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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3人吃1千多仍「不符低消」被迫加點飲料!

看板Gossiping標題Re: [新聞] 3人吃1千多仍「不符低消」被迫加點飲料!作者
ceres1209
(某些議題被強制禁言中)
時間推噓 2 推:2 噓:0 →:8

消費者保護法第2條規定

本法所用名詞定義如下:

一、消費者:指以消費為目的而為交易、

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務者。

二、企業經營者:指以設計、生產、製造

、輸入、經銷商品或提供服務為營業

者。

七、定型化契約條款:指企業經營者為與

多數消費者訂立同類契約之用,所提

出預先擬定之契約條款。定型化契約

條款不限於書面,其以放映字幕、張

貼、牌示、網際網路、或其方法表示

者,亦屬之。


第11條第2項規定

定型化契約條款如有疑義時,應為有

利於消費者之解釋。


我稍微google了一下,在餐廳消費是有消

費保護法適用的。

https://www.lawtw.com/archives/410913


如果是這樣的話,像這種發生爭議的條款,

本來就是要為有利於消費者的解釋的,沒有

什麼消費者自定義的問題。


以新聞所示的情形來說,你餐廳可以這樣規

定,但你規定的大眾認知不同的時候,你就

應該在「客人點完餐的時候」就要明確告知

顧客,你這樣點不符合你店內低消的規定,

你在「吃完結帳後」才告知,上法院被法官

為對消費者有利的解釋的機會還是比較大的





我個人要是碰到這情形的話,我會選擇打電

話報警,資料留給警察,然後把該付的錢付

一付,不要落人口實,要是餐廳覺得不爽,

一定要付那杯所謂「低消一杯飲料」的錢,

就來告我債務不履行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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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TT留言評論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1.9.38.11 (臺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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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atbear 06/29 18:35直接問店家一句話 要不要結帳 就不點能

meatbear 06/29 18:35怎樣

ZhanPeng 06/29 18:36警察好衰哦 要介入這種民事糾紛

fatz 06/29 18:36為什麼要報警?警察可以幹麻?

因為你要留個資,留給警察做個備案記錄, 免得店家事後說你如何如何,沒辦法,遇到 了只能這樣,不然還留個資給店家嗎…

※ 編輯: ceres1209 (101.9.38.11 臺灣), 06/29/2023 18:38:02

bbcer 06/29 18:54顧客留個資給警察,警察告訴店家有違法嗎?

sam197665 06/29 22:48推你,帳單1千被逼加點飲料150,報警留

sam197665 06/29 22:48資料付1千離開即可

ceres1209 06/30 07:31店家告我的時候,可以請法院向警察調資

ceres1209 06/30 07:31料,現在交通案件也是這樣,警察不會給

ceres1209 06/30 07:31對方個資,要法院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