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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討論] 妨礙守備定義?

看板Baseball標題Re: [討論] 妨礙守備定義?作者
CHLee6803
(撒挖搭茲納優喜)
時間推噓 5 推:5 噓:0 →:0

※ 引述《closer0616 (closer0616)》之銘言:
: 我查一下維基百科
: 情況一 打擊者出球後,若球碰觸到攻擊方的球員或裁判的身體而造成球的方向改變,: 致使守備方無法準確進行守備動作,則碰觸到球的球員或裁判被判定妨礙守備。若為球員: 碰觸到比賽進行球,則該名球員出局;若裁判員碰觸到比賽進行球,則算界內球,比賽繼: 續進行。
:


有鑑於小弟我在該文的推文內有提及之規則打得太過混亂,這邊再做回文來幫各位整理
一下,因為上面團長fb文那邊有關於該案例聯盟之回覆所以這邊只針對擊出之球受到裁
判之妨礙相關條文做整理,有少列到的條文再麻煩各位幫忙補充,感謝

----------------------------------文長注意------------------------------------

5.05(a)(4)通過野手(除投手以外)之界內球,或觸及野手(包括投手),在界內區觸及裁判員或跑壘員。

5.05(b)(4)界內球於觸及野手以前在界內區觸及裁判員或跑壘員。界內球通過野手(投
手除外)、或於觸及野手(包括投手)之後觸及裁判員,仍為比賽進行中。

5.06(b)(3)(B)擊球員在不虞被判出局情況下獲一壘之安全進壘權, 迫使該跑壘員須讓出佔有之壘;或界內球觸及野手(包括投手)前、或通過野手(投手除外)前,在界內區觸及裁判員或其他跑壘員時。

5.06(c)(6)界內球在觸及內野手(包括投手)前,於界內區域觸及跑壘員或裁判員;或通過內野手(不包括投手)前觸及裁判員—被迫進壘之跑壘員得進次壘。界內球觸及跑壘
員,若有下列情形時,為比賽進行中,裁判員不得宣告跑壘員出局:
①界內球穿過或通過內野手後,其他內野手已無守備機會,該球立即觸及該內野手後方
之跑壘員
②界內球遭內野手觸偏後再觸及跑壘員。
【5.06(c)(6)原註】若界內球反彈通過投手後觸及位於內野區的裁判員,為比賽停止球。若擊出球於界內區域觸及野手後,仍於飛行狀態觸及跑壘員或裁判員,若該球被野手接獲時,不得視為確實接捕,且仍為比賽進行中。
【註】界內球於界外區域觸及裁判員時為比賽進行中。

6.01(f)教練及裁判之妨礙 Coach and Umpire Interference 若傳球偶然觸及壘指導教練,或投球、傳球觸及裁判員時,為活球並為比賽進行中;若壘指導教練妨礙傳球時,跑壘員應出局。
【6.01(f)原註】 裁判員的妨礙發生於:(1)主審妨礙捕手企圖阻止盜壘的傳球動作。(2)擊出之球在通過野手前(投手除外)界內區觸及裁判員。裁判的妨礙包含捕手向投手回傳球之傳球動作。

規則補述3.22【裁判碰觸擊出球及傳球之妨礙】 (A) 裁判妨礙僅限於立於內野區,碰觸未通過內野手之擊出球始可成立。碰觸時宣告為比賽停止球,擊跑員上一壘,壘上跑壘員回原壘,除非強迫進壘。若裁判閃躲不及碰觸野手傳球時,則不視為裁判妨礙,為比賽進行中【棒球規則 5.06(c)(6)原註】


基本上是這樣,這些規則和規則補述現在都可以在中職官網上查到,也因為這些條文比較複雜的關係,絕對不要相信維基百科上面所寫的,一切條文應以棒球規則為準,有興趣的朋友可以去讀讀看,對於看棒球或打棒球上一定會有幫助,遇到那些不懂規則的球迷可以跟他們解釋,遇到不想更新規則的老裁判可以尻洗他們(x,當然我相信原PO也是想了解
關於妨礙守備的定義,但強烈建議從規則和補述下去翻最好,推文比較兇一些先跟原PO道個歉。



題外話,在執法面有關於妨礙守備及跑壘之認定其實跟好壞球一樣都是裁判之主觀認定,而且只要有意圖妨礙即可宣判,以該案例來說,我認為擊跑員違反規則跑在壘線之內,只要捕手有做出向一壘進行守備之行為(傳球)即可宣判妨礙守備,但是若考慮上裁判之移補位的問題,必須在1秒內做出判斷並宣判是一件不易的事情

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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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imgur.com/a/eHj8w18



昂拜真的沒那麼好當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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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TT留言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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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CHLee6803 (106.1.111.135 臺灣), 08/07/2023 15:08:50

carwhat08/07 15:09問就是找機器人當裁判

GoToCHT08/07 15:11為何可以挑戰?

MeeToo08/07 15:47沒意見 以後所有傳一壘刺殺的一致就好

MeeToo08/07 15:49有踩到界內 有往一壘傳就一率出局

bill32108/07 16:07裁判有說至少要一隻腳踩在線上,阿富那個判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