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正妹公務員變鑽石天后!月賺80萬 請「侍
※ 引述《losel ()》之銘言:
: 媒體來源:壹蘋新聞網
: 記者署名:許潔如
: 完整新聞標題:正妹公務員變鑽石天后!月賺80萬 請「侍親假」搞直銷這下慘了
: 完整新聞內文:
: 2024/02/26 08:56【許潔如/綜合報導】
: 雲林縣政府政風處科員吳安琪,以國考第2名的好成績考上廉政署政風室,不過卻被爆料: ,請侍親假期間兼差搞直銷,月賺80萬元,榮升鑽石級大使,由於她仍具有公職身分,在: 外兼職已屬違法。
侍親假其實不是假
而是依據公務人員留職停薪辦法的規定
是沒有領薪水的留職停薪
假設有個公務員
父親因重病需要照顧
於是請了侍親留職停薪
但又不用每天24小時都照顧父親
想要一天用兩小時在便利商店打工
這樣可不可以呢?
依據銓敘部的函釋
公務人員於育嬰留職停薪期間得兼職賺取生活費用,
惟其兼職仍不得違反服務法第4條、第13條及第14條之1等相關規定,
(公務員服務法已經修法 有關兼職的規定現在是第14條和第15條)
簡單來說就是
留職停薪期間的兼職比照現職
不得經營商業
不得兼任領證職業及其他反覆從事同種類行為之業務
只有可以經機關同意 兼任教學或研究工作或非以營利為目的之事業或團體職務
得依個人才藝表現,獲取適當報酬
但以上有個大前提是
不得對公務員名譽、政府信譽、其本職性質有妨礙或有利益衝突者
看起來是不能在超商打工的
(不過這點銓敘部也很機車的說 個案請向服務機關做個別認定哦)
只是感覺對我來說 除了當家教之外 好像一般兼職工作都不能做耶
--
基本上機關首長說的算
基本上兼職許可只看過兼課的情況有同意過
要就低調賺
低調賺被檢舉就不合法呀 但跟機關申請兼職許可 被打回票的機率比較大 一般只看過兼課會許可 但能到學校兼課的....也大都是長官
※ 編輯: sheng1300905 (210.60.217.3 臺灣), 02/26/2024 11:04:48可以炒股炒房就好
就是問長官
打工可以吧?
打工有個之前是否可擔任熊貓的函釋
https://reurl.cc/q8qebg基本上銓敘部也是說 下班時間經過機關同意 不損公務員形象下 偶爾為之可以 至於有沒有滿足上述這些條件 請機關個別認定 像是定期打工的話 可能就會被說不是偶爾為之了
不得經營商業是指負責人之類的,單純打工
沒這問題。
證照方面是怕你簽證的責任,打工也沒這問
題
一堆都嘛用另一半的名字開店,做超商
店員不是經營商業吧,經營的意思應該
是負責人
公務員可以跑外送
函釋我覺得不算同意 只是把規定寫一遍後再把決定權丟給各機關衡量 我是覺得光是是不是偶爾為之和有沒有影響公務員形象這兩點 可能很多機關都會不同意就是了 (畢竟銓敘部也沒明寫偶爾為之的定義是什麼 很多機關都是從嚴認定的)
重點是你要報准和跟你職務上沒有厲害衝突
,以及不能當公司老闆
公務人員不能兼差的原因,是因為它是
一種敏感身份的職業。難保不會有人,
藉著金錢輸送,給與好處,來換取公
務員在業務執行上的某種利益。
我是覺得大部分留職停薪期間的公務員沒那麼大的權力啦
到職第一天就上課告訴你原則上都禁
止然後舉配音員打工的例子
呵呵金錢輸送,政務官民代就不會喔?
我是覺得政務官和民代的權力更大啦 但民代的兼職規定可是比基層公務員寬鬆很多耶
重點是這咖擺明是覺得不想當公務員才各種
是多敏感?直銷要輸送什麼?外送是要輸送
理由請假調職
什麼?賣雞排開Uber是要輸送什麼?
但又不想放棄終身保障 標準自助餐
就基本上考上公務員就不要想經營副業
要經營就不要經營得很好 當成bonus
這裡是再說留職停薪期間 兼職規定還比照現職這點我是覺得有些嚴苛啦
終身保障勒,薪水低得可憐是在保障三小?
經營得太好就容易被公務體系盯上+處理
以上不是我講的 是我家庭內考上的人
阿不過公務員還是不爽不要做就好,後面一
堆人等著考
覺得不合理就請立委修法嘛?自己都政風
請立委修法 說是很簡單啦 像酒駕法則一堆人說太輕 有多少人真的去找立委修法了?
家族聊天的時候聊到的~
的還帶頭違反規定這也有人要護航?
民代寬鬆是因為他"不是"考上的公務員
民代是根本就不是公務員喔 我只是說像立委一堆都自己開公司的而已 合不合理就見仁見智吧
考上跟沒考上規定本來就不一樣
通篇你覺得 你覺得有意義嗎
你也說了你覺得耶?
※ 編輯: sheng1300905 (210.60.217.3 臺灣), 02/26/2024 11:31:41簡單說沒本事到學校兼課就死了這條心不行
這種都馬自己機關檢舉的
嗎?到私人企業都沒限制不香嗎
你看錯我意思 我是指你覺得沒意義
誰在跟你扯誰覺得 在跟你講規定
算了 反正你連法規函示都看不懂 看不懂我
說什麼也很合理
通篇都「你覺得」「你覺得」有意義嗎?這
樣看懂了嗎?想兼差有爭議就上簽請長官核
開賓利不會影像機關形象,窮才會,建議機關審
慎考慮,允宜照准
除了公務員,如果是老師身份當家教是絕
對不行的喔
總之這個政府要是要公務員窮,還要你整
家子都窮
*就是要
一堆政務官兼職董事 運用權力影響別人的
機會不是更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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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請益] 公務員是否能兼職批改作文事隔多日,銓敘部終於回應了...... 一、本案所涉相關法規及解釋如下: (一)公務員服務法(以下簡稱服務法)第15 條規定:「……(第2 項)公務員除法令規定外,不得兼任領證職業及其他反置 從事同種類行為之業務。但於法定工作時間以外,從事13
Re: [閒聊] 公務員可以當YOUTUBER嗎??根據法規 第 十三 條 公務員不得經營商業或投機事業,但投資於非屬其服務監督之農、工、礦、交通或新聞 出版事業,為股份有限公司股東,兩合公司之有限責任股東,或非執行業務之有限公司股 東,而所有股份總額未超過其所投資公司股本總額百分之十者,不在此限。10
Re: [爆卦] 唐鳳兼職叫"斜槓",別人兼職約談法辦...我不知道你這樣造謠是在帶什麼風向,還是跟唐鳳本人有什麼過節,但是出來亂扯一堆是不應該的,而且明明沒有證據,把人家合法的事情拿出來說,這跟綠營當初黑管中閔有什麼兩樣? 公務人員不是不得兼職,是不得違法兼職,根據公務員服務法第14條之3的解釋令,公務員兼任教學或研究工作 或 以非營利為目的之事業或團體之職務,應經服務機關許可,機關首長應經上級主管許可。 也就是說,要嘛你不要領薪水當義工,要嘛就是去從事教學研究工作,在補習班教書只要申請核准,就完全合法,去學校兼職客座講師或是教授領錢也沒問題。 唐鳳現在的工作就是一切合法,你管他兼多少職?除非行政院不同意,你有沒有拿到行政院內部不同意的證明?你有沒有拿到唐鳳有領到薪資或報酬的證明? 你都沒有,出來爆卦,不是造謠是什麼?造謠的文章可以留在版面上嗎?12
[請益] 公務員是否能兼職批改作文本人是最狹義的公務員, 由於本身得過縣市文學獎, 最近發現有一些私立的補習班在應徵批改作文的老師, 可以在線上批改,不用實際到現場, 於是便引起了極大的興趣。6
Re: [新聞] 聘約人員人事條例草案遭批破壞文官體制隨便看一看,這個?? 順道引公務員的來比對一下 (兼任職務限制) 第三十條 聘約人員除法令另有規定外,不得兼任他項公職或業務;其依法令兼職者,不 得兼薪。4
[請益] 留職停薪銓敘部行政令請教版友 銓敘部近期發佈的行政令 銓敘部 109.11.30. 部法一字第10953034301號令 要 旨:公務員於育嬰、侍親及進修留職停薪期間得否兼職疑義 本 文:4
Re: [請益] 公務員是否能兼職批改作文(一)送出兼職申請書 裡面附件七有 「公務員兼職申請書(範本)」拿出來填一填送批示 申請書送出前檢查一下自己是否有公務員兼職辦法第七條應不予同意之情形 一、有洩漏公務機密之虞。1
Re: [討論] 政委兼職理事的基金會在中國推廣業務依據公務人員服務法第14條第一項: 公務員除法令所規定外,不得兼任他項公職或業務。其依法令兼職者,不得兼薪及兼領公 費。 還有同法第14-3條 公務員兼任教學或研究工作或非以營利為目的之事業或團體之職務,應經服務機關許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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