為大巨蛋「本來就不是拿來辦演唱會」的啊
更何況當初大巨蛋會採用BOT的方式興建,就是跟財團一人一半協商
政府不出資,但是財團也必須依照政府當時的都市規劃去做興建
怎麼現在變成遠雄整碗捧去,還要笑政府和職棒?

對~沒錯你職棒沒有錢就是活該
但好笑的是,當年不是因為「職棒」,你遠雄可以圈到這麼精華的台北市土地?
你遠雄真的厲害,為何不在河濱公園還是塭仔圳自己蓋一座巨蛋就好了?
就是因為那個地段,才有蓋巨蛋的價值,也才讓遠雄等於挾天子以令諸侯
照你的理論現在高鐵也是只有一家,「在商言商」所以我們一般賤民根本不配搭高鐵囉?真的需要好好回去年一下書,BOT到底背後的精神和法源,你就不會說出這麼可笑的言論了

不過看台北市政府這麼軟腳,明年球季真的是且看且珍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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