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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問卦] 法規不是欺負老實人嗎!!!???

看板Gossiping標題Re: [問卦] 法規不是欺負老實人嗎!!!???作者
nobrothers
(無爪)
時間推噓 推:2 噓:2 →:4

當必須符合法規取得同意時
理應要取得後再進行動作
這是保護彼此的一種做法
事後補做都是自找麻煩或找人麻煩

因為沒取得同意登記辦不過
市政府國稅局在此也無能為力
公家單位執法上沒有什麼問題

除非店家要未辦登記營業硬來
這又有後續牽扯的許多法規罰鍰
當然要躲躲看市府規定的方法也是有
不過在此也不推薦
遲早還是要被抓去補的

而若是店家有幫忙付錢修理二樓陽台
來交換取得同意的問題呢?

倘若真的有的話,倘若
又沒有履行同意的義務
這是有詐欺背信的嫌疑

就算有人質疑是里長溝通過程有落差
白白幫忙修繕這種事情就顯然說不過了
說這要白紙黑字嗎?
還可能真的不用
(當然要是最好啦)
畢竟這出現了一種單方付出的行為
顯然要被認定是有對價的約定是可以的
當然要能被刑事是有點複雜
不過若有民事的話
返還款項理應是可以做到的

於是
若店家真的有幫忙出錢修繕
那就是二樓的問題
若店家沒有付,也沒這個約定
其實二樓的做法也不是錯誤
是店家事情處理跳過步驟造成的損失

另外要說的是房東
在這不是打房或是又要罵房東這身分
而是想知道一種角色的道義有沒有做到
不清楚房東在此扮演什麼角色
不過按照目前新聞可見
就是租出去收錢
然後就......沒有然後?
當然後續報導會不會補足這個部分
就再看下去吧

租房絕對絕對會去問店家要做什麼行業
沒聽過沒問的狀況.........

然後知道了以後
也要評估這行業在這個地點是否可行
而這種公寓住商混合的建築
要知道鄰居的組成是什麼
有沒有需要提醒租客的事項

雖然本身很窮沒有這機會當房東
不過見到的一些長輩是會這樣子做的
例如一樓就是不租給吃的
或者租房間會訂立十點過後不准打麻將
不准大吵不然就解約之類的

然後在店家開業卡關發生的時候
房東有沒有試著協調?
當然要說房東沒必要也是對的
但房東有沒有道義的展現就在這裡
每個月房租都照收沒有少
店家裝潢都花了幾百萬
這時乾等還要付房租
一般房東應該會試著幫忙溝通
或者先減少房租

但還是老話一句
房東沒有必要

但有時社會就是因為這樣
只問功名和利益
變得法不法,情無情
有法有情才是好的社會風氣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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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TT留言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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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sfrf 06/27 17:06https://reurl.cc/6vm9WO 可是瑞凡,你他媽

dsfrf 06/27 17:06二樓直接噴,一樓沒進我家是要怎樣修我家陽

dsfrf 06/27 17:06台捏。

snow3804 06/27 17:07房東扮演收錢的角色

snow3804 06/27 17:07其他不關房東的事

SamWhite 06/27 17:48讚啊 所以都不搞 直接變凶宅

chemicaltom 06/27 17:54台灣最美麗的是人 個屁!

earnformoney 06/27 18:33房東住海邊喔什麼都要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