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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高虹安誣告二審改判6月理由曝光  高院

看板Gossiping標題Re: [新聞] 高虹安誣告二審改判6月理由曝光  高院作者
cakin
(hihi)
時間推噓35 推:37 噓:2 →:48

這樣的判決一出,如果三審還維持原判決,會大大影響誣告罪判決的引用吧
之後很有可能擴張誣告罪的適用範圍

這案法院的判斷邏輯是:
提告當下你自身證據不足以證明你沒抄襲 → 所以你應該知道對方沒犯罪 → 你還是
去告 → 所以你有誣告意圖

高當下的客觀依據:
陳時奮確實在 2022 年 10 月初公開指控她抄襲論文;
且措辭強烈,說她是「抄襲」、「掛名致謝騙過系統」等;
這些言論若是虛構,就很可能構成 誹謗罪

高主觀認知:
她認為自己有在致謝論文裡表達指導與協助(雖然尚未補登到線上系統);
她當時確實主張:「我沒有抄襲,陳先生指控是虛假中傷」
→ 從她的立場來看,她有具體理由認為自己是被造謠,所以提告誹謗

法院的問題邏輯在哪裡?
你10/13提告;
但你到10/18才補上致謝詞;
所以你當時根本沒證據支持「沒有抄襲」;
所以你誣告陳時奮
這個邏輯的根本問題在於:
「沒有補登致謝詞 ≠ 沒有證據」
高虹安可以有別的證據,例如:
原始論文稿件就已附上致謝詞;
她本身主張抄襲說法不成立,是合理辯解;
她主觀上相信指控她抄襲是錯的
也就是說:即使後來無法證明「我沒抄襲」,也不能倒推說「你當時就知道對方沒犯罪卻還硬告」,這就是錯置審查焦點阿...

陳「確實有公開指控」,而非無中生有
誣告罪成立的條件是你「虛構對方有罪」,但如果對方真的有做某些事(公開發文說你抄襲),你基於這個行為去提告——就算法院日後判你敗訴,那也不是誣告,除非你能被證
明「你知道對方根本沒誹謗你」

若這樣的誣告罪成立標準成立,未來任何人在網路被人攻擊時,若提告誹謗未成功,就可能被反告誣告,會對言論與司法系統造成極大寒蟬效應

例1: 陳沂現在可以提告雞排妹誣告了,並極有可能勝訴!因為雞排妹*大多人看起來就是偏黑的,雞排妹明知偏黑,卻還提告陳沂說他黑*是誹謗?

例2: 柯P如果沒和解,可以提告鍾小平誣告了? 因為鍾小平那些猜測都沒有證據,完全
是造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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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TT留言評論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2.117.10.10 (臺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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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ustToDust 08/07 15:14這就是把法官心證放在事實證據之上了

DustToDust 08/07 15:14我早說台灣司法就爛成一坨了

ronga 08/07 15:15沒錯 所以三審要統一見解了化理論上要發回

ronga 08/07 15:15更審 不然了話 以後誣告就有趣了

akuser 08/07 15:17過去法官是依法論法 現在一堆法官心證的

akuser 08/07 15:17東西在判 然後台灣又是剛性法 過去判例和

akuser 08/07 15:17現在判例又不同 司法跟本亂成糨糊

mars1314 08/07 15:17妳知道的太多了

tomhawkreal 08/07 15:18這判例成立的話 地獄之門就打開了

tomhawkreal 08/07 15:18誣告地獄在等你

bird1314 08/07 15:19應該是她不要拿改過的去當證據吧?

你這邏輯本身就有問題 難道雞排妹會因為提告前去做私密處美白 而吃誣告? 柯P會因為多買一顆比特幣 而吃誣告?

victorly 08/07 15:19讓民進黨下台就行了

Lailungsheng 08/07 15:19想過法律人有畜牲,沒想到這麼畜牲

victorly 08/07 15:19因為民進黨誣告也是沒事

DustToDust 08/07 15:20現在就是告訴你 不要隨便告党的人

Blue6 08/07 15:21只有她這件這樣搞啦

Blue6 08/07 15:21看這組合議庭名單

kimula01 08/07 15:22法官還能判論文 笑死

kadolong 08/07 15:22理由很簡單 他參選又搞小英男孩 該死

kadolong 08/07 15:22至於有沒有罪 跟本沒差

xhung 08/07 15:24之前有台女謊稱被性侵 男方被查一輪

xhung 08/07 15:24確定沒罪後 提告誣告 這樣都判無罪...

gekkou 08/07 15:24其他人不會這樣搞 司法雙標也不是只有這個

gekkou 08/07 15:24案子

tinuo 08/07 15:25綠色恐怖,歷史會記錄賴皮的罪刑

super1314159 08/07 15:25大家學到的重點應該是 要記得自訴

bird1314 08/07 15:26看分析覺得有沒有抄根本不是重點 而是她

bird1314 08/07 15:26拿給法官的證據有問題 我覺得當初她的律

bird1314 08/07 15:26師應該要負責

法院用後見之明的事實(補登致謝),取代了當下主觀動機的審查,錯置了誣告罪核心 要件,有沒有違反罪刑法定與無罪推定原則?

nobrothers 08/07 15:28就算大家知道有問題也沒用 法官心證

nobrothers 08/07 15:28根本萬能 不用證據直接說你有就好 可

nobrothers 08/07 15:28怕...

Vassili242 08/07 15:30想太多,要有黨證的才適用

bird1314 08/07 15:30假設某人如果實際上有買比特幣 人家也說

bird1314 08/07 15:30他有買 他處理掉後去告人誹謗 被反告誣

bird1314 08/07 15:30告 就會成立 是這樣的意思吧 但當下某人

bird1314 08/07 15:30的確沒有比特幣在身上了

bird1314 08/07 15:32但真的判太重了

star99 08/07 15:35那個證據也不可能構成抄襲 改致謝而已

tdlions 08/07 15:35綠圾恐怖不是你想像的那麼簡單,耳心suc

tdlions 08/07 15:35ks

star99 08/07 15:35致謝跟本不包含學術論文的部分

iwanowsky 08/07 15:44是沒寫過論文才會覺得加致謝就可以讓抄

iwanowsky 08/07 15:44襲變成不是抄襲?

yftsai 08/07 15:46其實不會,未來法院只要看顏色辦案

a03520 08/07 15:50你以為法院看物證跟人證?抱歉現在看黨證

siyabear 08/07 15:50最高法院外面的牆上有公平正義四個大字

siyabear 08/07 15:50,我呸

bird1314 08/07 15:56其實誣告的確是想告就告啊 只是結果在於

bird1314 08/07 15:56不受理或無罪那類的而已

marke18 08/07 16:23QQ

Anoxia 08/07 16:23不要質疑法官想升官的決心

p1227426 08/07 16:25文組自己認定就好 不用證據 不用證人

senils 08/07 16:34台灣的司法真的太糟糕了

dddc 08/07 16:52這個判例以後可以多拿出來用 這是創舉

Roxsoulee 08/07 16:57我覺得如果論文本來就是抄襲,那不

Roxsoulee 08/07 16:57管前後案訴訟中加不加謝詞註解都是

Roxsoulee 08/07 16:57抄襲版本,根本無需多論一段你修改

Roxsoulee 08/07 16:57論文你就是明知且想誣告

starchiang 08/07 17:00這判決有判了綠共死刑,但綠共也不在

starchiang 08/07 17:00

Roxsoulee 08/07 17:00我覺得爭議就在法官是以有抄襲為出

Roxsoulee 08/07 17:00發點,然後要駁掉高的舉證;而不是

所以我就說啦 陳沂應該要馬上提告雞排妹誣告

Roxsoulee 08/07 17:00以空白心證為出發點,先看看檯面上

Roxsoulee 08/07 17:00的證據是否有成立抄襲;但這無可避

Roxsoulee 08/07 17:00免,畢竟法律人從考試開始就已經習

Roxsoulee 08/07 17:00慣先標題下結論,然後再填充理由了

afroblue2001 08/07 17:23司法不公正人民會活在恐懼之中

※ 編輯: cakin (122.117.10.10 臺灣), 08/07/2025 17:41:00

Spartaa 08/07 17:51黨證 > 心證 > 事證人證,我以為這是基本

Spartaa 08/07 17:51常識

changefly 08/07 18:02我想綠色司法會認為拿掉高的市長職位

changefly 08/07 18:03比影響未來判決重要多了

EricJian 08/07 18:28你講法律。但對方又不看xd

KudanAkito 08/07 18:45問就是綠能你不能

rswa 08/07 19:00現在 黨證 心證 太強大了 op

vvnbear 08/07 19:05你的例子舉的不錯!我說你吃屎,你告我

vvnbear 08/07 19:05妨礙名譽,然後我發現我說你吃屎後你有

vvnbear 08/07 19:05刷牙,代表你不能證明自己沒吃又去刷牙

vvnbear 08/07 19:06代表明知自己嘴巴臭,所以告我就是誣告

vvnbear 08/07 19:06這樣以後我說人吃屎就無敵了!

flowersuger 08/07 19:18證據不足現在這麼好用?怎麼看都法

flowersuger 08/07 19:18官刻意為之!

papagono1 08/07 19:36大罷免失敗後,就有人醒過來了

dogfacehoho 08/07 20:38法官X黨狗O

abasqoo 08/08 04:20司法變黨狗

goodapple807 08/08 14:12法官要升官發財 要怎麼不判成這樣

shyangwang 08/09 04:59邏輯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