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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卦] 霸凌好像真的情節不重大

看板Gossiping標題[問卦] 霸凌好像真的情節不重大作者
myIDis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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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剛問了一下什麼叫作情節重大

結果查一下公務員懲戒法
第 4 條
公務員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其職務當然停止:
一、依刑事訴訟程序被通緝或羈押。
二、依刑事確定判決,受褫奪公權之宣告。
三、依刑事確定判決,受徒刑之宣告,在監所執行中。

這人大概就是霸凌

關於霸凌刑事案件是傷害、強制、恐嚇、侮辱、誹謗

言語霸凌最多就侮辱

公然侮辱處拘役或3百元以下罰金

...查了下來

好像罰3百就沒事了

3百我可以幫忙出 我也能當分署長嗎?

有沒有八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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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TT留言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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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gepig 11/20 15:27你要先有黨證~~還要捐多一點給黨

dreamislet 11/20 15:29監察院:沒事,不必去查。不能說錯一

dreamislet 11/20 15:29句話嗎

hywind 11/20 15:30党辦公室黏黏的事都在幹了,這個算什麼?

railman 11/20 15:30先考上高考

bigchief 11/20 15:32法律就是黨負責解釋的

DEVIN929 11/20 15:33你考的上又升的上當然可以

dayend 11/20 15:34所以 還信各種公職考?考試有時非重點

dayend 11/20 15:34人格特質才重要

tzk 11/20 15:47墓地涼傘

me584 11/20 17:14應該符合應注意而未注意導致他人喪命的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