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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問卦] 你各位高速公路都開多少?(認真)

看板Gossiping標題Re: [問卦] 你各位高速公路都開多少?(認真)作者
HuangJC
(吹笛牧童)
時間推噓 推:3 噓:3 →:37

: 撇去超速、鑽縫仔不提
: 其實高速公路上最大的亂源是並排仔吧

並排的確不好,但不好是因為危險
像這次的遊覽車左右晃動,如果併排,你就會在掃尾名單裡
不併排至少掃不到

: 常常在內線或中線跟旁邊的車等速前進
: 別人要超車也超不了

這個理由其實是你想超車吧 XD

現在很流行一個道德勒索
說是後車只要比前車快,就算前車也很快,前車就是得讓

不過台灣就是允許最高速行駛在內線啊
原因是車多,如果不允許,那叫那些車跑哪去?

: 如果你跟外線車等速, 就代表你開太慢了
: 應該稍做減速並切到外線
: 是不是該推廣這個概念呢? 有沒有並排仔的掛啊

推廣很久了,不是不知道,是沒有說服力
不然,能以最高速行駛內線,你也應該知道,但你有被說服嗎?

跳針的部份不必了,重點是有沒有新論點

: BTW, 由於國道時速110容許到120
: 大部分轎車又是快樂速錶

像這就是舊論點,你知道現在很多車都有導航吧!
那你知道導航能測速嗎?
像我裝的導航,一直都有衛星測速
原本我以為測速就是用距離除以時間,而衛星測距會有誤差,時間也有誤差
我打算用 worst case 算出最大誤差以證明其不可信
結果我找到文章說 GPS 測速用的是都普勒效應,而不是距離除以時間
而因為使用的公式不同,使得 GPS 精度大為提升
想賴到 GPS 不精確似乎不行了。頂多就是賴到沒校正,而雷射測距儀是要校正的
政府抓超速經常失準,慢車測成高速被嘲笑。可是衛星測速因為原理不同,準多了啊。

好吧,還有個說法,大部份人用的是手機導航,平時沒切到速度功能顯示
就這點來說,的確不是每人都像我一樣裝車機

: 所以轎車開個121、122是很正常的
: 以上


不如我們來算一下超車要幾秒吧!
如果時速 110,因為安全距離要保留 110/2=55m
原本我車在前車之後 55m
超過後,也要超過 55m 才能切回中線車道,所以一樣是 110m

當中線車是 110km/hr, 我方車小小超速 10km/hr,要花幾秒來超車?

110m/(10km/hr) = 39.6 秒
本算式可以直搜丟進 Google 搜尋器,它就會做含單位的計算


以上是忽略了前車的車長,如果前車車長 10m, 就必需要超過 110+10=120m
類似這樣微調你的算式,懂吧。

39.6, 我也不用記這個數字,只說半分鐘就好
也就是中線車道若也是極速,我方就要花半分鐘才能超車
這數學都能證明的事

有人說,超車應該要十秒內完成,不然你就別超好了
那我們也能算一下這樣要用多少車速去超

110m/x = 10 秒
x = 110m/10秒 = 39.6 km/hr

賓果,必需超速 39.6 km/hr
注意到,超速 40 km/hr 就要吊照了
換言之,如果你十秒就能完成超車,你大概就必需被吊照 XDDDD

以上都可以用數學證明的好嘛,我算式都給你了,請自行驗算

當然有別的方法可以兼顧,讓我們看看怎麼做的
1。當我是後車時,不保留安全距離
55m 我不留了,直接貼背貼近前車,然後才左切
這是很多人的做法,所以他們才會覺得自己超車很快
算式不必重覆,上面我說要超的距離 110m 直接對折,所花的時間當然也對折
39.6 秒約 40秒,對折就是 20 秒啦

2。當我超過後,不等右後方車離我夠遠,馬上就切回中線
這種我只想罵人,你憑什麼!
但我明白跟你講,很多人以為'你右邊沒空,你為什麼不切去中線'
那就是在要求這個;你要求你的前車不保持安全距離就切走



除非車很少,內線車能隨時切回中線;但這種很多後車會直接切中線,懶得囉嗦


而如果內線前車是在超車中,只大概超速十公里
那麼需要花的時間就是半分鐘;這我用數學都證明了
所以我們會很沒耐心


: 推 vckgal: 沒錯 誰管你開多快 重點是不要佔著車道 114.136.240.120 10/22 18:08
這就是很常聽見的論調,從道德出發是文組的作法
是個理組就一定要參考一下我的算式

如果只因為文字辯論,訴諸道德就一定要怎樣
那你和寫一篇公文要求太陽從西方升起有何不同?
是理組一定要驗算一下


: 推 poisonB: 超車道定速100 去國外早就被開槍了 180.217.17.110 10/22 18:08
像這的確不行,因為不會超速幹麻不加速
但如果前方塞車,我也不會要求對方
要不然前車 100,你多少?你塞在後面不也是 100 嘛
大家都一樣快不上去,都一樣只要前方沒車就願意催油

你不比前車高明好嘛!


但有時真的整個車陣會有個頭
是的,沒錯;但那不是後車可以明白確認的

真要看清這個車陣,應該用直升機
台灣打算用高速公路專用的交通直升機來解決這個問題嗎?



在臉書上有個討論串,網友們聊到
為什麼可以用測速照像拍超速,卻不能用它拍龜車?
警方回答是因為必需排除爭議

然後一堆人就在那邊說排除爭議很簡單,寫個程式就可以
嗯哼。。我算式都推導出來了,正常超車可能要花四十秒
而如果超車極快,反而是你有可能要吊銷駕照
因此警員要對龜車搜證,就必需盯著拍四十秒,才能確認'不是超車中'
(眼睛看到直覺是龜車沒用,要搜證,不能用感覺定罪)


或者,督促高工局快點用直升機來改善高速公路交通
(不是買而已,還要出勤,每趟油錢都很貴
查查一些登山客不小心受困高山出動直升機的新聞就知道很貴了)


: → vckgal: 佔內線道的最愛拿時速說嘴 但重點是你不要 114.136.240.120 10/22 18:09: → vckgal: 佔著車道擋別人 114.136.240.120 10/22 18:09
我這次用數學說嘴 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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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一點我說不過我同學,來這裡請教大家

本身我對於'只要我比你快,就算你很快也得讓'這道德觀是接受的
因此別炮我

我要談的是另一個:若不論道德,只先論安全,請證明這安全

因為有人說:如果前方龜車而他不切換車道
後車要切換至中線道,會增加切換車道的次數;所以不安全
這就是龜車應該切至中線道的理論基礎;其實是先有理論,然後才出現道德的

但是問題來了:如果我希望少切換車道,所以是龜車應該要切換車道
以我的觀點來說,是切換車道次數變少了
但以整個高速公路上所有車來說,這輛龜車也增加了切換車道次數

我少一次就是他要多一次,是哪裡省了?

當我同學提出這點時,我真的有突破盲腸的感覺
對啊,是哪裡省了?

反而是龜車全切回中線,是方便了飆仔吧
抱歉,掃了你的興,讓你不能全速飆車
然後你還要用道德勒索我?

看來就算文組也說不通


--

※ PTT留言評論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3.204.216.250 (臺灣)
PTT 網址
※ 編輯: HuangJC (123.204.216.250 臺灣), 10/22/2023 19:25:02

liquidgroove 10/22 19:25錯誤觀念 內車道是超車道

liquidgroove 10/22 19:26沒有要超車就不要開內車道

liquidgroove 10/22 19:26請遵守高速公路的標誌

liquidgroove 10/22 19:26內車道為超車道

哪錯誤了,我是要超車中啊,但超一次要花四十秒

orange90897 10/22 19:27廢話太多

orange90897 10/22 19:28開個車哪來這麼多毛?

你沒耐心怪我囉,我有算式,我比你嚴謹 當你很簡單的認為前車是龜車時 你也許也被別人認為是龜車 抱歉,你這種人,寬以待己,嚴以律人,我還見得少了? 你被塞成後車時,你有馬上切回中線嗎?沒有你就是龜車 之前有一支影片,就是要抓龜車 結果他們發現要抓時對方還是肯讓,很難抓到龜車 你真的用心去驗證就知道了

alittleghost 10/22 19:29你講得好複雜喔!管他時速多少,龜內

alittleghost 10/22 19:29線完全沒這個問題,讓後車去煩惱就好

liquidgroove 10/22 19:31龜內線的就是造成塞車的主因

liquidgroove 10/22 19:31高速公路上看到內線路隊長 記得感謝

liquidgroove 10/22 19:31塞車就是他造成的

TradePau 10/22 19:31沒那麼複雜 直說你就是愛擋

alittleghost 10/22 19:32塞車總比死翹翹好

orange90897 10/22 19:32你嚴謹干我屁事

那你用感覺去指責別人也關我屁事 高工局在臉書開的討論串,就是在說有在抓,但很難抓 做事的人就是這樣 不然換你去抓抓看,不過不被承認你的檢舉時別灰心喔~ 畢竟警察也很難開單,真正做事的就是這樣

liquidgroove 10/22 19:35日本人說台灣人不介意造成他人困擾

liquidgroove 10/22 19:35這話說得很貼切

liquidgroove 10/22 19:36內線路隊長即使造成多數人不便

liquidgroove 10/22 19:36還是很堅持要龜在內線當路塞

兼聽則明,兼聽是必需的 有網友說建議修法,內線可以比最高速限多 30km/hr 說些這種還比較有建設性 不然我數學都證明給你看了,正常超車花四十秒是合理的 你只用文字和我談,是文組的嗎?

liquidgroove 10/22 19:37只因他個人覺得對他方便安全

不是覺得而已,我都證明了如果十秒可以完成超車 那你可能超速約四十公里,準備吊照 靜下心看我的算式吧!都用數學證明了

※ 編輯: HuangJC (123.204.216.250 臺灣), 10/22/2023 19:39:44

對了,後來我在討論串裡看到一個網友抱怨他被拍到超速三十公里 XDDD 完全符合我的算式

※ 編輯: HuangJC (123.204.216.250 臺灣), 10/22/2023 19:41:36

liquidgroove 10/22 19:44公路速限是一回事, 如何使用是一回

liquidgroove 10/22 19:44兩者不相干, 內車道為超車道就是用

liquidgroove 10/22 19:44來超車 紓解車潮使用的

你說不相干就不相干,我是用數學算式證明相干的 這就是理組的做法 你一直繞在概念上,是文組的做法 注意到,我原本也沒堅持相干,我是數學算完才發現它相干的 理組就是這樣,講算式,講證據的 別人說相干,你只說你不想聽 這代表你把自己升做裁判 你說服我的方法,只有一直說你是裁判 這沒什麼好討論的 如果真讓你當官,你可以強制執行你的理想 我會被你開單 但你的做法也會開到自己單 因為公平做就是這樣,明明都能證明

※ 編輯: HuangJC (123.204.216.250 臺灣), 10/22/2023 19:48:33

liquidgroove 10/22 19:45畢竟 車內儀表板的顯示速度不會等於

liquidgroove 10/22 19:45實際速限. 只要遵守車道使用規則

liquidgroove 10/22 19:46即可大幅提升流量 降低塞車機率

還在談哈哈錶?所以你是不是沒爬我的文,直接推文?

liquidgroove 10/22 20:00指出你文的錯誤而已

liquidgroove 10/22 20:01內車道為超車道 別錯誤引用8條-3

那建議你檢舉啊 找到法條只是律師的高度,不代表會成案 一堆人找到法條就要說自己對了,那才叫一知半解 你執行不下去的 目前能執行的,必需搜證對方龜速且前方無車一分鐘 不然就是有爭議 你可以找新聞,有成案的最高速好像是 90 開到一百的你找找有沒有檢舉成功的

※ 編輯: HuangJC (123.204.216.250 臺灣), 10/22/2023 20:04:23

liquidgroove 10/22 20:01那是無標誌時候才依據的條款

liquidgroove 10/22 20:02麻煩看清楚第八條最後一段

第一項第一款之處罰,公路主管機關應設置交通裁決單位辦理; 其組織規程由交通部、直轄市政府定之。 如果你不是指這段,那你附網址好了 別以為講那麼簡略,別人看到的都和你講的一樣

※ 編輯: HuangJC (123.204.216.250 臺灣), 10/22/2023 20:06:56

liquidgroove 10/22 20:09汽車行駛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 其車

liquidgroove 10/22 20:10道之使用,除因交通事故及道路施工

liquidgroove 10/22 20:10依臨時或可移動標誌指示或交通勤務

liquidgroove 10/22 20:11警察指揮外,應依設置之交通標誌,

liquidgroove 10/22 20:12或號誌之規定, ***無設置者****

liquidgroove 10/22 20:12應依下列規定:

liquidgroove 10/22 20:14既然都有設置 內車道為超車道的號誌

好,最後一段是這個: 執行任務之救護車、消防車、警備車、工程車及救濟車,必要時得不受車道使用之限制。 但應依規定裝置明顯警示標識。

※ 編輯: HuangJC (123.204.216.250 臺灣), 10/22/2023 20:15:12

liquidgroove 10/22 20:15當然是遵守號誌為主

這個'當然'是你說的 你人生中很少碰到矛盾? 只要有矛盾一定是別人的錯? 沒關係,你就去執行 看推不推得動 別只用律師的高度,要用法官的高度 必需勝訴才拍板 所以我叫你別找法條,要找新聞;而我找過了

※ 編輯: HuangJC (123.204.216.250 臺灣), 10/22/2023 20:18:06

來談另一個平行世界,不必找證據,我們猜想一下 如果只要你檢舉前方龜車,就一定開罰 即使龜車前方也塞車,都不成其理由,一律開罰 完全執行'內線為超車道',把這當最高信條 即使塞車也一樣 那會有什麼結果 結果是大家都不敢在低速開在內線道,沒有錯 但大家也必需開去中線道 可是台灣車就是這麼多啊,怎麼辦到? 不會有其他壓力給政府嗎? 你要推可以,你必需支持政府這麼做 你真覺得政府扛得起壓力這麼做? 去推吧,那是你的自由 但你不能告訴我目前已經是這樣 這沒說服力 別再翻法條了,要翻新聞

amou1030 10/22 21:28超車超不過請開去旁邊哄X

amou1030 10/22 21:29明顯阻礙交通的請滾去旁邊

哄什麼? 沒有超不過去,只是要超半分鐘,這是數學可以證明的 而如果你很快就能超過去,那你的速度接近要吊照,這也是數學可以證明的

liquidgroove 10/23 09:24法條在那裏不去遵守 看新聞... 嘻嘻

自己解釋法條,我也跟你嘻嘻 我打過官司,請的律師有牌,引的是六法全書 我也很希望片面宣佈自己勝訴啊! 沒人像你這樣自行認定法條的啦 你以為你是法師,唸完咒語就要生效嗎? 其實你根本只是麻瓜

> 而如果你很快就能超過去,那你的速度接近要吊照,這也是數學可以證明的

就在你前面一行而已也能忽視 那你有遵守別超速嗎?還是你可以挑喜歡遵守哪條? 法條如果單純不矛盾,當然你可以理解 但法條很常矛盾啊,你為什麼認為你決定的優先權正確? 你升法官了? 看新聞就是在搜集判例,更能理解現實世界裡法律的運作 而不單純是你認為

※ 編輯: HuangJC (123.204.216.250 臺灣), 10/23/2023 10:24:40

》日本人說台灣人不介意造成他人困擾 》這話說得很貼切 這話我覺得很有道理 尤其是單方面認定對自己有利的事實 不兼聽雙方的那種人

druu 10/23 10:44這問題在網路上得不到正解的 光是

druu 10/23 10:44法規寫的文鄒鄒的就讓人各自解讀了

druu 10/23 10:44 然後再衍生出一堆自我中心的歪理

之前我和一個年輕人辯論,愈辯愈覺得奇怪 他舉的都是法條,但無法自圓其說 突然我問他:你開車幾年了 他回我:我高中生,連機車駕照都還沒考 幹,難怪只把文字當文字,這社會不是這樣運轉的,他完全反經驗..

※ 編輯: HuangJC (123.204.216.250 臺灣), 10/23/2023 10:54: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