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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求助] 關於回台灣後的生活...

看板Boy-Girl標題Re: [求助] 關於回台灣後的生活...作者
uwmtsa
(補刀)
時間推噓 2 推:2 噓:0 →:2

※ 引述《lushuan (瑪莉)》之銘言:
: 預計明年回台灣與交往快兩年的男友一起同居生活,對於住的地方有點糾結,想聽聽網友: 意見
: A: 住我的房
: 1. 離我騎車上班9公里,他開車上班26公里,我跟他都大概30分鐘的車程時間。
: 2. 他收入四萬,我收入算五萬,若住自己買的房的話,就沒有租金收入,還需要負擔一: 個月一萬初頭的貸款,還有管理費及水電費,兩年後開始繳本金,大概三萬多。
: 3. 好處就是房子是新的,前兩年貸款壓力也會比較小。
: B: 住他家的房(沒有長輩同居)
: 1. 離他騎車10分鐘,我開車大概30分鐘,但我有駕照可是不太會開車...
: 2. 多一筆租金收入,還可以先多還本金(現在也有在多還本金)
: 3. 缺點是他家的房是比較老舊的透天
: 我其實心裡是比較想住自己的新房子,但又覺得以經濟狀況來看,住他們家的房子,好像: 會比較好,各位會怎麼選擇......

我只能說,勇敢

賺五萬買房繳三萬多的房貸本息

我想妳之前就應該算清楚了


最最最不會有問題的住法

其實是 C.不要同居

這樣不會想說誰住誰的房子要多出一點,什麼管理費水電又要誰攤多少

多一點爭執就少一點情分,最後只好分手


除非啦

兩個人真的是如膠似漆好到一刻都不想分離

那想必也不會想說誰住誰那邊得繳房租,也不會想說來住的就得多攤水電這些

因為這要算成是想同居的代價啊

我記得當年跟老婆同居之初,也是住在我的小單位

就從來沒想過房貸帳單這些東西

我沒跟她同居我也是得花這些錢啊

甚至電費可能都沒有增加,一盞燈照一個人跟兩個人還不是一樣

她就是多沖了幾次馬桶多花了點水洗澡,我怎麼好意思還特別拿出來講?


第二優解

其實是住B房

但是如果要嫌房老舊或覺得自己上班遠算犧牲

那就不必了

因為事實上是妳經濟上佔了便宜

五萬薪繳三萬多房貸的情形,這點可不能輕輕帶過

如果是十五萬薪繳三萬又另當別論,妳大可以霸氣說老娘不缺這點錢

但是住別人家主控性就低,也許裝修擺家具都不見得妳能決定

妳自己要想想錢重要還是主控重要



否則不管住A還是B,那就是自己處理自己的婚前財產,水電使用者均攤

不然要是心裡會在那裏算誰佔了誰的便宜

只要拿出來吵個一次,大概最後就是要走向分手的下場

還有一方得打包很麻煩

不如一開始就自己住自己的

沒什麼好糾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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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uwmtsa (129.89.234.241 美國), 08/12/2023 02:27:57

danish 08/12 06:20兩人合租套房不就好了,A或B都住不起啦

danish 08/12 06:21AB都收租,找破一點的套房六千看看

molamolajump08/12 08:48五萬薪繳三萬不知道還剩幾年,總之真的hen勇敢

bunengs 08/12 12:29刀大中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