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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許銘春被指拍馬屁落淚 高市府感謝力挺女

看板Gossiping標題Re: [新聞] 許銘春被指拍馬屁落淚 高市府感謝力挺女作者
floz
(醉)
時間推噓 X 推:0 噓:2 →:3

其實我覺得這是勞權最弔詭的一部分


通勤路上全部算職災.....


上下班路上被酒駕的撞了---老闆要負責

上下班路上被闖紅燈被撞了---老闆要負責

上下班路上自摔了---老闆要負責

上下班路上自己酒駕被撞了---老闆要負責(有誤)

上下班路上自己闖紅燈被撞了---老闆要負責(有誤)

上下班路上自己違規穿越馬路被撞了---老闆要負責




所以上班坐船發生事故

不管有沒有超載,不管責任在誰

就算是不小心被政府的飛彈打到

只要船沉了

老闆就是要負責

就是勞權事件

※ 引述《uhbygv45 (艾斯克特)》之銘言:
: 我還是看不懂
: 這個事件跟勞權有什麼關係
: 1.事件起因是船超載快50人,船主還拜託她們下船,結果死都不下船,這個應該是政府交通
: 問題
: 以前國民黨垃圾把事情推到勞權上
: 推到老闆身上 推到怕遲到沒全勤
: 難道現在公司就沒全勤?
: 都過那麼久還可以那麼不理性
: 還要拿3000萬辦活動
: 我看是餓很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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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TT留言評論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24.196.82 (臺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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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RPT001 04/14 10:47你是老闆喔

tingstart 04/14 10:50所以台灣的慣老闆負責什麼了

froce 04/14 10:504、5兩項沒有老闆要負責啦,重大交通違規

欸,對。抱歉 酒駕和闖紅燈不算 但是違法穿越馬路還是老闆要負責

sted0101 04/14 10:52三小??

sted0101 04/14 10:52他媽又在幻想

※ 編輯: floz (114.24.196.82 臺灣), 04/14/2023 10:59: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