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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黃瀞瑩、陳智菡等4人恐轉被告!利用「折扣碼」發送小物

看板Gossiping標題Re: [新聞] 黃瀞瑩、陳智菡等4人恐轉被告!利用「折扣碼」發送小物作者
DDRMIX
(約翰.史密斯)
時間推噓 2 推:4 噓:2 →:5

很簡單

柯文哲=木可

政治獻金給柯→柯匯給木可 所以木可裡面的錢=政治獻金

木可賺的東西分潤給這4人=政治獻金拿去私人用途

這樣是有可能違法的

除非他們主張自己不知道違法+檢察官和法官相信他們說詞

※ 引述《turbomons (Τ/taʊ/)》之銘言:
: 我是不知道民眾黨是否有訂定相關機制
: 不過這類電子商務系統
: 可以只是方便統計做為績效考核參考用
: 實際上可以是沒有額外的金錢獎勵
: 當然也可以做為合法的人事支出費用依據
: 理由是根據政治獻金法
: 政治獻金是可以作為人事費用支出使用的
: 因此學姐等人並不存在違反政治獻金法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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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TT留言評論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5.227.81.49 (臺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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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DDRMIX (125.227.81.49 臺灣), 12/18/2024 18:19:30

hosen 12/18 18:23政治獻金拿去分潤當然違法

henry46277 12/18 18:24https://i.imgur.com/nQPfx8g.jpeg

圖 黃瀞瑩、陳智菡等4人恐轉被告!利用「折扣碼」發送小物

vzerov 12/18 18:25現在是想要裝傻說木可和柯無關 會笑死

henry46277 12/18 18:27反正雙方裝傻都沒用 法官要看證據

henry46277 12/18 18:27判案 就看你起訴書裡的證據到哪阿

henry46277 12/18 18:27

dlam002 12/18 18:27我知道下次闖紅燈被警察攔的時候怎麼說了

cisyong 12/18 18:28那三立的記者全要抓了

larry780109 12/18 18:35補助三冥自...政治獻金冥禁洞??

mastoid 12/18 18:39哇靠 一堆側翼團體全死

jab 12/18 18:46法官判案那需要證據 心證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