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爆卦] 又一樁!比特犬道路上襲擊事件
※ 引述《jerry0831 (jerry)》之銘言:
: 今天朋友經過北市臥龍街目擊比特犬攻擊用路人事件,朋友經過時剛好看到飼主拉開比特犬
: 瞬間。在這之前,不知道該用路人被咬多久了…
: 比對前幾天新聞圖片,飼主車輛及犬隻應該是同一組人犬…希望該飼主別在人口稠密區這樣
: 的方式遛狗了!
: https://i.imgur.com/DfBhYum.jpeg
: https://i.imgur.com/T1NPGuX.jpeg
https://law.moa.gov.tw/LawContent.aspx?id=GL000078
三、具攻擊性之寵物出入公共場所及公眾得出入之場所,應由成年人伴同
,並採取下列防護措施之一:
(一)以長度不超過一點五公尺之繩或鍊牽引,且應配戴不影響散熱之透
氣口罩。
(二)以具備防曬及通風功能之金屬製堅固箱籠裝載。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M0060027
第 20 條
具攻擊性之寵物出入公共場所或公眾得出入之場所,應由成年人伴同,並採取適當防護措施。
前項具攻擊性之寵物及其所該採取之防護措施,由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
第 29 條
有下列情事之一者,處新臺幣三萬元以上十五萬元以下罰鍰:
五、違反第二十條第二項規定,無成年人伴同或未採取適當防護措施,使具攻擊性寵物出入於公共場所或公眾得出入之場所。
第 33 條
有下列情事之一者,除依本法處罰外,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應令飼主限期改善;屆期未改善者,得逕行沒入其動物:
四、違反第二十條第二項規定,使具攻擊性寵物無成年人伴同或未採取適當防護措施,出入於公共場所或公眾得出入之場所。
如果是同一人
兩次不戴狗口罩的累犯可以直接將寵物沒收了
另外兩次過失傷害罪
也該用累犯判刑,六個月以上不得緩刑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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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好吧,北檢也沒有綁起來
要就怪上次那個不提告的吧
問就是查無不法
操你媽畜生民進黨執政無能只會吃屎
行人地獄要防車還要防狗真可悲
不可能辦啦 狗比人還大
上一個不告 飼主覺得再多咬幾個也沒
假如新聞為真,上次那受害者白痴到沒
提告,都飛來橫禍了,就當賺個零用錢
告一告都不願意……
垃圾飼主,二個受害者合起來一起告。
這次又是開窗放狗咬人嗎?
六個月內都還可以提告
真的能沒收狗嗎 沒收還要養浪費錢可安樂?
安樂死沒多少錢,用一氧化碳就好了
上次就覺得故意放出來咬的,狗跳出車窗
就自動關?中控鎖會這樣?
沒入 狗本就會跳出來哭了 忘了咬死小孩
那件事嗎?
“得” 沒死人之前 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看狂犬法可以人道毀滅啊 這個累犯更加
有機會讓牠下去
就是他 同一台車同一條狗 他媽的飼主連衣
服都沒換
台北市民住大安區的小心吧 希望下一個被咬
的不是你
看髮量同一人機會蠻大的
上次萬美辛亥路口 這次臥龍街188巷與臥龍街
交叉口 完全就是辛亥隧道兩端 亂葬崗周遭 這
應該就主人的生活圈 又是通勤量大的區域 你
各位居住或通勤在這範圍的就記清楚這台車啦
請受害者一定要告死這個這種垃圾飼主
爆
首Po今天朋友經過北市臥龍街目擊比特犬攻擊用路人事件,朋友經過時剛好看到飼主拉開比特犬 瞬間。在這之前,不知道該用路人被咬多久了… 比對前幾天新聞圖片,飼主車輛及犬隻應該是同一組人犬…希望該飼主別在人口稠密區這樣 的方式遛狗了!![[爆卦] 又一樁!比特犬道路上襲擊事件 [爆卦] 又一樁!比特犬道路上襲擊事件](https://i.imgur.com/DfBhYumb.jpe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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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題 這隻狗這麼兇 應該要依法沒入銷毀了吧 遇到這種狗 是不是只能戴鐵手套8
這會不會是故意的阿? 上一次事件的新聞 駕駛說是狗誤觸車窗按鈕後跳出去攻擊騎士 都發生過一次了 狗主人都沒有防範? 說不定是駕駛在路上看哪個機車騎士不爽 就把車輛開到騎士旁邊 然後駕駛放下車窗讓比特犬去攻擊騎士![Re: [爆卦] 又一樁!比特犬道路上襲擊事件 Re: [爆卦] 又一樁!比特犬道路上襲擊事件](https://cc.tvbs.com.tw/img/upload/2025/03/07/20250307104606-4abc81ce.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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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今天爆卦的照片 這是上次新聞的照片![Re: [爆卦] 又一樁!比特犬道路上襲擊事件 Re: [爆卦] 又一樁!比特犬道路上襲擊事件](https://i.imgur.com/DfBhYumb.jpe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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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養過兩隻比特犬 他們兩隻打起來的時候真的是咬著不放 不過後來我也會處理了 就是主人要伸手去打開比特的嘴,然後由於這個時候比特是狂暴狀態,連主人也都不會認的 所以比特會改咬主人的手![Re: [爆卦] 又一樁!比特犬道路上襲擊事件 Re: [爆卦] 又一樁!比特犬道路上襲擊事件](https://i.imgur.com/8Dq4u6Xb.jpe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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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 : 瞬間。在這之前,不知道該用路人被咬多久了… : 比對前幾天新聞圖片,飼主車輛及犬隻應該是同一組人犬…希望該飼主別在人口稠密區 這 : 的方式遛狗了!![Re: [爆卦] 又一樁!比特犬道路上襲擊事件 Re: [爆卦] 又一樁!比特犬道路上襲擊事件](https://i.imgur.com/qlVvYNNb.jpeg)
一下狗狗很乖一下9.5成時間很穩定 咬到主人就知道放嘴 誰知道那麼多專業的東西啊 那為什麼人家做過日光浴 你們也要唉唉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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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卦] 比特犬這樣可以罰了吧?餓死抬頭 哭啊 剛剛跑去吃個羊肉爐 看到店裡有養一隻可愛狗狗 還朝我腳邊嗅過來![[問卦] 比特犬這樣可以罰了吧? [問卦] 比特犬這樣可以罰了吧?](https://i.imgur.com/bVbtaHBb.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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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閒聊] 中安停車場放養的賓士貓主人先附上賓士貓照片 相信住在附近的人應該都不陌生 是隻親人的小可愛 我跟他回家的時候玩耍將近一年了![[閒聊] 中安停車場放養的賓士貓主人 [閒聊] 中安停車場放養的賓士貓主人](https://i.imgur.com/DZoos3xb.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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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比特犬咬死童恐處死 萌憨討摸撒嬌模樣曝無聊爬了一下司法院法學檢索系統,看看類似的案件中,法院大致上會怎麼判斷 以動物咬傷、咬死人涉及的過失傷害和過失致死的案件中 構成要件是否該當,重點會在有沒有「製造法所不容許的風險」 而飼主部分,法院主要依據的是飼主有沒有盡到動保法第20條第3項 授權農委會發布的「公告具攻擊性寵物及其出入公共場所該採取之防護措施」![Re: [新聞] 比特犬咬死童恐處死 萌憨討摸撒嬌模樣曝 Re: [新聞] 比特犬咬死童恐處死 萌憨討摸撒嬌模樣曝](https://i.imgur.com/X0SWceBb.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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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閒聊] 狗沒牽繩能檢舉嗎桃園市動物保護自治條例 第 8 條 飼主攜帶寵物出入公共場所或公眾得出入之場所,應使用鏈繩、箱籠或其 他適當防護措施。但經本府公告之特定場所或範圍,不在此限。 動保處對遊蕩於公共場所或公眾得出入之場所之動物,必要時得予以捕捉X
Re: [新聞] 台南傳飼主山豬遭宰殺肢解 警嚴辦6人最基本上這幾個獵人要吃上動保法的機會不高啦。 動保法第6條規定: 任何人不得惡意或無故騷擾、虐待或傷害動物。 那些獵人回去都已經切好準備吃了,所以根本不是“無故” 第6條的立法目的是避免有人傷害動物為樂,如果是為了拿來吃,![Re: [新聞] 台南傳飼主山豬遭宰殺肢解 警嚴辦6人最 Re: [新聞] 台南傳飼主山豬遭宰殺肢解 警嚴辦6人最](https://static-arc.appledaily.com.tw/20131106/RPV6KEH4AARE6JVQSST3JBZBHI/img/t_0fab54fee71f4e659098f10f839b2c89_name_d8401e987856ee005c4b_392x220.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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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請益] 飼主會上牽繩的公園網路上查了一下 臺中市動物保護自治條例第4條規定:「飼主攜帶寵物出入公共場所或公眾得出入之場所 ,應依其寵物之體型及種類,使用鏈繩、箱籠或其他適當防護措施。」如經勸導逾時未改 善者,可處新臺幣3千元以上1萬5千元以下罰鍰,並得按次處罰。 建議直接拿手機蒐證打市民專線19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