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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女教師扛老爸490萬遺債!強制執行18年共

看板Gossiping標題Re: [新聞] 女教師扛老爸490萬遺債!強制執行18年共作者
biglarge
(大大)
時間推噓 4 推:4 噓:0 →:7

以下判決
91年死,94年強制執行才知債權
而且三個繼承人,專挑這個來扣薪
一扣18年
只能說老師太單純了


2、原告主張於74年間到台北唸大學,78年大學畢業,於80年9月11日與配偶謝○○結婚
,迄今均定居在臺北,而劉○○生前始終居住嘉義縣市,劉○○91年10月6日去世,被告
於94年4月7日才對原告聲請強制執行等情,為兩造所不爭執,業已陳述如上。經查,原告於78年結婚後即在台北市工作、生活,未與在嘉義縣市生活之劉○○同居共財,是原告主
張繼承開始前無從知悉債務存在,未依法限定繼承或拋棄繼承,且劉○○91年10月6日去
世,被告於94年4月7日對原告請求,原告始知悉被告對劉○○之債權數額,不及為限定繼
承或拋棄繼承,原告因系爭執行命令自94年5月27日起每月遭被告扣薪,迄112年2月1日止,被告已自原告收取638萬9,949元(本院卷一第331頁至第339頁),超過系爭執行名義之債權原本加上違約金數額甚多,若繼續履行繼承債務將顯失公平,是原告主張依民法繼承編施行法第1-3條第4項就所得遺產範圍負限定責任,自屬有理。
(二)被告之父劉○○於91年10月6日去世,遺產總價值為37萬3,610元,除原告外,尚有
訴外人劉○○、劉○○為劉○○之繼承人,如不爭執事項2、3所述。原告雖為劉○○之繼
承人,惟劉○○遺產僅37萬3,610元,縱均歸原告取得,原告依民法繼承編施行法第1之3
條第4項僅就所得遺產負清償責任,至多僅就37萬3,610元範圍內負清償責任。而原告迄
112年2月1日止已給付被告638萬9,949元,遠超過遺產總額,是原告依民法繼承編施行法第1之3條第4 項規定,請求確認被告就士院儀94執助秋字第909號執行命令所載對於原告之490萬8226萬債權不存在,應認有據。


※ 引述《pujos (lks)》之銘言:
: 所以說新聞很好操弄就是這樣
: 這案子的標的是什麼?
: 20幾年前就值800多萬的房地啊
: 槓
: 你以為她真的傻子
: 爛房子抱18年不會處理?
: 你以為人人跟你一樣蠢
: 嘉義房價漲勢不如全台是事實
: 但這種以前就很值錢的房
: 現值超級保守估計
: 2000萬+絕對跑不掉
: 一些好的點
: 現值翻3、4、5倍都不意外
: 扛490萬債,18年共繳638萬
: 現值“3000萬”
: 你看下面推文還有幾個幫忙靠腰
: 多成功的人生禮物
: 你教20年書
: 還沒這棟房子四隻腳跑的值錢
: 可悲
: 會有這案子
: 我看是剛好不知道聽到
: 哪個律師還是懂的朋友使弄
: 認為可以打悲情牌
: 賭賭看法院買不買帳吧
: 拚過直接一條大條的
: 失敗不虧,一毛也沒虧
: 現在
: 天上真的掉餡餅嘍
: ※ 引述《inse (好想退休)》之銘言:
: : 1.媒體來源:
: : 三立新聞
: : 2.記者署名:
: : 社會中心/蕭宥宸報導
: : 3.完整新聞標題:
: : 女教師扛老爸490萬遺債!強制執行18年共繳638萬 銀行:連繳利息都不夠
: : 4.完整新聞內文:
: : 有名從事教職的56歲女子自從父親於21年前去世後,就背負老爸積欠銀行超過490萬元的
: : 債務,但她因為都在台北讀書、工作,並不知道父親有欠債,導致她被銀行聲請強制執行
: : ,每個月薪水都會被銀行扣繳三分之一。多年來女子已經繳納超過638萬元,但銀行卻表
: : 示本金都沒有受償,女子因此提起確認債權不存在之訴,嘉義地院也判女子債權不存在。
: : 據判決書指出,女子高中畢業後就跑到台北念大學,畢業前跟丈夫結婚後就定居在台北,
: : 後來也順利找到在國小任教的工作,就再也沒有回嘉義跟父親同住。
: : 女子父親於2002年去世後,留下大約37萬元的遺產,但她3年後卻被通知遭銀行聲請強制
: : 執行,每個月的部分薪水都要被扣押。原來父親生前曾向銀行貸款800萬元,還有490萬多
: : 元尚未還清,但當她得知時已經沒辦法拋棄繼承。
: : 女子18年來已經還給銀行638萬餘元,早就超過銀行當初聲請強制執行的490萬多元,顯已
: : 逾執行命令所載之金額。銀行卻表示,490萬多元按年息9%計息,再加上違約金,女子每
: : 個月應須給付3萬多元,但她每個月被扣掉、用來還款的薪水約2萬元左右,不足以清償每
: : 月的利息,所以本金根本就沒有還到。
: : 嘉義地院審理時認為,女子父親還有除她以外的繼承人,就算所有遺產都留給女子,依民
: : 法繼承編施行法第1之3條第4項僅就所得遺產負清償責任,她做最多也只需要在父親留下
: : 的37萬餘元範圍內負清償責任。而且女子直到今年2月份,已給付銀行638萬多元,遠超過
: : 遺產總額。因此,女子請求確認執行命令所載的490萬餘元債權不存在。
: :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不可用YAHOO、LINE、MSN等轉載媒體:
: : https://www.setn.com/News.aspx?NewsID=1302984
: : 6.備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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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rlaw 06/01 14:48請求返還不當得利

leolarrel 06/01 15:00二代:"這老師買不起房一定是不夠努力"

tigotigo 06/01 15:02老人的悲哀 連修法了都不知道 傻傻給銀

tigotigo 06/01 15:03行扣

ultraccs 06/01 15:24可以請求返還不當得利看看 不過不一定

ultraccs 06/01 15:24能拿回就是了 因為以前確實有這筆債 感

ultraccs 06/01 15:24覺類似賭債概念

jonestem 06/01 15:30應該要反過來求返還不當得利吧!(

jonestem 06/01 15:30在米國大概還

jonestem 06/01 15:30會有精神賠償吧 XDDD

cococat1028 06/03 11:00幹你他媽垃圾銀行明天打去問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