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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提試用期8成薪起跳挨批 牛煦庭:有意見的

看板Gossiping標題Re: [新聞] 提試用期8成薪起跳挨批 牛煦庭:有意見的作者
THEHELY
(@@")
時間推噓 1 推:2 噓:1 →:6

老闆:試用期我們依政府新制規定是8成薪喔
30000*0.8=$24000

試用期過了

老闆:坦白講你表現的還不錯
但很多方面還有待加強
我這邊先幫你調薪$2000
後續看你表現我們調整喔~
(24000+2000=$26000)

兩年後….
這期間你學習態度不錯
我這邊在幫你加薪$2000
快謝主隆恩喔!
(26000+2000=$28000)


再2年後…

員工受不了老闆太凹提出離職
老闆:你快可以獨當一面了這樣離職不會很可惜嗎?不然我這邊再幫你加薪$2000
考慮一下留下來如何?
(28000+2000=$30000)


以上在台灣
大概是這樣的玩法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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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TT留言評論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5.228.199.51 (臺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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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THEHELY (125.228.199.51 臺灣), 05/02/2024 04:43:11

chaitomaster 05/02 05:39試試用不能低於最低工資

rockiey 05/02 06:12誰去有試用期的公司?

deere 05/02 06:22試用期最多三個月

ganjuro 05/02 06:36你忘了扣勞健保

Anvec 05/02 07:22原本試用期在舊的勞基法條文規定 不得超過4

Anvec 05/02 07:220天

Anvec 05/02 07:2286年刪掉後 勞委會86台勞資二字第035588號

Anvec 05/02 07:23函 時間由雇主跟員工約定

ThisisLongID 05/02 11:06勞基法21條並沒有要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