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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立院決議屬「建議性質」 政院可不理會

看板Gossiping標題Re: [新聞] 立院決議屬「建議性質」 政院可不理會作者
tn00270144
(乂煞氣a夾小妹乂)
時間推噓 2 推:5 噓:3 →:8

我國政府體制就是五權分立
世界主流的也是三權分立

行政權 跟立法權本來就是對等存在


什麼立法院的決議就要行政院遵守,沒有這種事情啦。


所以這種決議本來就屬於建議
真的硬要,那修法啊。





立法院整天搞一些有的沒的
一下決議要求行政院怎麼做
一下決議要求監察院怎麼做



哈嘍!
五權分立耶



※ 引述《stewartqq (涼a)》之銘言:
: 1.媒體來源:
: udn聯合新聞網
: 2.記者署名:
: 記者唐筱恬、屈彥辰
: 3.完整新聞標題:
: 立院決議屬「建議性質」 政院可不理會
: 4.完整新聞內文:
: 電價於四月一日調漲,平均漲幅十一%,國民黨與民眾黨昨聯手通過「立法院決議」要

: 凍漲,但經濟部強調必須依法執行電價審議結果。立法院法制局人員指出,歷屆國會通
: 各式各樣決議案,依大法官釋字第四一九號解釋,若立法院決議逾越或牴觸職權範圍,
: 議屬於「建議性質」,未有效力,只是展現民意、形成政治壓力的方式。
: 憲法規定,行政院對於立法院決議之法律案、預算案、條約案,如認為有窒礙難行時,

: 經總統之核可移請立法院覆議。立法院人士指出,電價凍漲一案屬於決議案,不是法律
: 預算案,行政院若不執行也不用提覆議,直接不理會,立法院也沒轍。
: 立法院前法制局長羅傳賢分析,美國國會也有決議案,必須在兩院通過、總統簽署下才

: 成法律,如果只有一院通過就只是聲明;立法院一般決議案僅有參考性質,為立委反映
: 新民意給行政院考慮而已,若立委想實質改變電價,必須修「電業法」解套,否則決議
: 只有建議性質,沒有任何效力。
: 台北大學公行系教授劉嘉薇認為,經濟部的確是依照法律執行業務,立法機關所提的是

: 治上、民意上的壓力,希望不要漲電價,但因為此提案不是修正電業法,不會構成約束
: ;不過,電價帶動的物價上漲,民眾非常有感,這次立法機關通過的提案是反映民意。: 世新大學行政管理學系主任方凱弘說,電價凍漲案經立法院會表決通過,可以代表立法
: 對此重大政策(指電價調漲)想法,但基於行政、立法分立,須保留給行政部門在某些
: 大政策的決議空間,目前法律確也留給行政部門決定電價的權責。
: 文化大學政治系退休教授楊泰順表示,就國會政治角度而言,國會代表民意,行政院是

: 行單位,行政體系要尊重立法院決議,不能完全不理,按照憲政體制也必須尊重。
: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不可用YAHOO、LINE、MSN等轉載媒體:
: https://udn.com/news/story/9596/7934500
: 6.備註:
: 法律!!!
: 法綠!!!
: 不愧是黨!!馬上找出解套~
: 不過細節...
: 所以行政院想幹什麼就幹什麼囉?
: 樹發部也是花錢花的爽~頂多被咆嘯罷了!
: 錢照花,灑光人民的錢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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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TT留言評論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29.73.198 (臺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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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reacal 05/01 15:14習包包指示中國沒有三權分立,只有三權合

breacal 05/01 15:14作,乞丐黨奉旨辦事

binshin 05/01 15:15對啊~你就不要鳥他~反正我們會刪預算

tpkgo 05/01 15:15看綠畜吃屎就是爽

sarspieya521 05/01 15:15民進黨哪來的臉講五權分立?

mirza 05/01 15:20別再崩潰了 民進黨一黨獨大時沒上來崩潰

angel902037 05/01 15:21就跟車禍以刑逼民一樣阿

kkjjrtlym 05/01 15:23唉唷 沒全面執政的時候都醒囉

KEYSOLIDER 05/01 15:26總統選輸了只會鬧事的廢物藍白黨

opmikoto 05/01 15:36這檔事就是笑看藍白不敢修

vicious666 05/01 16:04原來當初李俊俋提案監院直接彈劾王建

vicious666 05/01 16:04暄就是選輸想鬧事

blackdragon 05/01 16:06四權裡都塞一堆黨的過氣立委跟市長

tumv 05/01 16:11煎茶院

attackJ 05/01 16:24做做秀讓小韮認為自己贏了

joe777 05/01 18:05綠營執政只有行政司法權 其他都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