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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爆卦] 抓到康老師的貓貓了

看板Gossiping標題Re: [爆卦] 抓到康老師的貓貓了作者
ilanese
(我寫故我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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寵物在民法上的地位是「物」。

  屬於死者(被繼承人)的遺產。

  貓貓就是康老師的遺產,目前就是由康老師的全體繼承人公同共有,或是將來協議給一個繼承人單獨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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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ilanese (36.229.198.66 臺灣), 04/13/2024 15:47:14

cuteSquirrel 04/13 15:47原來如此,還以為是貓繼承老師

  在我國民法上,寵物是權利客體(物),而不是像人一樣是權利主體。   所以貓貓不僅無法繼承康老師的遺產,反倒它才是屬於康老師的遺產。

※ 編輯: ilanese (36.229.198.66 臺灣), 04/13/2024 15:51:11

yuta02 04/13 16:05繼承人可以分一隻腿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