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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拍頭羞辱、退20次公文整下屬 北市府爆

看板Gossiping標題Re: [新聞] 拍頭羞辱、退20次公文整下屬 北市府爆作者
paiopap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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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擔心害怕的是,科長在打考績時,並非以工作能力為依據,而全憑心情喜好打考績。


只是公務人員的考績
真的就是幾乎都是靠單位主管喜好決定呀

基本上公務人員規定只有75%可以拿甲
一個100人員額的機關 就是75人可以拿甲
(當然人事政風主計是另外算的 不過這裡就省略吧)

然後臺北市政府...
我之前待的機關打考績大概是這樣的流程
(當然每個機關打考績的潛規則可能不太一樣)

都有局(處)本部長官和單位主管一定拿甲的潛規則
(不知道現在有沒有改變就是了)
75個甲可能先扣去15個左右
剩下85個承辦人等級的去分60個甲

60個甲可能先給首長保留幾個 可能5個左右吧
然後剩下55個甲
各大長官們先開個會
依據每個科室的貢獻度來討(吵)論(架)每個科室可以分到幾個甲
假設有個扣除科長自己有個15人的科 拿到10個甲的名額
科長自己會給自己科的所有承辦人打個初評成績
決定要哪10個人打80分以上(甲) 哪5個人打79分(乙)
除非該位承辦人有法規上規定不能打甲等規定
(不得打甲很容易啦 請病假超過14天就可以 )
基本上打甲打乙就是全憑科長決定
只有打丙打丁要具體理由啦

然後初評成績送考績會
考績會....基本上就照案通過
因為各科室的拿甲數量一開始就決定了
其他科室的考績會委員也根本不會管別的科室的考績怎麼打

然後最後送到首長那裡
首長核定時有權力再拿自己手上的5個甲
再把5個打乙的人變成甲
最後就這樣核定考績了

說那麼多
簡單來說就是除了打丙打丁要具體理由之外
打甲打乙基本上就是看單位主管自己喜好
想要升官或是考績拿甲
會討長官歡心一直都比能力高低重要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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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ch 11/21 01:41這篇正解

ha11111543 11/21 01:53你是對的,公部門最後留下一些狗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