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TT推薦

Re: [新聞] 橘衣男阿旺喊告!「惹哭企鵝妹」FB被灌爆 他全截圖:

看板Gossiping標題Re: [新聞] 橘衣男阿旺喊告!「惹哭企鵝妹」FB被灌爆 他全截圖:作者
ccc101419
(好像該減肥了)
時間推噓 X 推:1 噓:2 →:28

雖然我也覺得傳訊罵人超過了

但是這個要告什麼?

刑法妨害名譽主要就是兩個

公然侮辱(刑309)跟誹謗罪(刑310)

公然侮辱有「公然」這個要件

也就是「不特定多數人得共見共聞」

誹謗要有散佈於眾的主觀意圖要件

私訊除非有出言令人心生畏怖

有可能構成恐嚇外

妨害名譽是不可能告得成的

徒然浪費時間資源而已

刑事告訴有以原就被的原則

希望他全台檢察署都跑一圈

可能的話金門澎湖地檢也去走走



※ 引述《jganet ()》之銘言
: 橘衣男阿旺喊告!「惹哭企鵝妹」FB被灌爆 他全截圖:你躲不掉的
: ETtoday
: 記者曾筠淇/綜合報導
: https://i.imgur.com/hYYwCOU.jpg

圖 橘衣男阿旺喊告!「惹哭企鵝妹」FB被灌爆 他全截圖:
: 南韓知名實況主「企鵝妹」徒步環台,路途若遇粉絲要求合照,都會一口答應,展現親和
: 。不過,企鵝妹昨(3)日因被橘衣男「阿旺」要求唱生日快樂歌而落淚,覺得自己被當
: 猴子一樣看待」。對此,就有不少網友肉搜出「阿旺」的社群網站,甚至傳私訊辱罵,讓
: 旺決定提告。
: 企鵝妹昨晚走在台北街頭,被許多粉絲要求合照。在這些粉絲當中,有個穿橘色衣服的男

: 跟著企鵝妹18分鐘,不只要求企鵝妹唱生日快樂歌,還要對方叫出自己的名字「阿旺」。: 企鵝妹當下雖完成要求,但橘衣男一離開,她就忍不住落淚,說她很謝謝台灣人的友善,
: 盡量滿足粉絲,但不要一直叫她做這個、做那個,像是唱生日快樂歌、跟粉絲開的店合照
: ,「這越線了,覺得像是被當成猴子一樣看待」。
: 事後「阿旺」也被肉搜出來,不少網友開罵「昨天根本不是他生日」、「阿旺好了啦」、

: 不要敗壞台男形象好嗎」;但也有網友緩頰說道,橘男沒有不禮貌,態度也還好,去肉搜
: 太沒品。
: 由於不少人找到阿旺的FB、IG,甚至傳訊息辱罵,因此稍早阿旺也在臉書上發文表示,突

: 有很多陌生人、酸民追蹤他的臉書和IG,按讚、按怒、開玩笑都無傷大雅,但私訊人身攻
: 、辱罵就等著收傳票,他已經截圖了,躲不掉的。
: 此外,阿旺也直接貼出他在「台灣台北地方檢察署」手比愛心的照片,證明人已在現場。: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230504/2492406.htm
: 備註:
: 祝你生日快樂!


--

※ PTT留言評論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80.217.251.217 (臺灣)
PTT 網址

snow3804 05/04 16:51告不是為了告贏,是逼你就範的手段

碰到案件壓力很大的檢察官 可能偵查庭就被檢座幹譙一頓

k44754 05/04 16:51亂吉一通啊,反正又沒啥成本

snow3804 05/04 16:52去就問你要不要花錢和解

※ 編輯: ccc101419 (180.217.251.217 臺灣), 05/04/2023 16:53:18

miisoo4u 05/04 16:54建議去澎湖或金門提告

snow3804 05/04 16:55那不就希望能遇到敢臭罵的檢察官,我超

snow3804 05/04 16:55害怕被罵

qoo60606 05/04 16:55民法184,195

在地檢署比愛心然後告民事?讚喔!

OreoMan09 05/04 16:56私訊又告不成

※ 編輯: ccc101419 (180.217.251.217 臺灣), 05/04/2023 16:57:00

bypass21 05/04 16:5772帶動環島熱

excercang 05/04 16:57以原就被沒錯,但第一次你還是要跑發生

刑訴5只是原則,實際上判斷管轄當然很多情況,我單純是希望濫訴的傢伙多付出一點代價 而已

excercang 05/04 16:58

trillian 05/04 16:58私訊告不成啦 連個資警察都不一定會幫

如果告刑事,警察會去函詢ip然後找到犯罪嫌疑人,民事就要自己想辦法,或者起訴後請法 院查

trillian 05/04 16:59他調閱的

trillian 05/04 16:59臉書也不會提供的

trillian 05/04 16:59你連要告的人都找不到

praywing 05/04 17:00做錯事不道歉還告人,真的是很糟糕

touchbird 05/04 17:00去地檢署告民事是在搞笑嗎

※ 編輯: ccc101419 (180.217.251.217 臺灣), 05/04/2023 17:00:56

excercang 05/04 17:03這案件牽涉到認知問題,有些檢A/法官

excercang 05/04 17:03認同網路人格權,碰上這種的,就全部

excercang 05/04 17:03有罪

構成要件不符,是在有罪什麼? 你講的網路人格權,是指如果我侮辱某個虛擬id的情況下,能不能構成犯罪,跟這件兩碼子 事,不要亂講一通

※ 編輯: ccc101419 (180.217.251.217 臺灣), 05/04/2023 17:08:17

hosen 05/04 17:08網路帳號用本人,可足以辨識那就有人格權

excercang 05/04 17:10你錯了,你會這樣說表示你不同意網路

excercang 05/04 17:10人格權這事,但以往還是有以網路人格權

excercang 05/04 17:10勝訴的例子

你是不是不知道什麼叫私訊?

hosen 05/04 17:11私訊還是有可能涉及恐嚇跟強制罪

※ 編輯: ccc101419 (180.217.251.217 臺灣), 05/04/2023 17:12:31

pigofwind 05/04 17:13公然的要件過不去,關網路人格權屁事喔

pigofwind 05/04 17:13....

pigofwind 05/04 17:24你認同網路人格權與否,公然的要件一樣

pigofwind 05/04 17:24都不會過,不要隨便聽個名詞就跑來瞎扯

pigofwind 05/04 17:24,根本是不同議題的東西

謝謝幫忙說明

※ 編輯: ccc101419 (180.217.251.217 臺灣), 05/04/2023 17:25:01

Reecoo 05/04 18:09感覺他不忙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