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再請教一題行政序法問題
各位同學大家好,
還是上次那題,經過各位指點,我修正如下,請各位再次鞭策
地方稅捐稽徵機關發現甲未繳納108年度使用牌照稅,卻開車上路,違反使用牌照稅法
第 28條第1項規定;財政部為使辦理裁罰機關對違章案件之裁罰金額或倍數有一客觀之
基準 可資參考,訂有「稅務違章案件裁罰金額或倍數參考表」,地方稅捐稽徵機關乃依
上開相 關規定,處應納稅額0.3倍之罰鍰。請依上開情境及行政程序法規定,簡述財政
部訂定「 稅務違章案件裁罰金額或倍數參考表」之法律性質及訂定生效程序為何?
我的答案如下:
「稅務違章案件裁罰金額或倍數參考表」之法律性質陳述如下:
「稅務違章案件裁罰金額或倍數參考表」應屬行政規則,根據「行政
程序法第159條第1項」本法所稱行政規則,係指上級機關對下級機
關或長官對屬官,依其權限或職權為規範機關內部秩序及運作,所為
非直接對外發生法規範效力之一般、抽象之規定。
又根據「行政程序法第159條第2項第2款」為協助下級機關或屬官
統一解釋法令、認定事實、及行使裁量權,而訂頒之解釋性規定及裁
量基準。依上述2條法律;故「稅務違章案件裁罰金額或倍數參考表」之法律性質
為「行政規則」。
「稅務違章案件裁罰金額或倍數參考表」訂定生效程序陳述如下:
依「行政程序法第160條第1項」規定行政規則應下達下級機關或屬
官。又依「行政程序法第160條第2項」訂頒解釋性規定及裁量基準
應由首長簽署,並登載於政府公報發行之。
且「行政程序法第161條」有效下達之行政規則,具有拘束訂定機關
、其下級機關及屬官之效力。
請總分100這題只有10分,請問上述10分大概有幾分呢?謝謝
--
你感覺只是把法條複製貼上耶
先不說寫的怎樣 在不能看法條的題目你能默寫出來嗎
樓上,當然不行,我是學工程的,這是基礎訓題目,開
書考試,可以通過任何方式查詢答案,因為只有10分,
我也只好抄法條
也只會抄法條
你沒把具體事件對應抽象的法條及構成要件做涵攝
財政部是上級機關 地方稅捐稽徵機關是下級機關沒寫到
本案是"統一解釋法令、認定事實、及行使裁量權" 哪一個沒寫
感謝C大,了解
10分也有10分的答法喔 法律最重要的就是和涵攝(也就是
把抽象法律應用在具體概念上)你的答案完全就是抄法條
沒有涵攝過程
行政行為有這麼多種 是怎麼知道這題是行政規則的
要先拆解題目 首先這個裁量表示「財政部」為了「統一裁
量標準」制定「參考表」給「裁罰機關」
如果是我寫這題,我應該會這樣寫https://ibb.co/0tt1kVp
財政部跟裁罰機關是上下機關 而且這個是協助下級機關統
一裁量標準的輔助 原則上是規範下級機關而不是人民 所以
沒有對外(一般人民)發生效力
符合這些要件的是行政規則 所以才會引159
這題如果給分只抄法條應該只有2分吧我猜
首先你要搞清楚行政處分 行政契約 行政命令之間的差別是
什麼 不然一直寫題目也沒幫助
如果沒把這個搞清楚你永遠不知道行政法在幹嘛
畢竟你也不是學法律的不可能答題架構很漂亮 但至少要讓
老師覺得你有在回答問題 只抄法條感覺就很像在賭是不是
抄對條文
你應該要寫在答題紙上的是你覺得他是行政規則的「原因」
是什麼 題目「哪裡」讓你看出來他是行政規則不是行政處
分或法規命令的 而不是抄他的條文是第幾條 今天是你有
版友可以問所以才知道他是行政規則 你才會引行政規則的
條文 但如果沒有人可以問呢
總不會開書考的範圍包括上網搬救兵吧
就算寫的很白話也無所謂 但要試著把理由寫上去才氣好答
案
再怎麼樣分數都會比只抄法條高(重點是如果你不知道他是
什麼你也不知道要抄那條)
就像之前的貼文 他問你性質是什麼結果你抄行政罰的條文
這樣就算你抄的再努力也是0分
K大和C大感謝你們的幫忙,我想我已盡力了,對於有閱
讀障礙的我,這10分送它好了,反正在家爽廢一個月了,
這次基礎訓若沒有過,14000元我已準備好了,大不了再
爽廢一個月
無論你是否清楚這個裁量是哪個 建議都應該先答裁量
基準可能是法規命令或行政規則 因為裁量不只有行政
規則 這樣寫改卷的才知道你有料
裁量基準應該不太會是法規命令吧? 畢竟他只有間接對外
性不是像法規命令原本就是直接規範人民(還是在下學疏才
淺沒注意到有法規命令性質的裁量基準)
請問有裁量基準是法規命令的實例嗎?
實務認為發布解釋性行政規則或裁量基準不是生效要件喔!
可以參考最高行政法院101年判字第881號判決理由五、(四
)
要不要買一本行政法解題書照抄就好,推薦周董那本
法規命令其中一個叫「準則」
例如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
就是行政機關基於廢清法63-1第1項授權訂定之法規命
令
行政規則有裁量基準 但不代表裁量基準只有行政規則
得以頒布
推C大 長知識了
謝謝中華電wifi
c大專業!
中央法規標準法第3條,先看名稱,再看有沒有對外效力
爆
[爆卦] 來看看高雄市政府的效率以下轉自 交通會客室 Traffic1999 ====================== 我們來看看高雄市政府的效率! 圖中這台車原本前後都無牌,我在1/16以市長信箱A-EM-2022-9928陳情。 農曆年前接到清潔隊的電話,說這台車已經查報為廢棄車輛,過年後就會去拖吊。爆
Re: [新聞] 徐巧芯爆違停施壓喊冤!趙怡翔:觸法該趙怡翔? 好像大家都很健忘,趙之前外交官位置不是很多人說,沒有20年是做不到的 變成明顯特例 監察院還曾糾正過 (監察院認證特權)爆
[爆卦] 台獨機關槍酒駕?網路上看到一份判決書,名字和台獨機關槍同名同姓,一樣是29歲、已婚 戶籍在台北,案件發生在台南,是不是同一人呢? 以下是判決書分享: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刑事簡易判決 111年度交簡字第772號44
[贈送] 慶110地特上榜來信贈送行政法口訣(已截止)本魯為了銘謝PTT國考版的前輩與後進的指教, 因此手邊有自製兩個word檔, 分別是行政程序法、行政罰法、行政執行法的口訣, 內容絕大部分是本魯自創的,有少部分是擷取阿摩上的, (阿摩上有個口訣達人 "三七我撿豬" 正是本魯本尊 )18
[人事] 「與業務無關之行為」應有參考標準有關「上班時間內不得從事與業務無關之行為」應有參考標準 / 張 民國111年6月9日,臺北市政府以公文函告所屬機關學校,再次重申,上班時間,不 得從事與業務無關之工作。我想起2份與此事相關的函釋,及我去年11月3日寫給行政院人 事行政總處人事長信箱的電子郵件。 一、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102年5月30日總處培字第10200355842號函釋,是重申公務18
Re: [請益] 一題行政法Hi,我是子雲,最近剛好解題書要改版,準備來國考版辦贈書活動,順道回答一下本題, 第一小題爭點在「依照不同的違法樣態判斷不同的裁處權時效起算點」實務見解的判斷方 式可以先出來,再進行事實涵攝! 以下就第一小題附上我的參考解答給您參考: 甲住臺北市,其子乙於民國(下同)102年3月1日出生,甲於106年4月1日始向臺北市某戶X
Re: [新聞] 苗博雅要公務員大聲唸「呵呵」推文 四叉這種真的欠電 睜眼說瞎話 實際上kuloda 那位科長 就是有違反行政中立,也真的被抓出來鞭了 公務員能有自己的政治立場,但那是下班時間 你在上班時間不能用政治立場來做事 更別說是用行政資源來做政治相關的事。15
[請益] 關於行政程序法一題各位先進請問一題行政程序法 地方稅捐稽徵機關發現甲未繳納108年度使用牌照稅,卻開車上路,違反使用牌照稅法第 28條第1項規定;財政部為使辦理裁罰機關對違章案件之裁罰金額或倍數有一客觀之基準 可資參考,訂有「稅務違章案件裁罰金額或倍數參考表」,地方稅捐稽徵機關乃依上開相 關規定,處應納稅額0.3倍之罰鍰。請依上開情境及行政程序法規定,簡述財政部訂定「10
Re: [新聞] 成立4年「甩鍋」解編?促轉會:對《促轉月 : : 薪10.5萬」一事,促轉會全體同仁的薪水,與其他行政機關一致,皆完全按照現行法令 促轉會還好意思談法令?促轉會的「成立」本身就沒把法令放在眼裡吧 我們先看看中央行政機關組織基準法 第32條第2項:前項獨立機關總數以三個為限。3
[問卦] 有沒有關於行政中立的八卦?最近常常看到我們總統呼籲人民12/18站出來 四個不同意 台灣更美麗 但小弟我不解的是 如果是用黨主席身分就算了 用總統以及行政院長的身分表態呼籲投不同意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