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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閒聊] 有任何有效力的法律能制裁死筆使用者嗎

看板C_Chat標題[閒聊] 有任何有效力的法律能制裁死筆使用者嗎作者
ryohgi
(青蛙錢包)
時間推噓49 推:49 噓:0 →:111

假如死筆使用者被起訴上法庭
有任何有效的法律可以給予任何制裁嗎
死筆雖然是凶器
但使用後造成被害人死亡並沒有客觀的因果關係
就算重複驗證無數次
也不可能提出死筆跟受害者之死的絕對關連
有任何法律可以制裁這種用無法解釋的手法殺人的兇手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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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TT留言評論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80.217.49.211 (臺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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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pril103/31 23:32社會秩序維護法

owo020403/31 23:32你要知道有時候是不需要法律的

dnek03/31 23:32鑑定過就可以

owo020403/31 23:33有啊,港版國安法可以

owo020403/31 23:33這條一定中

dolphintail03/31 23:34中國一堆

中國跟香港的法律我不熟,真的可以嗎XD

alwaysstrong03/31 23:34只要鑑定過確實具有殺人的功能就可以了吧

有辦法用任何科學方法鑑識書寫姓名跟導致死亡的因果關係嗎? 換個比較親切的例子,假如有個人數次用巫毒娃娃咒殺人,這在法律上能成功舉證嗎

ab4daa03/31 23:34有也沒用 月的爸爸是

LastAttack03/31 23:35詳見新世紀福爾摩斯第三季大BOSS下場

願聞其詳

owo020403/31 23:35現實法律對於這種超能力咒殺的東西沒有規範,勢必得修法

owo020403/31 23:35

hellwize03/31 23:35所有人都摸一下

gox111703/31 23:35他爸警察 安全下莊

owo020403/31 23:35淺上藤乃也是沒辦法被定罪那種

haha9803/31 23:36他爸是刑事局長 感覺很穩

marktak03/31 23:38那所有槍殺都是子彈殺的

marktak03/31 23:38不是人殺的

人基於意志扣動扳機直到子彈破壞人體,這一系列的動作是有絕對的因果關連的,跟寫上名

sars712588903/31 23:39這種重大案件 應該是不用修 你有辦法證明關聯跟讓

sars712588903/31 23:39大家相信就能判了吧

※ 編輯: ryohgi (180.217.49.211 臺灣), 03/31/2021 23:43:23

ihero03/31 23:44L都能用死刑犯說服國際刑警奇樂能遠距離殺人,證明因果關係

ihero03/31 23:44應該不是難事

dnek03/31 23:47現實沒有可過鑑定巫毒娃娃,所以你前面講不能證明因果是錯

dnek03/31 23:47的,死筆的可靠度就是符合因果關係的定義,差別是科學理論

dnek03/31 23:47未闡明,但這沒有影響

你說的沒錯,巫毒娃娃不是個好例子,若回到死筆殺人的舉證,有辦法用無數次驗證,證明

allanbrook03/31 23:47就哪天他不知道為什麼生個病或跌倒撞到頭之類的吧

sars712588903/31 23:48你這差異就是人信不信而已 阿不然試想你槍拿回古代

sars712588903/31 23:48套你這篇文好像也OK

你舉的例子很酷,古代人觀察到開槍跟致死中的關連大概需要費好一番功夫

owo020403/31 23:51你就想像一把外星雷射槍你拿來射死人能不能定罪吧,原理

owo020403/31 23:51也是不明啊

zseineo03/31 23:52死筆殺人的因果關係其實很客觀的存在啊 不過我不知道法律

zseineo03/31 23:52上會怎麼認定就是

※ 編輯: ryohgi (180.217.49.211 臺灣), 03/31/2021 23:53:29

orze0403/31 23:54原理不重要

xsw1596303/31 23:55可以利用統計方法定罪吧

owo020403/31 23:55不過如果是可選發的超能力可能真的無法定罪,死筆是因為

owo020403/31 23:55誰用都可以而且必定發動

LastAttack03/31 23:56但願你沒有期待==只是雷同。大BOSS靠海量別人的把柄得

owo020403/31 23:56像是淺上藤乃用魔眼把人捏成麻花,那個法律無法處理

藤乃的確更難處理的感覺

Yanrei03/31 23:57科學無法證明的東西

jaguarroco03/31 23:57可以,只要能印證1.死筆在任何使用者,在正確的操作下

jaguarroco03/31 23:57,能得到相同的結果(至人於死);以及找到2.夜神月

jaguarroco03/31 23:57曾經書寫並殺死人的證物,就能得到夜神月殺過人的事

jaguarroco03/31 23:57實並以此判決

但"致人於死"這點真的可以證明嗎?雖然書寫與死亡都是客觀事實,但關聯性有辦法強烈到

LastAttack03/31 23:57錢得權。最後發現傳說中的把柄資料庫其實就是BOSS的記

LastAttack03/31 23:58憶力。解決辦法:打爆他的頭

我以為是有哪國的法律可以制裁超能力犯罪XD

jaguarroco03/31 23:59更正:夜神月→使用者

dnek03/31 23:59律師當然怎麼講都可以,但你的例子就能看出法律會讓哪邊成

dnek03/31 23:59立了,類似幽靈抗辯

※ 編輯: ryohgi (180.217.49.211 臺灣), 04/01/2021 00:04:48

kirimaru7304/01 00:05法律並非不認同超能力 而是因為現世所有的超能力都是

kirimaru7304/01 00:05神棍

kirimaru7304/01 00:06你去庭上證明,證明的了就能被認同

似乎是說取信於法官更勝於找到因果上的鐵證?

kirimaru7304/01 00:07法律認的是證據 能作為證據的超能力當然是證據

※ 編輯: ryohgi (180.217.49.211 臺灣), 04/01/2021 00:08:45

kirimaru7304/01 00:09不過隨便找路人證明當然有人道問題 所以要用L的做法

kirimaru7304/01 00:09 既有死刑制度+司法交易

u5b89040204/01 00:10你要是理解關聯性的定義就不會問這種問題。死筆寫名字

u5b89040204/01 00:10跟目標死亡的相關係數是1.0,他們的關聯性根本無庸置

u5b89040204/01 00:10

zseineo04/01 00:11因果關係就無庸質疑啊 寫了一定會照使用規則死去耶

u5b89040204/01 00:11好吧,我說錯了。相關係數再高也無法證明因果關係。但

u5b89040204/01 00:11是只要隨便拿死囚做幾個實驗這因果關係一下就證明了

zseineo04/01 00:11你對因果關係的感覺有誤解

zseineo04/01 00:12不是不理解原理就無法推斷因果關係

kirimaru7304/01 00:13「現世所有的超能力者剛好都是神棍」

kirimaru7304/01 00:13重點是這個 因為他們沒有能力 所以才讓法律被世人誤

kirimaru7304/01 00:13以為打死不承認超能力

kirimaru7304/01 00:13實際上不是法律不想承認 是他們都在騙人啊

樓上三位講得很有道理,但我如果處於無知的狀態,還是會沒辦法接受,畢竟我認為因果是連鎖關係,就像目前任何殺人手段都可以從原因不間斷的連續到結果,但死筆書寫到致死中間似乎缺少了很多東西,而這些缺少的片段如果用無數的巧合填滿,似乎也合理(非常的巧合寫上名字的人就都死了)

kirimaru7304/01 00:15當然要取信於法官 鐵證不是你開口說了算啊

※ 編輯: ryohgi (180.217.49.211 臺灣), 04/01/2021 00:19:36

afking04/01 00:20只要你能證明死筆是有效力的

Hirano04/01 00:21沒辦法解釋筆記本殺人的原理,就算實證被寫就會死也沒辦法

Hirano04/01 00:21在法律上定罪。

M4Tank04/01 00:21死筆寫名字製造所製造的風險乃人名字填上後將死亡之法所不

M4Tank04/01 00:21容許的風險且該風險正常合理的實現

M4Tank04/01 00:21死筆寫名字與被害人身亡具其不可想像其不存在之條件因果關

M4Tank04/01 00:21

M4Tank04/01 00:21又行為人對其具有認知及意欲

M4Tank04/01 00:21構成要件該當

M4Tank04/01 00:21夜神月無阻卻違法及罪責事由

M4Tank04/01 00:21夜神月成立刑法271條1項殺人罪

iamnotgm04/01 00:22因果上的證明很容易的 這東西怎麼寫怎麼死阿

Hirano04/01 00:22沒有不可想像其不存在之條件因果關係這種東西...

Hirano04/01 00:22就跟咒殺一樣 每咒必死 一樣是不能犯

Yanrei04/01 00:22XDDDD

owo020404/01 00:23把筆記本想像成光劍就很好懂吧,大家也不懂光劍原理啊,

owo020404/01 00:23但拿光劍去砍人你覺得會沒事嗎

Hirano04/01 00:23要定罪就一定得修法

M4Tank04/01 00:23另外 德派(通說)的因果關係是條件理論若Q不存在 P也不會

M4Tank04/01 00:23發生

M4Tank04/01 00:23為必要打擊面過廣又產出一個客觀歸責理論去限縮

owo020404/01 00:23都是當代科學不能解釋的東西

Hirano04/01 00:23怎麼會用光劍舉例啊...物理上的高能量對肉體造成破壞

Hirano04/01 00:24很好實證啊

Yanrei04/01 00:25光劍差多了吧,即使目前做不出來,但他的原理是很容易可

Yanrei04/01 00:25以處理的,畢竟是依照物理法則的產物(至少目前的設定上)

Yanrei04/01 00:25,但死筆根本沒辦法

owo020404/01 00:25瑤T舉的不好 我收回好了

M4Tank04/01 00:25*避免打擊過廣

M4Tank04/01 00:25另外 條件理論就是這麼廣泛

M4Tank04/01 00:25媽媽生孩子 孩子去殺人 媽媽與孩子殺人也具有因果關係

M4Tank04/01 00:25只是被客觀歸責擋下

Hirano04/01 00:26就算寫上去的人一定會死,你客觀上無法說明筆記怎麼殺人的

alisha222404/01 00:26你可以證明因果,但你不能解釋筆記本怎麼殺人,那就不

alisha222404/01 00:26可以

owo020404/01 00:27那感覺上中間有看不見的環節就很難定罪了

M4Tank04/01 00:27只要能證明甲寫A名字在筆記上 A因此身亡且A無任何外觀,內

M4Tank04/01 00:27在疾病,傷口

M4Tank04/01 00:27那麼不就能推論兩者具有因果關係

Yanrei04/01 00:27那個因果根本證明上就有問題……

owo020404/01 00:28無形念力殺人無法定罪的概念

Hirano04/01 00:28但法律上A是因心臟麻痺死亡,不是因為筆記死亡

Hirano04/01 00:28醫生死亡證明不會開「筆記本」

alisha222404/01 00:31為什麼會覺得可以,死因最多就是心臟麻痺,你要怎麼證

alisha222404/01 00:31明筆記本和心臟麻痺有關,這樣因果就斷了

owo020404/01 00:31主要是任何人都有可能突然心臟麻痺猝死

owo020404/01 00:32筆記本不會實現完全不可能的死法

Hirano04/01 00:32是的,百寫百死,也只會是一百個巧合,巧合沒有證據能力

owo020404/01 00:32所有光是心臟麻痺你也不能說是因為筆記本,因為其實任何

owo020404/01 00:32人都有可能突然心臟麻痺

owo020404/01 00:34今天如果筆記本的預設死法是什麼很奇怪的死法那就不好說

owo020404/01 00:34

owo020404/01 00:35被無形繩索吊死之類的,顯然正常情況不可能發生,那可以

owo020404/01 00:35試著推到筆記本

ken199071004/01 00:36法官自由心證不就好了

M4Tank04/01 00:42甲持刀殺B B中刀倒地後 甲以為B身亡 所以把B丟入河中滅屍

M4Tank04/01 00:42結果B只是痛苦到底 後頭部撞到橋墩昏迷 最後死因是溺水身

M4Tank04/01 00:42

M4Tank04/01 00:42如果依最後死因判斷的話

M4Tank04/01 00:42甲根本不成立殺人罪 頂多殺人未遂

allen1151304/01 00:54自由心證也要有證據才能心證啊w

LastAttack04/01 01:02死亡筆記本悖論了解一下。死因:無法聯想到與死亡筆記

LastAttack04/01 01:02本有關的死法

LastAttack04/01 01:02欸嘿 你聯想到了 那就不是我害死的

BoatLord04/01 01:19漫畫裡面不是驗證過可以了嗎...

a777172604/01 01:31今天有個未知液體喝下去就會死,但以目前科學無法理解這

a777172604/01 01:31未知液體為何,如果你今天拿這未知液體去讓人喝了導致死

a777172604/01 01:31亡結果發生這樣有因果關係了吧

rockheart04/01 01:55台灣有刑法100條

groundmon04/01 02:20什麼叫客觀的因果關係?只要法官認定有因果關係就夠了

iamnotgm04/01 02:51你們忘了筆記本甚至能讓被害人死前寫下指定的文字再死嗎

iamnotgm04/01 02:52做到這個地步如果還能說是巧合你媽應該會很後悔生你出來

skullxism04/01 03:19覺得不行,基本應該是看律師攻防吧

skullxism04/01 03:21還要找個自願被實驗證明的,然後這證明要有法律效力

truelife00904/01 03:48樓上都講完了 因果關係的判斷只能濾掉完全不相關的

truelife00904/01 03:48因素

Armour1304/01 03:56只要能證實死筆真的能殺人就可以

cheric04/01 04:43一直狡辯

vericool04/01 04:58會無法證明那筆記本是兇器啦,尤其在是廢死刑的國家。

vericool04/01 04:58那筆記本只能殺人類,不像其他兇器能傷害物品或動植物

vericool04/01 04:58,或是有物理證據。沒廢死刑的話還或許能拿即將被執行

vericool04/01 04:58死刑的犯人來試試,但左膠廢的國家怎試?

JustWower04/01 05:17要用因果關係來定罪 但根本無法證明是因為筆記本而死

iwinlottery04/01 05:40法律是用在下等人的

kducky04/01 06:59因果關係只能法庭上證明 感覺超難

rickey127004/01 07:20沒辦法

supersusu04/01 07:44預防性羈押

meatybobby04/01 08:29法官不是科學家 要的是因果關係的證據 不用知道原理

meatybobby04/01 08:32台灣刑法都還寫著催眠術 催眠術也解釋不了原理啊

fth86204/01 09:02我看不懂怎麼用因果關係定罪 如果我死因都寫上吊或是跳樓

fth86204/01 09:02這種 那就是自殺啊 怎麼定罪?

Lhmstu04/01 09:18其實不行,月就是沒去讀法律,不然L早就被法官氣死

oo2830oo04/01 10:49讓法官看一下路克不就好了

youdar04/01 11:02我們課堂上討論過這個,偏向是只要能證明有直接關係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