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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問題] 大家會覺得球員受訪是他們的責任嗎?

看板Baseball標題Re: [問題] 大家會覺得球員受訪是他們的責任嗎?作者
w9
(王9)
時間推噓12 推:14 噓:2 →:29

先說個人觀點,我也支持職業球員應配合接受採訪,但板上的討論中有很多時候根本就已經失焦了

職業球員該不該配合接受採訪,最大的關鍵就是有沒有記入勞資雙方簽訂的合約中,如果沒有那什麼都是多講的啦,如果有,這個議題才能上升至「責任義務」的層級

即使合約中有相關約定,媒體記者也沒有權利直接批評球員,畢竟婉拒採訪並不是什麼有違善良風俗的舉動,而且合約是由勞資雙方簽訂而成,就算球員違約不接受採訪,能出面的始終是立約的資方啊,干你媒體什麼事?又不是你各位記者簽的

因此小弟雖然也認同球員最好是配合採訪,但如果球隊不吭聲,記者始終沒什麼資格來數落球員,正確的流程應該先由媒體向球團抗議,再看球團要不要要求球員履約,如果球團有意見,那這時球員就該承受壓力了,但如果連球團都沒意見,你大記者們根本就沒資格出來嘴好嗎

※ 引述《foam0406 (南山南)》之銘言:
: 如題
: 剛剛突然跳出卓卓的新節目【地獄來早茶】
: https://youtu.be/354LNrCmdjM
: 前面跟啾啾麥聊了霸林傑兩次MVP因為個人信仰的原因拒絕接受媒體訪問的事
: 啾啾麥表示:
: 你看NBA哪個人不給訪?還會有相對應罰款,中職32年的職業聯賽,竟然還搞不定這種

: 後來卓卓說只能柔性勸導
: 啾啾麥就說:道德勸說!
: 先說我不是樂天或霸的球迷
: 隨便A就知道
: 但是他們一副球員就該給媒體訪問的樣子,我是不知道這是球員的責任嗎?還是職業聯

: 一定要這樣?
: 不然我覺得這也僅僅是球員對不起球團吧?因為球團可能要顧及形象還有經營,但他也

: 是靠曝光而是靠球技吃飯的,當然更不是給記者養的
: 啾啾麥還說魚幫水水幫魚,可以給你們曝光,但你看過去洋將留下來的難道是因為有媒

: 緣觀眾緣嗎?一堆投的爛但受球迷喜愛的洋將還不是被丟了?
: 為啥這兩個人說的好像球員就該給訪,還要“道德”勸說,雖然可能只是玩笑,但我不

: 得這有什麼道德問題,聽了有點刺耳
: 大家也都覺得球員就是該受訪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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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TT留言評論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9.216.236.130 (臺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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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alWill10/12 20:34沒寫進合約就單純道德勸說啊,寫進合約其實就是法律層面

RealWill10/12 20:34而不是道德層面。

但我前面有說,我認為婉拒採訪不屬於違反善良風俗的舉動,我認為就也不在道德勸說容 許的範圍內

※ 編輯: w9 (49.216.236.130 臺灣), 10/12/2021 20:37:08

KGarnett0510/12 20:37在中職看來在就有相關規定了,就算沒有那今後一定會寫

KGarnett0510/12 20:38更清楚,不會有職業運動聯盟球團挺球員不用配合媒體的

hk12990010/12 20:38假如沒寫在球員合約 寫在轉播合約也是一樣

hk12990010/12 20:39不配合就是傷害球隊 甚至轉播單位都可以施壓

對,同意,但重點就是要先讓媒體出現在合約上,否則我認為媒體譴責施壓於程序上是有 問題的

※ 編輯: w9 (49.216.236.130 臺灣), 10/12/2021 20:40:39

RealWill10/12 20:40職業道德跟善良風俗沒有絕對關係。

要如何定義球員以療傷為由婉拒賽後訪問是違反職業道德? 我以為球員賽後儘速接受療傷,確保自身健康也是職業道德的一種樣態

psychicaler10/12 20:40按程序來,也是聯盟和球團處罰

※ 編輯: w9 (49.216.236.130 臺灣), 10/12/2021 20:43:04

psychicaler10/12 20:42媒體出聲譴責是依據事實批評,屬於媒體合法自由

批評譴責必須有所本,今天假設沒有明文規定要求球員賽後不得接受治療而婉拒訪問,那 媒體要依據什麼來譴責批評?自己的心情嗎?

※ 編輯: w9 (49.216.236.130 臺灣), 10/12/2021 20:46:43

RealWill10/12 20:44如果都要合約約束媒體才能寫的話,很多報導輿論都不存在

RealWill10/12 20:44了。

psychicaler10/12 20:44其他造假行為傷了媒體公信力,也不利推廣運動

同上回應內容,姑且不論球員的理由是否真實,如果有人表示賽後身體不適迫切需要接受 治療,進而婉拒採訪,那媒體要依據什麼來進行譴責批評?

※ 編輯: w9 (49.216.236.130 臺灣), 10/12/2021 20:50:42

psychicaler10/12 20:49哪有不得接受治療,局間沒投球怎麼辦

psychicaler10/12 20:50晚不到半小時又沒劇烈運動會傷到?

我是假設這個情景,假設有球員賽後表示身體不適需接受治療而婉拒採訪,那媒體方面的 依據是什麼?

※ 編輯: w9 (49.216.236.130 臺灣), 10/12/2021 20:52:14

psychicaler10/12 20:51有受傷當然不用接受採訪,這已經行之有年

對,也就是說,你認同不願接受採訪的球員,可以用想接受治療為由婉拒採訪對吧?

bbcer10/12 20:51推這篇,一切看球員和球團的僱傭契約為準

※ 編輯: w9 (49.216.236.130 臺灣), 10/12/2021 20:53:16

psychicaler10/12 20:53你文內沒假設受傷,事實受傷也都是球團代為採訪

我知道,我的意思是,未來如果不願接受採訪的球員都用這個說法來避免受訪,這個應該 是可被接受的對吧?

※ 編輯: w9 (49.216.236.130 臺灣), 10/12/2021 20:54:21

psychicaler10/12 20:54你的受傷論時間點在我推文後,不用回我受傷怎麼辦

你可能無法理解我的用意,我舉受傷論就是為了凸顯,「所謂的球員應當接受採訪」根本 就不存在必然性,隨便舉都可以舉出一個反例,代表除非有明文規定,否則當前球員就是 不受限制 如果球員的每個理由都要逐一審核,有的可以過關,有的不行,那最終是由誰審核?球迷 嗎?還是媒體?還是球團?又或者是球員本身? 所以最重要的就是寫進合約,在沒有合約之前,扯什麼道德根本就沒意義,誰的道德觀才 是依據標準?

※ 編輯: w9 (49.216.236.130 臺灣), 10/12/2021 21:00:41

chihlong556610/12 21:02不想受訪發個新聞稿即可 我覺得樂天公關是能避免後

chihlong556610/12 21:02續問題的

RealWill10/12 21:04這篇原本就是問道德層面的責任啊,有寫進合約的話就是法

RealWill10/12 21:04律責任有什麼好問的?

所以你可以回答一下以誰的道德算標準嗎?然後可以再回答一下球員掛傷號接受治療婉拒 受訪有沒有違反職業道德嗎?

※ 編輯: w9 (49.216.236.130 臺灣), 10/12/2021 21:08:01

ten9di910/12 21:11詐傷的話就是道德低劣的欺騙行為

認同,前提是證明詐傷

※ 編輯: w9 (49.216.236.130 臺灣), 10/12/2021 21:11:46

RealWill10/12 21:13你要不要看一下標題?他就問「大家覺得」,大家可以提自

RealWill10/12 21:13己的意見啊,結果你說大家在講道德層面是討論失焦。

對,我認為這種議題拉扯到道德層面討論,本身就是最大的失焦行為, 另外我再次強調,個人也是認同職業運動員該有接受採訪的義務,而確保這項義務被履行 的最重要關鍵就是法律約定,扯什麼道德就是徹底的失焦,完全無意義的行為

ten9di910/12 21:15法律成面才需要證明,詐傷這個行為代表個人道德低落

1、層面 2、欠缺證明就不存在「詐」傷

※ 編輯: w9 (49.216.236.130 臺灣), 10/12/2021 21:17:17 ※ 編輯: w9 (49.216.236.130 臺灣), 10/12/2021 21:21:33

ji4mp610/12 21:21樂天領隊都跳出來說下次一定受訪了

我認為不能因為領隊跳出來就結案,這太台灣了,重點應該是逼著各球團球員把這個東西 制度化,否則未來一定會再發生

※ 編輯: w9 (49.216.236.130 臺灣), 10/12/2021 21:22:59

RealWill10/12 21:24如果一定要寫進合約裡才能報導批評的話,那一般合約在激

RealWill10/12 21:24勵外應該都沒有懲戒條款,所以是不是媒體都不能批評球員

RealWill10/12 21:24球技退步?畢竟球員球技退步很難證明他是有傷、單純退化

RealWill10/12 21:24、不適應環境這些正常理由,還是怠惰於訓練這種違反職業

RealWill10/12 21:24道德的理由,難道球員球技退步也不能批評嗎?

我認為表現退步有客觀數據佐證的話,任何人都得以批評,你也可以看看板上一些沒數據 純印象的批評,每次都搞得場面多混亂 重點就是,這次事件我不覺得存在客觀的對與錯,所以要引入道德譴責的難度太高了,最 應該的就是直接做出約定,讓對與錯就此客觀化,討論才有本,才有意義

※ 編輯: w9 (49.216.236.130 臺灣), 10/12/2021 21:28:07

RealWill10/12 21:28你開頭就說自己也覺得球員就應該受訪,其實那就是你的道

RealWill10/12 21:28德觀點了。法律方面沒有合約的規範,就罰不到而已。

沒錯,雖然我有自己的道德觀,但我認為這不適用,所以我無法接受用個人道德觀來約束 他人的行為,我個人是真的做不到,即使我也覺得球員該受訪

※ 編輯: w9 (49.216.236.130 臺灣), 10/12/2021 21:39:13

richshaker10/12 22:40合約寫的是球員須「依球團安排」接受採訪宣傳等,規範

richshaker10/12 22:40的是球團和球員之間的權利義務,要完整就是應該寫進規

richshaker10/12 22:40章或聯盟制式的不定型契約裡。不然以現在來說,的確是

richshaker10/12 22:40球團要去負責協調

psychicaler10/12 23:18一直舉大多數媒體避免直接採訪的情況幹嘛

psychicaler10/12 23:19寫進合約內,直接涉及球團廣告效益

psychicaler10/12 23:19球員要拒絕就得先跟球團講好

psychicaler10/12 23:20沒寫進但有風險,也是要先知會球團

beoneg10/12 23:21每次要受訪就受傷,一兩次還好,說第三次誰會相信…

erosha10/13 02:03笑死

foam040610/13 13:02真的 記者什麼小出來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