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求助] 該生嗎?
https://pttstudy.com/boy-girl/M.1625164777.A.0CB.html
不想戰原原po
只是這個案例
正是顯現出目前法律上
男女的不平等
國健屬去年修法:
不需經配偶同意,懷孕婦女可自行選擇是否進行人工流產。
站在女性身體自主權來看
這法律沒什麼問題
但是
當你擴大了女方的權利
那男性方面的修正與配套呢?
抱歉
零
完全沒有配套
女性配偶想生就生
不生就不生
就像原原po這個例子
問題在那裡?
懷孕
是兩個人共同行為下的結果
今天女性擁有選擇權
但如果是男性不想要有小孩
而原原po就是堅持要生呢?
抱歉
強迫中獎
你給我負起扶養的責任吧
先預言
一定會有人說:
“男的要內射活該啊”
“搞出人命就負責啊”
基本上這種言論
已經跳脫討論邏輯了
重點還是在於
最剛開始提到的修法
女方不需經配偶同意
就可以自行流產
擴大了女方的權利同時
卻沒有站在男方立場
做出任何配套措施
配套措施例如:
墮胎就算不需配偶同意
但仍要盡告知義務
生小孩也需要告知配偶
並且取得配偶的同意
如果只是單方面決定
配偶則不需要負起扶養責任
當然,我只是稍微舉例
不一定洽當
只是想說,目前在立法上
男性配偶的權利
完全被忽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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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nt from JPTT on my OPPO CPH1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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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孩生出來男生不驗DNA的話可以不承認孩子也不養嗎
法律上可以請求認領之訴,男人還是逃不了
所以有句話很對,出門在外男生要保護好自己
女本位社會下,女人可以決定小孩的爹是誰,且保險套及
墮胎技術讓女人徹底解放,有無限的試誤成本
只能說男的每次做之前腦袋都要超清楚?(哭
就算離婚了,監護權也大多判給母親,畢竟女本位社會下
沒有人願意見到孩子欠缺母愛吧
男人只能乖乖月繳贍養費,定期探望
男人可以結紮凍精呀 跟遇人不淑遭遇到的社會苛責與
法律訴訟 動點手術以防萬一沒甚麼 不然就戴套
取得配偶同意這點還是怪怪的 萬一很晚發現呢...不是很簡
單就能界定的東西 但同意那篇的女方真的很恐怖...
是的 所以我說舉例並不一定恰當 只是想點出立法上 男方配偶目前的困境
※ 編輯: werttrew (111.83.209.242 臺灣), 07/02/2021 14:52:54不對誒,我記得未婚男性結紮也是會被限制的
那根本很難解,女性有自己身體的主導權,男性則沒有
目前法律沒有規定 但多數醫生不願意 理由是事後反悔來提告
講極端一點 如果成年女強暴小男孩還懷孕生下來
這法律上男方還是要負扶養義務?
當然,你的小孩不能不養
記得上次有人解釋這法律意思是生之前尊重女性的墮胎權
利,畢竟單親媽問題會很多。生下來後法律就以小孩權利
為主了,所以有權向男生要求扶養費
法律不是你這樣解釋的
你詮釋法律的觀點有問題
願聞其詳 如果就原原po的案例 如果男方沒意願要小孩 女方卻堅持生下來 結果男方還是有扶養責任 如此有誤嗎? 法律上對於男方權利如何看呢?
※ 編輯: werttrew (111.83.209.242 臺灣), 07/02/2021 15:06:04但其實看一些節目討論,扶養費用額度法律也很難判到一
個月給五萬塊之類的,因為很少男生這麼有錢
那有請樓上說明解釋
serflygod大的說法較有道理
而且男生要耍賴不給的門檻記得是很低的,直接不付,女
生要索要還得上法院,女生那邊索要的門檻還比較高
小孩是有他的獨立的法人格,人之權利,始於出生
即便未成年之前是不完全行為能力之人 但仍是獨立的人
所以所謂撫養費的角度,不是女生對男生,而是小孩對父母
對小孩而言,小孩是無辜的,小孩無法選擇父母
謝謝解釋 其中我想請問 應該該對小孩負責的人 與其說是精卵提供者 是否改為 “決定” 把他生下來的人 會更為恰當?
這....民法的事不付錢都是上法院阿
一些單親媽忙工作小孩恐怕連上法院的時間都不一定能擠
出來
法律應該是保護女生對於自己身體的選擇吧 男生可以選擇戴套
而法律支持小孩向父母索取撫養費的觀點,主體是小孩
這樣解釋比較合理嗎? 因為男生既然不要就應該做好保護
所以不應該搞錯對象 也不該把小孩當作附屬品
當然所謂相對應的權利當然有討論空間
但先進國家 即便是美國 也是傾向優先保障小孩權利的
照原po邏輯推理,就算在合意的情況下,女方非故意懷孕甚至
雙方同意下懷孕,只要男方不認就可以完全不負責,這樣也不
對吧
樓上這是兩回事 兒權是兒權 先進制度父母都不養也會有機構
還有法律實務上會考量經濟能力,並非一定把撫養判給女生
比方說,假設男方是有錢醫師,女方是無業的正妹,
介入扶養
撫養權很大機率會給男生 而不會給沒穩定職業的女方
因為只要男方不想要小孩就可以不想要不撫養,怎麼想都怪怪
07/02 15:12
的
所謂道德上的怪怪的 如果同樣去檢視 女方不要小孩就可以自行墮胎 也是怪怪的啊 當然,可以說是女性自主權 而我就是疑問 相對應下 那男性自主權呢?
樓上女方在男方不知情的狀況使用夢遺或男方被強暴狀況呢?
@yuraH 機構介入撫養 還是會把帳單寄給父母喔 謝謝
這種事不用舉一反三吧,討論的是雙方都合意的基礎下不小心
懷孕
除非父母已經過世,不然撫養責任總是逃不掉的XD
原PO一開始討論的就不是合意阿
原po討論的是女方對身體的自主權,男方沒有。不是在討論一
定是被迫的
…根本只是草案欸,而且如果真修法後已婚男女可自行
結紮,不需配偶同意,原po能理解什麼叫身體自主權嗎
注意 我從頭到尾 沒有否定女性自主權啊 我只是想問 如果像是原原po案例 男生如果不想要小孩 女生卻還是生下來 那關於男方的權利 請問您怎麼看待?
自己猜測,可能是因為小孩是長在女生身體裡面,是女生身體
的一部分(至少10個月內),而男生在把精子射出之後就脫離本
體了,所以對腹中胎兒沒有控制權
男性懷不了孕是有點可惜,可是可以去結紮保護自己喔
討論這些是枝微末節了 但如果是版友質疑的狀況 假設女方一直有吃避孕藥 突然停止,卻故意沒告知男方 導致懷孕 男方不想要有小孩 女方卻堅持要生下 男方的人生是否因此遭受巨變 卻完全沒有選擇性 (女性還可以自行墮胎) 男方配偶的自主權 是否遭受傷害呢?
但法律上就算是被迫的也無法免除扶養
男生唯一能控制的就是射出精子當下的人地時事物
只好男方自己先結扎了,以避免這種情況
非婚生子女又沒認領 有扶養義務嗎?
我覺得法律的想法是這樣,一個資源不足的小孩有可能長
大變8+9。但一個被要求付扶養費的爸爸很難對社會有什
麼危害
如果連未婚女性生小孩或墮胎都需要孩子的爸同意,那
被性侵懷孕或者真遇到渣男被強迫墮胎的不就慘了,覺
得他要賠錢養小孩很倒霉之前,能不能考慮下強迫別人
墮胎合不合理阿
你的討論又歪了 我就說從頭到尾沒否定 女性可以自主墮胎這件事 我提問相對應的 男性權益如何保障 結果你又來質疑我說 女性不能自主墮胎的話ooxx .... 另外 如果您有去了解的話 被強暴、非自願懷孕 這種事情 在修法之前 照原本的法律 女性本來就是可以自主去墮胎的 您的質疑 從來都不存在
剛稍微查了下,男性遭強暴導致施暴女性懷孕,在刑法上其
扶養義務和強暴罪是分開的,所以雖然女性的確強暴了,但
受害男性該負的扶養責任還是跑不掉
事實是不合格的父母太多了,法律也只能強迫父母付最
最基本的扶養義務,不能強迫別人生或不生
就是說男性的強暴歸強暴,小孩歸小孩,跟女性的強暴和小
孩合併是不同的
在這點上就有問題,當男性遭遇強暴,那在女方不肯墮胎下
,男性的生育權利造成很大的傷害
這部分法律空白要補上可能還要很久就是了,好自為之吧
我覺得法律沒問題
男生要好好保護自己
總之至少男性的結紮權利要明文寫進法律中,不然醫師說不
做就不做,這也是違反男性的身體自主權
至於未來強暴是要修法還是怎樣就再看了,至少有選擇
無限的試誤成本???
懂了,你是想說男性不能強迫墮胎還必須要養不想要的
小孩是嗎
女生有生小孩的選擇權 這我支持 而男性也應該需要 像是原原po的例子 她還能選擇是否要墮胎 但他男友怎麼辦呢? 被強迫人生要改變 卻沒有選擇空間嗎?
看到樓上查到的東西著實讓我驚訝了.....
沒有無限吧..先不談心理傷害,墮胎就夠傷了
就說了 男孩子要好好保護自己
X大我的理解是這樣沒錯,目前全球主流好像也沒差多少
問題是法律以小孩的權益優先…如果連以小孩為主的法
律觀念都不能接受,那也沒什麼好討論的…反正現實生
活中逃避扶養責任的爛父親一堆,也無可奈何
原文中的那種情況,不可能強迫墮胎,又要考慮小孩權
益(真的生下來的話啦),所以只能想想當初為什麼不
戴套惹
所以我進一步地認為 小孩權益確實要被保護 但該對小孩負責的人 究竟是誰呢? 更甚者 如果有人保險套被戳洞 或者女伴刻意隱瞞懷孕的事 他壓根不知道這件事 結果小孩抱到他面前 卻還是要負扶養責任 這樣是否合理? 該對小孩負責的人 更精確地來說 是否應該是 那個決定將小孩生下來的人呢? 當然 小孩是最無辜而沒有選擇權的 這是事實...
※ 編輯: werttrew (111.83.209.242 臺灣), 07/02/2021 16:00:50啊身體是女方的啊 不然是男方的嗎? 男方可以選擇戴好戴滿
或不要做愛啊 ==
女方不保護自己 那男方一開始也沒好好保護自己啊
推,同意
真的,父親要擺爛法律上容忍程度真的很高,聽過有人成
年後去告父親遺棄罪,結果法院認為該人有外婆扶養,且
超過十年追溯期,所以告不成
p_news.php7%3fnews_id=1951576
是不是有一派人主張懷孕期間的’小孩’到底有沒有
人權這種事情 這樣主張跟上面說墮胎要顧及小孩為主
的說法好像也有影響
十分認同,男方被強迫中獎
serflygod大舉的例子是過法律追訴期阿 而且裡面把父換成母
結果會不一樣嗎? 裡面也沒提父親的安養費是否免除
要有告知義務,但也有保險套阿
法律執行不力也跟法律是否邏輯有問題是兩回事
女生不是也有避孕套?而且男生不戴你可以制止阿,除非強
姦,也許法律就認為不戴套就是同意生小孩
現在的問題就是就算男性被強暴也要負責親權
如果不帶套墮胎對身體傷害自己承擔,對自己金錢損失自
己承擔,一方金錢,一方金錢加身體,好像沒有比較虧阿
不要講什麼男人女人的權利,套句板上最愛拿來酸單親媽/墮
胎過的女性的那句話:「爽都爽過了還怕別人講」
我覺得是你有所誤會,.社畜工具人有權利這種東西嗎?
sinomin大我還真的沒看過 八卦版還是哪裡看到的吧?
還沒通過吧
卡位看討論
你想說只有決定要生的女性要「負責」,但實際的扶養
義務卻不只有父母必須負責,比如如果媽媽失去工作能
力但有近親或同居家人,那他們還是要「負責」(參見
民法親屬第五章)
本板討論單親跟墮胎的文章多看幾篇就有了
當肚子裡的小孩到一定月數 就不是你想墮就可以墮了
這麼不想要小孩 當初就應該為自己的行為負責 不是嗎
那些被強暴的男性已經算是犯罪 自然另當別論
sinomin我用這兩組關鍵字看了十幾篇都沒看到
你補充:「如果男方沒意願要小孩,女方卻堅持生下來」
如果是這樣,可以請沒有意願要小孩的男方,「每次性交
」從「一開始性行為」的同時,就「把套戴好戴滿」,行
嗎?不要說什麼女方說如何如何,從自己本身做起,才能
懷孕了,本板不少人的言論女生就是自找的活該,男生要養
確保「沒意願要小孩」的自由意志得以實現,不是嗎?去
一個不想要的小孩好可憐喔哭哭
聽女生說什麼,然後自己不戴套,是在賭吧?要爽又要賭
,這是?
超謎 一開始進行就是自己的決定
要爽又要賭,事後負起責任不也是剛好而已?
不過想到 如果戴了還是中怎麼辦
男生女生都有避孕的選擇,扶養費用也是有限度的,不好
好避孕,那邊要求女生要配合自己殺掉小孩還計較扶養費
用,人渣是嗎
這篇好黑,果然引來奇怪的ID,幫補血
要用騙的 強迫中獎 去把保險套戳洞也是很容易
阿他就他媽的不是配偶 你現在是在講三小
「單親媽媽真的價值很低」的討論串爬完了嗎?
我沒閒到每篇都爬好嗎 上千推文只有幾個這麼說的話
台女不喜歡這道 自助餐不要夾
能當主流意見?
坐看女權自助餐死鴨子嘴硬中 科科
sinomin至少你給的討論串我隨機看了幾篇沒看到
總之…要對小孩「負責」的人本來就不只生母啦
更少人注意但更重要但是胎兒的權利
還在扯台女、女權的是認真的嗎?自己的權利還希望別人幫
你爭取?另外我覺得原PO提出的問題很好,很值得思考
被強暴的男生為何要養?有違反程序邏輯的法律?
唉,男人越來越苦命
懂原po 的疑問 幫補血 樓上不知道在吵啥
我覺得不想要的那一方就要負擔比較多實際處理掉小孩
的費用吧,男方不要女方堅持要的話就是男方承擔不要
孩子這個選擇所造成的衍伸費用(女方修養、手術等)
就沒他的事了吧,堅持要生的自己擔起來感覺比較合理
不然強迫中獎也太慘了吧
強迫中獎,負擔扶養比例應該有明顯差別
啊懷孕的就是女的啊 這麼不爽自己去懷孕 這種沒辦法從
根本改變的問題- - 跟別人幫你決定要不要割盲腸一樣 就
是雖然有點不公平但真的沒辦法的問題- -
但我認同這種惡意中獎可以有不同的處理方式 但現實中
很難確認到底是一方惡意還是雙方無心
在討論男女平等前有個生理因素不等要先聲明:
女生才能懷孕! 所以法律上保護女生的身體自主權是對的
等者等之 不等者不等之 男女都有精子卵子 但子宮只有女有
所以陷入"女生有墮胎自主權 那男生有什麼權"就會繞不出去
阿男生只有精子 女生則是卵子+子宮啊 就懷孕本質當然贏
當胚胎著床後 是否繼續懷孕就是女生事務 當然她有決定權
分娩後小孩確定是生母的種生母有扶養義務
生父則是要靠婚生推定或是認領準正 生父也有義務養小孩
畢竟法律是關心小孩的父母是誰 要他們負責
至於你說小孩是因為爸爸媽媽某方被強暴被戳保險套...
那個是父母的問題 請他們先把小孩錢給付了 再去旁邊輸贏
看你倆是要告誰詐騙誰強暴誰該多付或少付點 沒有限制告
至於告不告的贏是另一回事 但純粹就身懷孕or墮體自主權
同意某推文欸 小孩子是無辜的 但是應該要訂個支付比例合
理
本來就沒男方什麼事自然不會保護你 舊法不利女方才會改
不可能設個"男方不同意生下來的話就免除扶養義務"
這不是女生的權限 她也沒辦法幫小孩答應男方的要求
其實是耶 有時候想想男人在這塊有點弱勢 不被告知有點慘
頂多你男方付錢給小孩後 另外跟女方討
如果男生不生 女生要生
那是否可以讓男方不認領這個孩子
或是由女方單方面撫養
當然事後孩子就對父親無撫養義務
那如果男生要生 女生不生
那應該要有告知男方墮胎的義務
生理上你透過性交射精跟女的卵子結合,那你就是生父
或是生下來由男方單獨撫養
畢竟生下來或是墮胎
對女生來說哪邊都是痛都是傷害
對於是否決定墮胎
有較多的權利保障是一定的
法律上小孩可以強制父親認領
男生的自主權有 就是在性交射精與否那一刻 你要無套中出
那你就有以後被女生懷孕生下來你小孩討撫養費的可能
懂樓上的 但在男被強暴這方面該怎麼理解 男生連交合
都無法選擇
你說女生戳破你保險套或強暴你 好請你去告你小孩的媽
強暴是女生對男生的暴力行為本來女生就要負責 但你還是爸
至於被強暴的被害人不願意或是無資力扶養那是另外一回事
但某樓查過就算告贏男生仍有撫養之義務 那這樣真的
就男生雖小被強暴?
法律要嘛就去設計女生強暴男生懷孕後 生下來的由女方養
所以男孩兒要學會戴保險套啊
你還是小孩的爸爸啊這生理上沒辦法改變 看你國家要用
立法還是司法的方式減免被害人(父親)的扶養義務
強暴這點有想到精神賠償費還沒被判出來,小孩先出來
就跟女生被強暴後生下小孩 她還是小孩的媽一樣
生理上兩位就是父母 你們的扶養義務天生存在 要另外轉嫁
看是先付錢給小孩再跟加害人討回來 或是國家(納稅人)養
有道理
女生被強暴後發現即時還能自主墮掉 如果墮不掉或是不忍墮
那被害人(女)一樣是嗎 今天原PO想問的是男方被強暴盜精
事情發生還是先錄音或LINE吵架留下對話紀錄吧
媽
民事上應該可以爭取比例問題
加害人(女)開溜後懷孕把小孩生下來 小孩長大後來告親爹
樓上,男方不知道生下來與否,還失蹤,小孩哪能告
就看這時候法院怎麼判 未必會判認領 畢竟親爹是受害人
再來就算判是親爹男方扶養費該給多少比例也要看法官
小孩子就聽到她娘臨終時說你爹對我始亂終棄啊現在當富豪
感謝W大解釋 讓邏輯條例清晰很多 但關於 親生父母與扶養責任 這部分似乎也不是一定的 例如捐精卵者 對於生下來的小孩 應該也沒有扶養責任 讓我覺得 生父母認定這部分 其實也有調整空間
※ 編輯: werttrew (111.83.209.242 臺灣), 07/02/2021 18:20:13當然拿著母親給的證據影音檔(其實是她媽下的藥)滴血認親
法院一看本人父子長一模一樣於是准驗DNA 或是男性拒驗
法官心證已成就判定小孩生父就是男方 這時就要炒扶養費
搞不好這時候更八點檔 男性已經掛了 小孩正在告兄弟姊妹
說我扶養費沒多少錢 挨凍凱兒 我是來分千億遺產的
所以我說是性交射精 不是單純捐精還是手工滴精
像有女醫師女律師找男性好友捐精 (尻出來用滴管滴進去)
如果以後男性好友有扶育事實 這算不算認領我還滿納悶
不想養 你要怎麼舉證是男方不想生?還是每次做愛都要錄音
錄影證明雙方合意?
墮胎侵害到男生什麼了...男性不就沒子宮 本來一個人就
生不出來 另一半並不是你的所有物
父母親想不想生跟小孩沒關係 他是獨立主體父母親都能告
你的盲點在於,這法案對「男權」根本沒有影響,誰知道
你想要什麼「配套措施」?
懷孕、墮胎都是女生的身體自主權 男生就沒那個身體
自己選擇兩人無法溝通的配偶 卻說法律沒有保護你 這個
邏輯真的不懂
草案而已,三讀你再來好嗎
自然根本就沒有男性身體自主權的問題 被女生強暴是加害
人的錯 男性你性交射精了你就是小孩他爸這是生理問題
你法律要透過立法或是司法否認小孩法律上生父或是扶養義
務 那就是保護性侵被害人的問題 與自然上你是他爸無涉
男的也有避孕藥...不想生就吃藥 到底多落後?
推will
wii9543
男性不管是懷孕生子還是墮胎就是身體都完全不受影響
,自然就要承受一些潛在風險,會怕就不要做或戴套
笑死 直接備份貼出來
不懂法律可以閉嘴:)
這就是國家政策的目標—「減少人口」,要墮胎很容易,
要生養孩子很困難。 跟男女平權沒什麼關係
男的就不要內射、不要跟高風險對象打炮啊、夠自主沒?
生了,男的不養,小孩也是可憐
男生的避孕藥買不到吧 還在人體試驗
幫補血,小秘密仔會噓你
這不能直接用會怕就不要做或戴套帶過...他們有資訊不
對稱的問題,怎麼可以這樣解
不過原原PO的case的確法源上來說,男生的確沒有相對的
保障,可是極端case本來就不太可能入法,這應該只能利
用判例的方式吧
同意
想想覺的有道理,為什麼孩子生下與否完全由女人決定,
違反兩性平權、義務分擔,建議打官司讓大法官釋憲
你在講什麼? 雙方同意本來就損害女性人權 把該有的人權找
回來叫做擴大權利? 今天有人想殺你看你可憐不殺你這個人就
變聖人了嗎?
可以告知 但女性在懷孕生子上絕對沒有任何優勢 男女平權能
讓男性懷孕流產嗎?
我覺得在只有女性能懷孕下 沒辦法去硬把男性拉到“公
平”的層次來看耶 你有的權利我也要有只算是齊頭式平
等 要在不同條件下判斷才能達到平權
只能說要知情同意
這個案例明明就是男方無套造成的吧,就算吃避孕藥也不
能百分之百避孕,這個風險本來就存在,而且男方也自己
選擇無套,那就是他自己要對此負責啊,又不是被女方強
姦了,委屈在哪裡?
而且沒有養成正確觀念就上床導致女方懷孕,跟沒看操作
手冊就操作重機具導致自己手指被切斷,都算是自己不事
前避險的結果吧,不想生又想爽那就是承擔風險啊,這還
要法律保障什麼?
補虛,因為只認同wii 9543,原Po修法的理由很薄弱
Everything has a consequence.
不知道樓上知不知道,兩者皆正確使用下事前藥的避孕成功
率是比保險套高的 @@
找這個邏輯只用保險套避孕,避孕失敗的話也是女方活該沒
吃藥,這樣不對吧
這種狀況的確是女方活該沒吃藥啊,沒有做好懷孕的準備
本來就不應該發生關係,事實就是每種避孕方式都不能100
%避孕,都成年人了,要爽就要負擔風險不是常識嗎?
這個case來說我覺得誘騙的部分男方應該要採取法律途徑
,但小孩墮不墮在法律上跟男方應該沒有關係,小孩是母
體的組織延伸,母體不想受傷害的情況沒人可以強迫她
做愛本來就有風險,只是正常情況下有避孕方式都會鬆懈,
誰知道女的給你來陰的,不然我看避孕藥比較奇特案例是晚
幾天吃就中了,其他幾乎都亂吃 忘記吃
男性不做生父認領的話 有什麼撫養責任嗎?
可以走民法第 1067 條
沒辦法,目前這社會的現況就是,單親媽媽比單親爸爸多很多
...
憲法男女平等,但上法院就不是這樣了,你應該很少聽過單
親爸爸吧。
R很簡單R,種什麼因得什麼果
把做愛這個因去掉,不就沒果惹什麼都不用擔心惹
人家卸貨前得到惹完全自主權我一開始也覺得對男性很
不公平,但後來想想其實很合理R
子宮就長在人家身上,要生不生居然還要別人同意
R你想養人家不生就怪你沒找個想生的做愛
R你不養人家想生也怪你沒找個不生女森做愛
說到底就4要做就要找個有共識的,沒共識就不要做R
這MO簡單,就不是武松卻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被
反咬怪誰,怪自己R
推will大邏輯清晰說明
你在這個案例談到所謂的男權如果反過來推 就是希望法
律給予男性可以和任何女性打炮然後不想負責就不用負責
的權利 很顯然這是不可能的 對男性來說 做愛就是會帶
來要當爸爸的風險 原原po的男友並不是受害者 他只是
眾多意外懷孕的案例裡風險成真的衰鬼
真的是衰鬼 以該案例應該是女生正常吃藥仍然懷孕
可能是藥劑製造或管理問題 但原文狀況根本不是如此
依照本人說法 更像是刻意挾子自重 而非意外懷孕
推wii
沒結婚也有強制要撫養嗎?求解
整串看起來,這是一個勢必對立不可並存的權利抗爭欸,如果
女性有單獨決定要不要生小孩的權利,男性就不可能可以有同
意或否定的餘地;相反的,如果男性也想擁有決定權,女性就
無法單獨決定。所以原po認為配套應該落在,我不想生,又沒
有決定權,所以應該免除我的責任,偏偏這個責任又是以兒童
利益作為出發,所以很難要求退一步。但真的不能退嗎?
在這種男性不欲生子的情境下,我覺得跟接受捐精女性的情境
其實頗類似,如果這樣想的話,是不是也不能要求捐精的男性
負扶養義務。
一個粗淺的想法,當然要怎麼證明就很麻煩,碰到性的法律都
超級麻煩
樓上,如果小孩請求認領的話要喔,小三的孩子也能分遺產是
一樣的意思
推Wii9453大 很清楚
結論就是內射前請詳見公開說明書,不管父母想不想要
這個孩子,兒童權益>其他,父母之間的糾紛父母自己互
相去告,但孩子生出來之後該負擔的撫養義務就是要負
責。
可是,就算沒有修法,女生堅持要把小孩生下來,男生也是
無法阻止呀,所以你是在抱怨男生很沒用?連他們自己的權
利都爭取不了。
笑死怎麼一堆自助餐崩潰 可憐哪
這篇說的沒錯,之前也是有團體提出男方權益被忽略的問
題,但... 呵呵呵臺灣竟然還是被說是沙文社會~
有些id瘋狂鬼打牆 人家跟你討論告知義務這類的延伸一直
不聽
跟原po有一樣疑問 感謝原po跟推文討論這件事
噓這篇,推wii
推文有些很好笑,兒童權益很重要,那女人怎麼可以墮胎?
還不是配偶吧...
就是對現行法律有問題, 才會拿出來討論嘛 !
結果這邊居然還有人說 : 法律就是這樣, 不爽不要住
啊不就好險台灣允許墮胎 ?
子宮是女人的, 懷孕不干男人的事, 自然沒有插嘴餘地?
很好, 那妳國家就不要規定接下來男人還要養小孩啊 !
被政客騙還能用選票表達意見
要從錢包拿出錢來還不能表達意見 ?
這不是莫名其妙 ?
被規定了相應的責任, 卻沒有表達意見的權利 ?
你說那女人身體白白受到傷害了怎麼彌補 ?
斷人手腳傷人肢體都有價碼了, 是不會規定一個出來喔 ?
除非已經結婚登記,不然怎麼確定配偶權?現代人交往關
係複雜,怎麼判定小孩爸爸是誰?
現代人男女關係複雜,即令已婚,小孩可能也不是配偶的
,更何況未婚.醫院也不會知小孩是誰的種,這條法令就
算訂出來也是無法執行.
這個議題根本不適合歪樓戰男女,因為身理構造上孩子
就在母親體內,小孩未死胎出生後才有人權,出生前就只
是母親身體的一部分,由母親決定自己身體如何處置,再
合理不過了.
身體是媽媽的 這樣訂本來就很合理
推你 此案男方沒有選擇
如有婚姻關係可以推定孩子的爸是法律上的婚姻關係配
偶.但如果沒有婚姻關係, 法律上唯一可以明確判斷的
親權就是母親,因為客觀的事實是小孩確實是在母體內,
而小孩未出生驗DNA前,無法確認孩子的生父是誰?或所
謂配偶權歸屬誰?
所以除非法律上明文規定完全禁止墮胎,不然墮胎與否
應該屬女性身體權的自主範圍內.
強暴懷孕的你也要顧人權喔
所以為什麼不戴保險套就好
事前藥可能是她PCOS治療的一部分啊 本來就有在吃
好問題
我覺得扶養責任的部分確實是很有問題,但如果女方有決定
拿掉的權利我覺得沒問題
斷人手腳有價碼 扶養費就是價碼啊 不然咧? 某樓笑死
又不是扶養女方 是扶養自己搞不清楚狀況內射出來的小孩
身體是女方的本來就有權決定,但扶養這種事我覺得也要
有自覺知道是自己的責任
會上床不知道後果喔? 是不是以後連做愛都要考照?
男方被強迫中獎不想扶養我自己是覺得合理啦
可能得先定義甚麼叫強迫中獎 當下射的時候很為難?
爽到無力無法推開女方?
他們又不是配偶
而且不想中獎就要戴套或不要做,做了就是有機率中,而
且身體是女性的,在他們沒結婚前,不能夠強迫女性一定
要對方同意才能墮胎,要是被強暴的女性怎麼辦。
一堆人的腦袋只有保險套一種避孕方法 真的快笑死
紅明顯 看了討論下來,不懂為何男方有強制中獎的問題,
你講撫養的義務之前,首先要在法律上確認生父好嗎?
這種強制中獎,生父沒撫養的案例,社會新聞很多
這麼愛計較,女生只好換個人交配
我雖然認同你的看法但真的想不出有什麼可行的辦法
強制七周要簽訂不放棄條款嗎?
廢話一堆,不要做就好了
現實就是男生沒有子宮,現在要針對女生的子宮修法,不知道
男生想要什麼?如果男方不想要小孩但女方硬生,那是男女雙
方大人之間的糾紛,跟小孩無關
will已經講得很清楚了
女方沒告知停避孕藥很有問題吧
法律一直都沒有給男方“可以違反女方意願強迫女方墮胎”的
權利,現在修這法也跟這件事沒關係
怎麼一堆文盲,假設男方保險套也帶了平時對方也長期
吃藥了,結果突然停藥又戳洞,男方根本不知情的情況
下對方懷孕了,還要負責小孩真夠“合理”zzz
其實上面Wii大講的是對的,小孩權利為主的邏輯,就是
父母兩人先把錢付了,兩位再自己討論怎麼分帳
被強迫中獎強迫付錢、男方還是可以繞一圈去告女方,透
過民法把錢拿回來
雖然可能不盡公平,但在保護小孩的前提下是目前看到最
好的做法了
有些推文邏輯之差 兩碼子事一直混在一起講 看了頭好痛
現在的科技還無法讓男性懷孕生子嗎?
女方不想生就提供卵子
這樣就能男生自己生了
男方生下來,生母就有扶養義務了
因為交配行為為了繁衍後代,這不是一個人的事
推will,台灣生育率已經那M O 低有什麼好吵der,一堆來
推文ㄉ鄉民到死都ㄅ會遇到八,這摸怕死怎摸遇到
而且縮來縮去都 4 沒錢又想爽ㄉ問題,沒錢養小孩或拿錢
告人ㄉ男森女森悶不要卵子精子沖腦9去做愛好ㄇ?!一直
講什摸避孕藥保險套ㄉ,也有避孕環跟避孕貼片其他H E N
多方式R,先去鑽研ㄍ避孕大法再來做愛ㄅ
不想生ㄉ女森跟怕仙人跳ㄉ男森就去結紮R,什摸!尼縮尼
以後搞不好還想生!?那9腦袋清楚點R,養小孩要用腦要
錢ㄉ知道ㄇ,對自己負責點八,ㄅ然以後怎摸教小孩
再說葛狠一點,本來就要提防對方保護身體R,再萊找葛腦
袋正常志趣相投ㄉ性伴侶,hen多8+9就4爸媽腦子進水只想
爽生ㄉ阿
你辛苦了,跟那些扯到女權就爆氣的人講話很累
沒有百分百的避孕!只要做就有可能懷孕,男人強迫中獎
?自己選擇要做的啊哪有強迫
嗯但男生就是沒有子宮啊,要做愛請承擔風險。也不要
用這種似是而非的理論來試圖讓法律賦予讓丈夫逼妻子
生小孩的權利
肚子就女生的 沒辦法吧 男生想生的話趕快發展科技啊
以後自己懷孕 天經地義
推
0B
讓我想到之前修法時候就有討論過 現在真的有案例了
補血 只有Wii大在針對問題回答@@
台灣女拳世界第二
推 兩性平等不應該只做一半
看完噓文幫補血
我是女生但我推這篇耶。既然生小孩是兩個人才能造成的,
那為什麼生不生卻只要一方同意就好?畢竟另一方真的沒
有意願,那硬要生的那方是不是需要負擔全部責任?把“一
方”不帶入男女,感覺就不會有邏輯問題了~又假設有錢人
被設局,硬要生還偷偷生,然後生了來打官司要錢,這....
想法挺好的,但先不要說這修正還沒三讀,再者現行法律也
沒有保障男方權利,對吧?歸根究底,今天修法的問題在
身體自主權,至於撫養又是往其他方面延伸,跟這個修法真
的是沒有什麼正相關。例如:如果婚內妻子在我堅決反對下
生了孩子,我在婚內堅決不給予任何物質支援,會發生什
麼事嗎?好像也不會,大不了老婆又哭又鬧最後離婚。又
例如:在交涉是否生下孩子過程中,丈夫有留存當時反對
生育的對話證據,是不是在離婚官司時也能依此舉證,妻子
不顧丈夫意見,堅持生下孩子才造成夫妻感情破裂,生育
孩子更非丈夫所願,因此放棄監護權也要求免除扶養義務、
拒付扶養費,有沒有可能呢?
8
窩窩窩窩窩窩窩 好可怕啊 大白天就有鬼故事 原PO四個月前就在O2徵男 文中還提到想要找能一起結婚生子的人16
(原文恕刪) 看起來你已經做了部分決定, 看到禮物盒與卡片時還以為是年輕小女孩的會有的天真想法 天真的認為自己多囊性卵巢不易懷孕,天真的以為因此這是命中註定的寶寶 但沒有甚麼是一定的,就如一年前我天真的覺得在台灣毫無疫情的小島不需急著打疫苗43
我們來用男生視角講故事吧! 用小劇場的方式來看看男生邏輯 題目叫做 如果我是一個34歲的男生 如果我是一個34歲的男生 我一直都是沒有想要結婚生子的人爆
原文恕刪。 一早看到,連再睡的睡意都沒了,火氣頓時有點大,先說聲抱歉。 我不太明白原原PO,到底是過度想要小孩、還是真的很愛這個人。 真的很想問,這到底要算是勇氣、魯莽還是自私? 雖然口口聲聲都是很愛對方、視為共渡一生的人。23
這個問題麻煩的地方是這樣的:在原本有「配偶同意」的情況下,如果「男方想生,女方 不想」他可以透過「不同意墮胎」的方式強迫女方生下來;然而這侵害了女方的身體自主 權(懷孕對身體是不小的負擔)所以被提議修法改善。 而困擾你的是,那麼反過來,如果是「女方想生,男方不想」怎麼辦?既然男方不能強迫 女方生下來,女方也不應該強迫男方吧?10
首Po大家好 第一次在男女版發文就這麼超前部署的問題 跟男友認識在一起到現在四個多月了 (我29歲、男友34歲) 前天驗孕驗的傳說中的兩條線5
不懂你想要什麼指引= = 現在狀況就很明顯啊... 他就是不想結婚不想生 然後你是非常地想要生 至於你會不會因此失去他?
爆
[討論] 墮胎自主權優生保健修法/已婚女性墮胎 擬不須配偶同意 目前從新聞來看 這應該是明年會熱烈討論的議題了 目前有N派說法 贊成派:女性被強暴,不想告訴配偶被強暴有小孩58
Re: [討論] 流產不需配偶同意幫忙代回,原文恕刪。 看了整篇討論串跟回文,大家都一直圍繞在避孕的問題上打轉,但這應該不是OP想討論 的點。 優生保健法 第十條 已婚男女經配偶同意者,得依其自願,施行結紮手術。37
Re: [討論] 流產不需配偶同意原文吃光 我想今天修法的重點在於 在婚姻存續中 女性自行選擇流產的「身體自主權」 而可以討論的點是16
Re: [討論] 墮胎自主權那我想問一下 丈夫沒有權利決定小孩的去留 但依現行法律,小孩留下來丈夫是有撫養的義務 這聽起來就不太對吧? 決定小孩的去留丈夫沒有權力11
Re: [討論] 墮胎自主權我覺der這是自助餐耶 為什麼只有女性可以自主決定 男性不能單方面決定? 之前有個案例是富二代跟一個女孩打砲 女孩懷孕,堅持不墮14
Re: [討論] 墮胎自主權我也覺得這裡有自助餐的味道在。 你看喔,一場合意性交,男女雙方參與,照理來說,雙方都應擔負同等的「性交後可能會 有小孩」這個風險對吧? 但受生理之限,只有女性會懷孕,所以這個風險100%落在女方頭上,男方那部分的責任還 得靠後天人定的法律來規範--1
Re: [討論] 流產不需配偶同意邏輯死去的很多推文… 原原原文想探討的是: 「要講平等,先講該做的措施是否都有做,別等到了必須要流產傷身。」 前面嘴原Po沒見過社會的 也是邏輯死去的很嘴- 原Po貼的新聞裡頭提到以下這段 太太外遇懷孕想墮胎 仍要坦承告訴丈夫才不會破壞家庭和諧 個人是不認為如果坦承了 丈夫會默默吞下去裝沒事就是了...
- 原po討論到如果是女方想要小孩 男方不想要應該要法律上制定一些不用付扶養責任的條文 但最近看一些新聞 父母付出的扶養責任要很低要擺爛真的可以很低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