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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問卦] 蔡正元的論述是對的嗎

看板Gossiping標題Re: [問卦] 蔡正元的論述是對的嗎作者
violetking
(夢想就在前方)
時間推噓 9 推:9 噓:0 →:7

目前有人提出合理的算法,

你可以說他算錯,但不能說他「明知」違法。

因為,違法或是合法是有爭議的。

有爭議的東西,至多只是個案法律見解不同。

更何況合法與否,從來都不是刑事法院的職權範圍。




來看看最高法院刑事大法庭裁定110年度台上大字第5217號
90年11月增訂之「明知違背法令」,於立法說明分別載明「三、加列公務員所為之圖利行為必須係違背法令之行為,始足當之。按公務員執行職務給予人民利益本是正常之事,而圖利行為之處罰,係在規範公務員圖利私人不法利益之行為,惟有具體指明執行職務違反法令,方能進一步判斷是否有給予不法利益之意圖。

可是我們刑事法院直接就說違背法令,居然完全沒有論理。
整件事情最重要的違背法令這個前提,就一筆帶過!!!






※ 引述《bhhsieh (B. H. Hsieh)》之銘言:
: 這篇個人覺得寫滿清楚的
: 這邊再改得懶人包一點
: 京華城容積率由392% --> 560%
: 是107年監察院糾正後各委員會討論後結果:
: https://imgur.com/DyeOCK3
: 上圖都規字第10602424800號說明書可見以下連結
: https://reurl.cc/OrM9D7
: 其中第46頁起可看到"決議"以及委員意見摘要, 簡單講是一致通過
: 決議:
: 一、 本計畫案之修訂係市府依監察院糾正文、審核意見及內政部函文意旨,釐正 80 年: 2 月 13 日都市計畫書有關容積率之規定,於本次修訂計畫案明確載記容積率為 560%,: 本會無權置喙,予以尊重。
: 所以這邊的560%可視為接下來計算的基準容積
: 至於560% --> 840% (1.5倍)
: 根據新北市政府的網頁
: https://www.dorts.ntpc.gov.tw/documentary/articleInfo/MVamXMrW28rj?page=30
: 容積獎勵 <= 20%
: 容積獎勵即為一種利用容積來獎勵民間參與建設的制度。主要是為解決土地開發不足、公: 共服務機能不夠的問題,以容積當作獎勵誘因,鼓勵民間設置必要性公共設施或配合相關: 政策,對都市發展具有正面效益。
: 容積移轉 <= 40%
: 容積移轉,即為某一基地建築容積可等值移轉至另一基地,表示被徵收土地的價值可移轉: 至其他土地上,因此地主的權益就不會有損失。
: 本篇原作者轉述蔡正元fb提到
: https://imgur.com/fq839md
: 京華城案之容積獎勵為20%, 容積移轉為30%
: 因此得到最後之容積率840%, 即560% * (1+0.2+0.3)
: 從數字上我看不出不合法的部分
: 如有計算或資訊錯誤還請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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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agochen 09/06 00:33這個法官就自以為是總統啊….還是莫非

ricky661 09/06 00:33當3個律師塑膠做的?

ragochen 09/06 00:33是總統….不敢想下去了….

ajemtw 09/06 00:40那個….這只是羈押庭,不是一審…

strikecbu 09/06 00:41這位法官哪管這麼多 目的明確 任務圓滿

strikecbu 09/06 00:41 笑死

Evoque 09/06 00:42

jackycheny 09/06 00:45憨鳥:党說你有罪就有罪,党是神!

jkhz 09/06 00:49違反哪一條也不敢寫出來笑死

polarfox 09/06 01:39呵呵跟黨作對就是了啦不用講這麼多

polarfox 09/06 01:46推文有說這個是羈押庭的,可以試想一下

polarfox 09/06 01:46如果連違背法令都找不出來的話,哪有圖

polarfox 09/06 01:46利罪的可能?也就是根本不會違法,更不

polarfox 09/06 01:46要談到羈押了。不是什麼羈押庭就可以為

polarfox 09/06 01:46所欲為

bokonon 09/06 12:54這是 說你犯法就犯法的意思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