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TT推薦

Re: [討論] 約砲v.s.買春 哪個比較嚴重

看板Boy-Girl標題Re: [討論] 約砲v.s.買春 哪個比較嚴重作者
swgun
(楊 威利)
時間推噓 2 推:2 噓:0 →:3

※ 引述《ameiamei412 (jingmei140)》之銘言
: 先說我是女生,兩個我都不能接受,在明知或可得而知的情況下不會選擇做過這些行
為的
: 男生當另一半,如果非要比較,買春比較嚴重,但這也只是我個人的看法,不代表所
有女
: 性,合先敘明。

先說明妳的個人好惡 不在我這篇文的討論範圍
我只想講妳這篇的邏輯錯誤
多到實在讓我受不了
學習法律並不是把法律文字堆砌在一起就好像顯得自己很有邏輯

: 其實男生都搞錯了,重點根本不在安不安全合不合法,不是不重要,而是這兩者只是
支撐
: 我價值觀的附隨品,大部分女生都是先愛後性,而有些男生卻可以先性後愛,甚或性
只是
: 生理需求,無關情愛,所以在我的立場來看:

邏輯謬誤1
會去約砲或賣淫的女生應該不是先愛後性的族群
理由在於大多數的女生 既不約砲也不賣淫
可是妳一討論就把大部份女生拉進來 且無實證研究支持妳的先愛後性論點
但是討論會去約砲的男性跟嫖客的時候就很政治正確 這些族群是
能先性後愛解決生理需求
完全忽視 約砲女跟賣淫女其實很可能同時也是性愛分離

: 一個男人要花錢跟一個素昧平生的女人發生性器結合的行為是一件很讓人不能理解亦
無法
: 苟同的事,反之,一個女人單純只為了錢,一手取錢一手交鮑銀貨兩訖的行為,也讓
人很
: 噁心。
: 買春跟約炮除了錢之外看似相似,可是本質上卻不同,不想花錢帶著屠龍刀兩眼一閉
可以

邏輯謬誤2
本質上若不相同 既無可資比較而言
雞腿就是不能跟大腿比

如果妳的結論是 “兩行為無從比較而我個人都很討厭” 那還非屬邏輯謬誤
妳一方面認定這兩者本質不同卻又拿起來比較 整篇文章邏輯層次就很錯亂

惟約砲跟買春 有本質上相同之處
理由在於
兩行為均是發生性行為之雙方並無感情基礎
差別僅在 一者以金錢為對價給付他方 一者非以金錢為對價
是的 你沒看錯 約砲是有對價關係的 就是成就感與性快感
在交友軟體上原po看得起的型男、情聖有時候約砲就是為了證明自己很行而已 並不是真的?(不信妳問他們看看)
而性事合不合 會導致這某對姦夫淫婦會不會發展成長期砲友關係 沒爽到誰會去約下次?

外在條件優的男性當然比較容易約砲但誰說他們就不嫖妓的?
雞排妹老司機的影片 最近講過一個業界術語叫“暗配” 意思就是如果客人來按摩店付錢半套打手槍 但客人要是長得帥的話她就可以升級為全套 如果去的人都是醜八怪 這術語是怎麼出現的?


原po看不起的魯蛇 可能真的約不到砲 所以花錢買春解決生理需求但這樣就一定魯嗎?
妳是沒看過ig小模在酒店的價碼吧 她賣一個晚上加s比當一個月受僱律師5.5萬還高好嗎

如果是以金錢多寡論斷 那到底誰魯呢?大老闆包養女明星更不用說了
我去新單位第一天遇到的女同事跟我說 不要喜歡上她喔 因為像某個王董開兩億台幣給她 要她別當記者了 就陪他整天玩就好 身價這麼高的她 我去追會受傷
貧窮限制太多人的想像力 我就魯我驕傲

: last dance的龍騎士姑且不論,約炮更看重雙方的個人條件,你不花錢就能讓對方雙
腳打

邏輯謬誤3
沒錢買春且又要解決生理需求的
不正好就是這些約砲的龍騎士 結果妳發現自己的層次論點被自己打臉了就除外不論 (
我不覺得胖妹就該被叫龍 純粹描述現象)

: 開/就能硬,也算是你有本事,大家物盡其用,但買春講直接一點,就是魯蛇,別說什

本系列文討論的前提
就是在交往對象有約砲或買春的情形下 妳比較能接受哪一個情形發生
這表示是在對方各項條件 已經是妳可以接受的範圍 接續討論
結果妳在討論的過程中把買春的族群逕行地圖砲貼上魯蛇標籤
那妳文章最前面 怎不來個“老娘就是看不起魯蛇”合先敘明就好?

: 麻煩、免錢比較貴、買春會帶套更安全(不帶套你敢上我也是佩服),其實就是你條
件不
: 好。
: *但真的條件不好,一輩子都可能看不到他人裸體的那種,就去約或買吧,不用在乎別

: 看法,別人的看法也不重要,人生苦短。
: 最後想跟那群明明有選擇卻買過春約過炮每次有這類文章就跳腳且致力於把這些行為
合理
: 化的人說:

妳不需要把妳自己的歧視合理化還理直氣壯

: 去吧
: 但癢歸癢做人要誠實
: 不要又要止癢又要騙人家好男孩/好女孩


--

※ PTT留言評論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3.136.199.94 (臺灣)
PTT 網址
※ 編輯: swgun (223.136.199.94 臺灣), 07/30/2020 13:38:33 ※ 編輯: swgun (223.136.199.94 臺灣), 07/30/2020 13:47:06

AssinsCreed07/30 14:07此篇邏輯正確,反正又是一個歧視人的律師

AssinsCreed07/30 14:08一個喜歡罵其他男人廢物,一個認為花錢買性就是魯蛇

AssinsCreed07/30 14:08兩人真是天作之合

poso0127no07/30 14:41邏輯正確

※ 編輯: swgun (223.136.199.94 臺灣), 07/30/2020 16:12:41

swgun07/30 16:13beptt手機一直吃字好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