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爆卦] 釋字585號:立院有調查權。法盲苗?
誰說二讀條文中的調查權沒有限制範圍?
二讀條文也明定,立法院行使調查權,不得逾越調查目的、事項與範圍,並應尊重其他國家機關受憲法保障獨立行使的職權,及行政首長就特定機密決定不予公開的行政特權。裁判確定前的訴訟案件就其偵查或審判所為的處置及其卷證,立法院不得行使調查權。尚未確定的訴願事件,或其他依法應獨立行使職權的機關本於職權處理中的案件,亦同。此部分是按照民進黨團所提再修正動議通過。
所以你告訴我
到底哪裡擴權違憲?
苗大落選立委?
至於調查權提到,對於一般人民機關團體處理的方法如下:
二讀條文也明定,法人、團體或社會上有關係人員違反立法院職權行使法規定,於立法院調閱文件、資料及檔案時拒絕、拖延或隱匿不提供者,得經立法院會的決議,處1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鍰,並得按次處罰至改正為止。受處分者如有不服,得向立法院所在地的行政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所以,今天依照此法
立院成立鏡電視調查委員會
和鏡電視高層索取相關資料時
(例如從何得知吹哨者資料)
鏡電視高層拒絕的話
最重也只是單次罰10萬
對,你沒看錯,10萬而已。
然後也無法構成藐視國會罪刑法問題
因為,此罪只針對行政官員有效。
PS: 覺得10萬很重的,民進黨版本是30萬喔,嘻嘻。
※ 引述《aa923310tw (單身肥魯)》之銘言:
: 大法官解釋釋字第585 號 -
: 立法院為有效行使憲法所賦予之立法職權,本其固有之權能自得享有一定之「調查權」,
: 主動獲取行使職權所需之相關資訊,俾能充分思辯,審慎決定,以善盡民意機關之職責,
: 發揮權力分立與制衡之機能。
: 立法院調查權行使之方式,並不以要求有關機關就立法院行使職權所涉及事項提供參考資
: 料或向有關機關調閱文件原本之文件調閱權為限,必要時並得經院會決議,要求與調查事
: 項相關之人民或政府人員,陳述證言或表示意見,並得對違反協助調查義務者,於科處罰
: 鍰之範圍內,施以合理之強制手段,本院釋字第三二五號解釋應予補充。
: —————————————
: 大法官解釋早就說過立法院有「調查權」。
: 不管是人民或政府人員都有配合調查義務,並對違反者可以於科處罰鍰之範圍內,施以合
: 理之強制手段。
: 這次修法只是明確在法條上而已。
: 連大法官解釋都不知道不看的法盲苗博雅
: 難怪考不上律師
--
連律師都考不上硬要出來護航 聽得進
去的看醫生都找沒有牌的是不是
不會貼她fb給她看喔?
哈,大安文山區選出來的
他一定知道 但是法律系都這個樣
推
某樓死忠粉崩潰
沒用啦,打一次臉就造一次新謠,猴群根
本不會理你
推推 不會作圖卡 幫你截圖打擊造謠
顏色對了造謠零成本無罰責,一個謠被打
臉立刻造十個出來
國昌法學>小苗 怎可能搞違憲的法案
他也只是出來蹭熱度 上節目賺錢而已
推
苗真的可悲,沒有同志身分什麼都不是。
蛤 難道不是十萬一直罰到你願意提供
資料為止
推 但民進黨仔才不會管你的說明
樓上,一罪一罰
這時候假新聞又不罰了 要這種機關幹嘛
事實怎樣對她又不重要 只要能騙到更多
置板凳
白癡就好
他就沒有要跟你認真討論對錯
DPP 跟 側翼 會聽你解釋 才是新聞
立法院又不是司法機構,要調查權幹馬
?那司法院廢掉好了
就一個選不上的造謠…
還是跟馬洩密立委一樣,韓國的司法比
較香
謠言止於智者 擴散於智障
不是笨就是壞,但iphone與ubike事件….
苗的新聞,我看都懶得看
按次處罰至改正為止,什麼意思?所
以是叫你給吹哨者資料,一次不給10
萬,再不給(改正),又10萬,循環
下去。是這個意思嗎?
什麼叫給吹哨者資料?可調閱事項又沒
有這個
內容的舉例啦,沒在看?
全面執政 全面擺爛 承諾跳票 民主黑箱
他只是舉例"從何得知吹哨者資料 "
不是叫給吹哨者資料
你看得比綠委還多
可調閱的都是經手的行政資料,怎麼會
調得到吹哨者的個人資料呢?之後還會
推吹哨者保護法記得支持。
所以這個按次處罰至改正為止就「莫
名其妙的擴權」,白話文就是1至10萬
連續罰,不然就要跑行政訴訟,立委
真他媽的位高權重!
論法學,黃當然碾壓苗,苗只是要來搏版面的
很好笑欸,不當獲得吹哨者個資不可以
,黃不管再怎麼講她都不會信
問你怎麼拿到的,不回答不可以連續處
罰你喔?
C大怎麼這麼熱中保護壞人的權利
所以你很支持官員或財團媒體隨便就拿
到吹哨者個資,不願意回答來源還不能
處罰喔?
台灣的都已經很輕了
保護壞人?所以立法院只要想調查了
,被調查的人都是「壞人」?你是這
個意思?
民進黨跟外面那堆秋了整晚,一拿法條
內容開始問所以這樣哪裡不對,每個都
語無倫次
不是想調查就能調查 調查有限定範圍 \
這篇內容上面就有寫啊 不要跳針了好嗎
「並得按次處罰至改正為止」 那隻
眼睛看到最多只罰十萬? 你中文是
不是不太好?
你取得不該獲知的吹哨者個資,你人很
好?
1 所以585號就承認立法院的確有被限制的調
查權
2 調查權和處罰本來就該是配套的,沒辦法
處罰
你曝光吹哨者危及性命安全 是壞人是好人?
3 這次過的罰則是罰鍰,罰鍰在開立時有經
過檢調和法院?
鏡電視單次10萬很重嗎?還可以打行政
立法院和其他機關並沒有上下關係,立法院
訴訟欸
現行除了把官員叫去電個幾分鐘,根本沒辦
廢話,當然有限範圍,但都不是被定
法落實調查權
讞犯罪的狀況。所以什麼保護壞人?
另外如果今天民進黨是真的站在守護憲法的
未審先判?
角度強硬的不提任何形式的藐視國會罰則就
算了,他們可是也有提過,只是處罰是罰機
關,不是罰個人而已
我只能說民進黨爭這條只是會妨礙他們執政
不想要而已
不對喔,罰的是你不願意提供如何取得
今天條文的範圍等同全體國民,任何
的管道這個行為,你取得不該取得的資
一件被立委調查的案件關係人,先說
料這已是事實,有違個資法的部分會去
不代表被調查者有罪,但只要不提供
法院審理,所以並非未審先判。
就連續罰,這殺小?
你已經看到限制範圍了還可以說全體國
民喔?你到底會不會看條文?
都已經說限定範圍在哪裡了還在全體國民
百多個立委沒人幫你抗議,被連續罰很奇怪
嗎?
如果已經判決個資法有違反,但你沒說
出來源,叫你說出來源行不行?
每個人都可能因事在那個範圍,你沒
委員會制度下,甚至不需要立委多數
意見吧?你到底看不看的懂?
瞎洗之前先說服自已吧
小菜民要面對的警察比立委豬公直接且可怕
多了,也沒看你這麼氣
立委現在要你ptt把資料整個交出來
你也不能反對就是了 現代警總成立
有夠厲害的
尊重其他國
家機關受憲法保障獨立行使的職權,及
我隨便舉個例子,你待的公司剛好因
行政首長就特定機密決定不予公開的行
某事符合被立委調查,剛好你是承辦
政特權。光這部分就限制掉很多了好嗎
相關人員,你就有可能被叫去調查,
?
就符合在條文的定義裡。這不就是等
同全體國民?
他就是來亂講給40%聽 40%不會思考
裁決確定前的不得行使調查權
叫去調查所以怎麼了?你不要掩蓋事實
不就什麼事都沒有?而且會叫你去到底
是多大的公司高層?
會叫你去就是你公司不法情事已獲判定
以為立委時間很多隨便叫基層去調查喔
你不要這麼粗暴對一個考不到律師的
?
等等貼你恐同標籤喔
立委要ptt把資料全部交出來 你完全
沒有任何能抵抗的機會 這就是警備
總部再現 白色恐佈再現
醜t法盲 說謊症狀發作
對呀,這法條超粗暴的快去衝立法院
不衝以後要滅國了,快衝!!
ptt不管是個資或備份都有個資法之類
又沒有叫你上台唸推文 交資料也這麼怕
的保護,而且到底有什麼可能ptt捲入
政府弊案裡面?
喔有啦,dpp想關掉ptt的時候呵呵
你以為只有dpp想關ptt?呵呵
這就是白色恐怖的法 無誤 可憐啊
@kevinpc 你看清楚條文吧。沒進入訴
訟的案件,立委就有調查權。是進入
訴訟之後,尊重司法機關的權力,國
會調查權就不得行使。
裁判確定前的訴訟案件就其偵查或審判所為
的處置及其卷證,立法院不得行使調查權。
美國都能叫tiktok去調查了 台灣這監督弱太
又把政黑那群智障的領袖打成這樣,你壞
多了
尚未確定的訴願事件,或其他依法應獨立行
使職權的機關本於職權處理中的案件,亦同
。此部分是按照民進黨團所提再修正動議通
過。
亦同 就是同上一段
而且這整段都是通過民進黨團所提的再修正
動議版本
幫你分段了 你有看懂了嗎
@kevinpc 你都看完了還不懂?今天任
得連續處罰都省略歐
你抗議的事項先去跟民進黨抗議比較重要
何一個爭議事件,若有立委想調查,
在還沒進入司法程序前,在還沒起訴
更沒定罪前,立委就有調查權。現在
你想想你的邏輯,犯罪定讞的案件,
是哪個立委吃飽沒事做叫人來調查?
今天就不是任何一個爭議事件都可以齁
這個調查權就是用在還沒進入司法程
序,立委先行的調查權!你真的搞不
清楚狀況!
不然她怎麼會買FB網購?
上面就寫了限制範圍了 又在迴圈
你抗議的事項先去跟民進黨抗議比較重要
這整段都是通過民進黨團所提的版本
台灣在國會監督上太弱 離美國的狀況還太遠
他負責造謠
這次修法只是改革的開始而已
比照歐美 台灣這次的修法已經循序漸進
誰通過誰負責 推卸責任很丟臉
好啦,確實不是任何一個,我口誤。
總之,不會是你認知的已經犯罪定讞
比照歐美台灣應該要廢死
,就是爭議事件,未進入司法程序前
,這個調查權才能啟動。
基本上沒什麼人能接受官員說謊
我就無法接受官員說謊啊
好的學 壞的不要學啊
好壞又是你感覺了 笑死
不然零元購也要學喔 這判斷很基本吧
對那些財團罰個10萬而已有人心疼到哭了
這個法就是白色恐怖 我看起來就是
不然有人支持官員說謊嗎
壞法
但看到抖音上美國國會被處罰興奮不已
難怪考不上律師
謠博雅 繼續造謠
塔綠斑就用一堆名嘴結合中央圖房洗
啊,現在是對錯問題嗎?只有民進黨
喜不喜歡的問題
官員說謊是直接破壞民主價值 跟中國一樣可
怕
他們整天在愚人阿
.
@kevinpc 所以你懂了吧?我舉例你待
的公司跟政府機關有合約關係,現在
爆出有弊端,還沒進入司法程序,你
剛好是相關人員,你就可能被立委調
查,就可能被連續罰。進入司法程序
之後,國會調查權就會停止,假如最
後證明你沒罪,前面就是在搞你而已
。別跟我說要提供就提供,面對目前
立委的水準,連連看、看圖說故事等
真的有民主價值的公民 本來就該支持這次改
等等,我寧願面對檢調,走司法程序
革
就好,而不是成為立委作秀的素材。
不說謊很難,所以要擔心會被罰錢
美國在抗中怎麼對Tiktok的 台灣該學啊
國會強力監督才能讓民主進步
怎麼知道檢舉者,這本來就不該洩漏
如果你寧願面對檢調走司法你可以當吹哨者
直接進入司法程序不就不用被立委作秀
對了 吹哨者保護法民進黨跳票
謝謝cloudyheart你的論點
推
塔綠班就為黑而黑而已,你跟他們認真解釋
也是沒有用的
按次處罰改正
人家現在是苗醫師了
並得按次處罰至改正為止
三樓好笑? 去人家地下撒野 不想看就
刪除 黑單了 牙醫都示範給你看了
藍白都有人針對585去制定法條(調查
權及其範圍),死忠綠再繼續灰毀憲沒
關係,到時候釋憲後就知道誰在鬧了
沒做成圖卡覺青可是不信的
綠共粉不知道在緊張什麼?大法官都是
蔡英文提的 真的覺得毀憲亂證就請他
們解釋啊
別吵在做新圖卡了
官員月薪21萬,根本不痛不癢
其實他說的話反著看就好
他只要信徒信就夠了 苗被詐騙立委大人!
去貼給她看 支持你
沒考上律師的你要他多懂
支持民進黨版
以為沒人貼給他過喔?你貼了他說你是
黃國昌的小嘍囉
221樓,人家罰則都限制在公務人員身上了還
包商被罰?
爆
首Po大法官解釋釋字第585 號 - 立法院為有效行使憲法所賦予之立法職權,本其固有之權能自得享有一定之「調查權」, 主動獲取行使職權所需之相關資訊,俾能充分思辯,審慎決定,以善盡民意機關之職責, 發揮權力分立與制衡之機能。 立法院調查權行使之方式,並不以要求有關機關就立法院行使職權所涉及事項提供參考資7X
原文43 所以說你法案為什麼不給討論 這些東西本來就該在立法院被討論 這就是昨天三萬人出來抗議的原因之一啊 你不討論70
你覺得民進黨那些人昨天在台上講話有想要討論的樣子嗎? 你回頭去看一下政黨協商和委員會他們怎麼討論的? 我都覺得莫名其妙,民進黨擺明就是用公聽會和討論這些 議事規則在拖時間,覺得大家都看不出來還是怎樣.... 民進黨如果真的要好好討論昨天藍白就不用一堆人窩在主席台啦2X
靠腰嘞,隨便拿一號釋字就來合理化 藍白無恥修法喔?! 你知道釋字585前提背景是什麼嗎? 到底誰是法盲 --4
腦子?? 難道討論會要在你家開? 還是要在民進黨中央黨部開? 然後都給民進黨發言亂幹? 剩下的人就乖乖的聽民進黨幹?
爆
Re: [新聞] 行文資策會要高虹安資料? 柯建銘:未喔~~ 法律上站不站得腳不是你說 是由掌管司法權的法院來終局認定 有問題你就告發嘛~~ 用一個國家之力量打一個小女生48
[討論] 翁曉玲:行政司法監察都有調查權唯獨立法沒綠黨團揚言「釋憲」?翁曉玲指不應唯獨立院無調查權 翁曉玲指出,大法官釋字第 585 號解釋認為「立法院調查權乃立法院行使其憲法職權所 必要之輔助性權力」。調查權與文件調閱權密不可分,這是要求行政官員必須誠實負責、 認真對待民意機關的監督,不可隨便應付、實問虛答、甚至虛偽陳述。31
Re: [討論] 第四十七條全文認真回,雖然可預見沒多少人認真討論 你只抓第47條出來只是斷章取義 要搭配同時修的45&46-2條一起看,這兩條都是在對可調查範圍做了紅線限縮範圍 尤其46-2寫的特別清楚限縮調查範圍 第四十六條之二 立法院行使調查權,不得逾越調查目的、事項與範圍,並應尊重其他國9
[討論] 立委能調查偵查中的案件會出現的問題立委能調查偵查中案件 會出現什麼問題呢? 假設現在有某立委涉及詐騙 檢察官正在調查她跟詐騙集團勾結內情 舉例,X
[黑特] 天啊 釋字729號:立院不能向檢方調閱卷證沈柏洋以為大家這麼好唬弄? 釋字729號 檢察機關代表國家進行犯罪之偵查與追訴,基於權力分立與制衡原則,且為保障檢察機關 獨立行使職權,對於偵查中之案件,立法院自不得向其調閱相關卷證。 立法院向檢察機關調閱已偵查終結而不起訴處分確定或未經起訴而以其他方式結案之案件6
Re: [新聞] 國會改革法案二讀 立院調查委員會得命有那個大屌能回覆看看 下面這個聯合新聞網節錄出來的新聞 有沒有貓膩可以搞 還 是搞了個半套 二讀條文也明定,立法院行使調查權,不得逾越調查目的、事項與範圍,並應尊重其他國家 機關受憲法保障獨立行使的職權,及行政首長就特定機密決定不予公開的行政特權。 ※ 引述《soulof5566 (56魂)》之銘言X
Re: [討論] 建立國會聽證調查制度的難處?大法官解釋早就承認立法院有國會調查權 塔綠班還在那些國會聽證調查權違憲 必須要修憲的唬爛論調 釋字585 當初連說藏電鄭麗君有提過要做國會聽證調查權的修法改革1
Re: [新聞] 一文看懂》翻船案設調閱小組違憲?立院原文43,原篇新聞其實寫的很詳細 反觀某些媒體ㄉ內容就... 簡單幫彙整一下 1、依釋字第729號解釋,對於偵查中的案件,立法院不得向檢察機關調閱相關卷證。但對於已經偵查終結的案件,若基於目的與範圍明確的特定議案,且與立法院行使憲法職權有重大關連,並非法律所禁止,則可以調閱。 2、釋字第729號解釋並未明確禁止立法院成立調閱專案小組,只是限制了立法院不得向檢察機關調閱偵查中案件的卷證資料。成立調閱小組本身並不違憲。- 所以你認為319真調會違憲? 根據釋字第 585 號文中解釋,『行政首長依其行政權固有之權能,對於可能影響或干預 行政部門有效運作之資訊,均有決定不予公開之權力,乃屬行政權本質所具有之行政特 權。立法院行使調查權如涉及此類事項,即應予以適當之尊重。』 所以立委有權調閱;但是行政首長有權不給!
爆
Re: [新聞] 為愛赴緬做詐騙!靜宜女大生近期有望回台爆
[問卦] 人資:「上班偷錄音違反職場倫理」爆
Re: [問卦] 烏克蘭打了兩年的戰爭獲得了什麼91
[問卦] 今年2024代表詞要選什麼?71
[問卦] 被整層公寓的居民硬逼著搬走52
[問卦] 對工作單位充滿感謝,然後在單位上吊?47
[問卦] 婚姻板在吵外派那篇 是謝宜容翻版嗎?41
[問卦] 為啥很多女主管都喜歡緊迫釘人?39
[問卦] 為啥國際上泰國比台灣還有名94
Re: [新聞] 勞動部霸凌案 死者母淚崩「我可憐的24
[問卦] 烏克蘭的兩年戰事,給台灣的啟發?28
[問卦] 女上司未婚?已婚?哪一種更可怕?23
[問卦] 怕被霸凌要拜什麼神18
[問卦] 洲際彈道飛彈很強嗎?22
Re: [新聞] 北市今開拆「和平新生天橋」!簡舒培:不29
[問卦]普丁發表緊急談話15
[問卦] 稱胚胎、胎兒為寄生蟲的LGBTQ是卵生嗎?14
[問卦] 4G還是5G?10
[問卦] 有沒有週五絲襪日的八卦?40
[問卦] 周杰倫如果沒被吳宗憲挖掘,還能大紅嗎?22
[問卦] 謝宜容這種公主是不是一輩子沒低過頭28
Re: [新聞] 通知參加考績會「不讀不回」 謝宜容已與21
Re: [新聞] 勞動部霸凌案 死者母淚崩「我可憐的孩子8
Re: [問卦] 烏克蘭打了兩年的戰爭獲得了什麼7
Re: [新聞] 勞動部霸凌案 死者母淚崩「我可憐的孩子9
Re: [問卦] 烏克蘭打了兩年的戰爭獲得了什麼5
[問卦] 看見正妹勃起是立意良善嗎?9
[問卦] 撰寫護航報告的調查負責人,需要究責嗎?7
[問卦] 老婆生不出來要怎麼離婚?4
[問卦] 綠鬣蜥,閩南語怎麼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