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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卦] 過失致死是不是太imba 了?

看板Gossiping標題[問卦] 過失致死是不是太imba 了?作者
sushi11
(偶像可以亂摸嗎peko)
時間推噓 9 推:9 噓:0 →:6

如題,

刑法第 276 條
因過失致人於死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十萬元以下罰金。

換句話說,

每五年可以衝撞一個人,

尤其是89的韌性又超強的,

跟打不死的小強一樣,

假設從18歲一路活到60歲,

至少可以帶走9個人,

過失致死是不是太imba 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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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TT留言評論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9.216.173.81 (臺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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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mes732 09/16 23:55你以為想判就判嗎

kuan50118 09/16 23:564

a4102607 09/16 23:56笑死 頂多判八個月

pamoki 09/16 23:57一次撞死多人也是一個過失致死

sliverexile 09/16 23:57錯了 法官才不會判到五年

cs09312 09/16 23:57過失很難到5年啦 你這太保守了

jccccc568796 09/16 23:58青鳥表示五年以下 所以判六個月剛

jccccc568796 09/16 23:58剛好

kobe30418 09/16 23:59神經 一年都判不到 甚至緩刑不用關

neil0611 09/17 00:05有党證才是真imba

kevinlie 09/17 00:06過失三年已經很重了 和解都是會緩刑的

※ 編輯: sushi11 (49.216.173.81 臺灣), 09/17/2024 00:07:19

hantulee 09/17 01:48警察 律師眼中6month以上算重刑

albertekins 09/17 02:08民事也要賠啊

hantulee 09/17 05:51光酒駕,你犯太多次,後面直接判你關監

hantulee 09/17 05:51獄了,怎會每次出事都會是同樣刑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