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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討論] 流產不需配偶同意

看板Boy-Girl標題Re: [討論] 流產不需配偶同意作者
jenny02026
(憶想)
時間推噓 推:1 噓:1 →:5

原Po貼的新聞裡頭提到以下這段
太太外遇懷孕想墮胎
仍要坦承告訴丈夫才不會破壞家庭和諧
個人是不認為如果坦承了
丈夫會默默吞下去裝沒事就是了...

尊重生命全民運動大聯盟執行長陳清龍堅決反對拿掉配偶同意權,他表示若修法通過,就是政府帶頭破壞婚姻、倫常、家庭和諧。他說,孩子是夫妻雙方親密行為後的結晶,主張既是夫妻共同造成的結果就該一起承擔,他說即使太太外遇懷孕想墮胎,也絕對要跟丈夫坦承討論,「這樣才不會破壞家庭和諧。」

1.男方想要小孩
女方不想要小孩
就身體自主權來說,女生本身就有權利不要小孩
(在合法的情況下)
而男方想要小孩
這應該是結婚前就應該要有的共識
女方不生小孩,早就該找願意幫你生的

2.男方不想要小孩
女方想要小孩
就身體自主權來說,女生本身就有權利留下小孩
男方不想要小孩
可以不戴套、可以結紮

3.就這樣看來
男方是有「選擇權」的
只是男方的選擇權都是在「受胎」的時間點前
而女方的選擇權則是在後者
選擇要不要留下小孩

4.而違反自己的選擇會有什麼後果
男方必須負起撫養責任or沒有孩子陪伴
女方懷胎十月的痛苦or傷身
一個是間接傷害一個是直接傷害

5.所以就正常的情況下應該是提前達成共識
以免許多不必要的麻煩
但如果是已經達成生小孩的共識下
女方懷孕了卻不想生了
真心認為男生也應該有相當的同意權
禁止女生墮胎
但是有同意權的話
女生就必定要承受懷孕的痛苦
這是無法被補償的
這種情況要考慮一下

如果是達成不生小孩的情況
不小心有了孩子女方想要留下
那男方也應該要有一定的權利選擇留不留
男方如果不想要的話
可以選擇給予離婚或是不撫養孩子的權利
但目前法律好像規定
懷孕期間不可以提離婚
而且小孩是男方的就必須負起撫養責任

6.結論:
懷孕後想不想要小孩男方真的沒什麼選擇權
事先約定好的,在結婚後大部分都會變卦

多問個問題
如果女生想要小孩
男方跑去結紮
女生有沒有權利可以禁止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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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TT留言評論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7.246.198.226 (臺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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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oV12/10 10:00最後的問題 男方也有身體自主權要不要結紮吧

是的,有身體自主權要不要去結紮 但是這個比較好解決 女生想要小孩就離婚再找一個結婚 可以跟她生小孩的 懷孕墮胎的情況是多了一個胎兒 其實也要考慮到生命權的問題

※ 編輯: jenny02026 (27.246.198.226 臺灣), 12/10/2020 10:06:35

xyz096336012/10 11:44第三點推論有誤,女性在受孕前能也能主動避孕,諸如口

xyz096336012/10 11:46服避孕藥、子宮內避孕器或結紮等。

女方可以選擇吃藥等等避孕的情況沒錯 但能不能選擇留下這個小孩 是只有女方 男方沒辦法在女生懷孕後做些改變她懷孕事實的這件事

※ 編輯: jenny02026 (61.223.137.181 臺灣), 12/10/2020 19:09:07

jenny0202612/10 19:10你是指第1點的情況

jenny0202612/10 19:10但如果是第2點討論女生要小孩

jenny0202612/10 19:10就不會吃藥了

calucu2412/11 02:02邏輯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