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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討論] 以MLB波西條款 解讀昨日本壘攻防戰

看板Baseball標題Re: [討論] 以MLB波西條款 解讀昨日本壘攻防戰作者
roelove
(柔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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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PO分享的規則是2014年波西條款剛推行的初版,之後因為不斷的爭議,弄到大聯盟官方不得不出面解釋,進而對第二條規則加上補述 - Rule 6.01(i)(2) Comment (原Rule 7.13(2) Comment)。

此後,波西條款不再是一個「死板的」規則(單純看捕手是否在未持球前阻擋本壘丶跑壘路線),而是依據裁判的自由心證。如果裁判認定不論捕手在未持球前是否阻擋本壘丶跑壘路線,跑壘員都會被判出局,那便不構成捕手妨礙跑壘員試圖得分。反之,如果裁判認定本可安全得分的跑壘員,卻因捕手阻擋而無法觸壘被觸殺出局時,便構成捕手違規。

在解讀這個例子之前,要先了解兩個概念:

第一,無論在什麼情況下,都不能衝撞捕手,但碰觸是允許的,尤其是在滑壘的情況下。

第二,捕手接到球後,是否就可以佔據本壘?答案是不一定。我想這個答案會出乎大多數人的意料,不過仔細想想,如果捕手接到球後,就視為合法佔據本壘,在非強迫進壘的狀況下,跟封殺其實也差不了太多(捕手只要把本壘佔好佔滿,跑者就沒戲了),比賽便少了本壘攻防的精彩好戲。所以,在比賽實務上,當捕手持球佔據本壘時,會被視為本壘的延伸,而產生2種可能:

- 當捕手先觸殺跑者,視為捕手合法佔據本壘,跑者出局。

- 當跑者先觸碰到捕手(一般是以滑壘的方式),視為捕手非法佔據本壘,得分算。

回到這個例子,我看重播的感覺是林宥穎「先」被卡到(主播丶球評也有這麼說),捕手「才」完成觸殺,按MLB規則,應該維持原判,得分算。

https://youtu.be/5k3S5OsqVbs


※ 引述《DoncicInPTT (東七七)》之銘言:
: ※ 引述《t52101t (OhHo)》之銘言:
: : 其中A, B是規定跑壘員跟罰則 和捕手站位有關的應該是C
: : (C) 無法避免的碰觸
: 我自己覺得MLB規章比較好懂
: 7.13第一點,跑者不得跑離壘線並試圖與本壘接球員產生衝撞,如果發生此項情況,主

: 7.13第二點,捕手不得阻擋跑者試圖得分的進壘路線,除非已掌握住球,否則裁判得判
: 從這兩點來解釋
: 你是跑者
: 你就乖乖滑壘,別想去撞,你想去衝撞,就算撞掉了球,還是一樣判出局
: 你是捕手
: 先以接到回傳球為主要目的,別想先用腳檔,沒接到球前,都不能擋路。
: 再換句話說
: 你捕手,只要接到球了,任何人就是跑者都不能來撞你。
: 捕手可以放心,更專心掌握回傳球
: 不用擔心是不是會被跑者撞掉
: 回到這個CASE,在這個時間點
: 捕手手已經接到回傳球了
: http://i.imgur.com/MqeBBa6.jpg

圖 以MLB波西條款 解讀昨日本壘攻防戰
: http://i.imgur.com/s2eli9F.jpg
圖 以MLB波西條款 解讀昨日本壘攻防戰
: 我的解讀是,因為捕手已經接到球了
: 這時候捕手最大
: 因為波西條款保護捕手手避免危險衝撞緣故
: 我會覺得所有爭議就是出在去年這個
: https://youtu.be/3zGdlW9wHcE
: 明明無論如何都是出局的東西
: 被解讀成SAFE,然後還不認錯
: 還要硬解釋,硬凹
: 才會導致大家都看不懂
: 目前自己統整下來觀點
: 掌握好球,捕手最大,不能衝撞
: 還沒掌握好球,跑者大,不能去檔他路徑
: 有錯請指教,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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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TT留言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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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lackpigOuO08/27 15:56一個規則各自解釋 反正看顏色大家開心XD

blackpigOuO08/27 15:57然後中職發生的事還是拿中職規則比較好

shifa08/27 16:17台灣有台灣的玩法 這樣?

hohohohohoka08/27 17:38MLB現在其實也沒在抓捕手擋人了 接球後都馬上擋

很簡單,因為MLB的捕手經過7年的經驗跟訓練,已經直覺會讓出本壘板,只要跑壘員有一 條不受阻礙到本壘的跑壘路線,裁判便不能引用波西條款。美職教練對捕手的指導是,不 論持球與否,都讓出本壘板,採用野手觸殺的方式,以避免可能對捕手不利的情況。 這點CPBL中林宥穎可以算是教科書典範。

※ 編輯: roelove (27.125.177.189 新加坡), 08/27/2021 18:33:46

finalzerd08/28 08:08講3小夢話,林懂還沒腳觸壘就被觸殺了

這個play因為捕手擋住林宥穎的跑壘/滑壘路徑,所以比的是捕手先觸殺或是林宥穎先碰 觸到捕手。 ——— 在比賽實務上,當捕手持球佔據本壘時,會被視為本壘的延伸,而產生2種可能: - 當捕手先觸殺跑者,視為捕手合法佔據本壘,跑者出局。 - 當跑者先觸碰到捕手(一般是以滑壘的方式),視為捕手非法佔據本壘,得分算。

※ 編輯: roelove (111.65.71.155 新加坡), 08/28/2021 10:56:19

finalzerd08/28 12:34捕手還有兩公尺就接到球的,是林董自己要閃開的

finalzerd08/28 12:37林董還沒摸到本壘就被觸殺了,更別講捕手持球更是正規

finalzerd08/28 12:37阻擋觸殺,這個案例只有一種解法,林董自己要閃掉捕手

finalzerd08/28 12:37,而不是事後再FB取暖,然後被人酸爆

finalzerd08/28 12:38捕手只要持球了,就完全沒有阻擋的問題

光是這句,這知道你完全不懂波西條款

finalzerd08/28 12:38跑者自己滑壘技術練好,該側滑就側滑

finalzerd08/28 12:39不要像林董這樣,被觸殺了才來取暖打臉

finalzerd08/28 12:39要判定捕手非法佔據本壘,必須要捕手未持球

finalzerd08/28 12:40但是此案例,捕手早在2公尺前就接到球了

finalzerd08/28 12:40林董往捕手滑過去的方式,反而容易造成雙方受傷

這張照片是捕手接到球「前」的一瞬間,有沒有2公尺,見人見智,重點是林宥穎在接到 球前「已經」在滑壘了,反而是捕手應讓出一條不受阻礙到本壘的跑壘路線。

http://i.imgur.com/MqeBBa6.jpg

圖 以MLB波西條款 解讀昨日本壘攻防戰
※ 編輯: roelove (27.125.177.189 新加坡), 09/05/2021 12:0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