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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13歲少女助誘捕嫌犯反遭性侵 桃檢他字

看板Gossiping標題Re: [新聞] 13歲少女助誘捕嫌犯反遭性侵 桃檢他字作者
ilw4e
(可以吃嗎?)
時間推噓 1 推:1 噓:0 →:2

這齣真的很扯,你看美國警察辦案那種設
誘餌的,一定是便衣什麼全都在四周埋伏
好了,收集到證據或線人有危險就馬上全
部包上去,哪可能讓嫌犯把人載走還能性
侵的

而且中壢警察還不是為了要有什麼證據,
只是說交友軟體找不到人所以要把嫌犯騙
出來而已。既然人都騙到現場了接著就你
警察的責任去圍捕,還叫小鬼去涉險做什



※ 引述《SuAiLUVu (SuAiLUVu)》之銘言:
: 13歲少女助誘捕嫌犯反遭性侵 桃檢他字案偵辦中壢警分局
: 詹淑雲/桃園報導
: 發布時間:2023-07-21 12:56 最後更新:2023-07-21 15:23
: 律師在臉書上PO文,以比扯鈴還扯,桃園市警局必須負起全責為題,寫到13歲少女A配
合?
: 壢警方充當誘餌,卻在警方監控下,上了張姓男子的車,遭性侵得逞,批評警方讓未成
: 女當誘餌誘捕嫌犯,明顯違法,是不當的偵查行為。
: 律師陳又新表示,「違法大外割女師是你,報復超商浩克,把人家打得頭破血流也是你

: 在讓13歲未成年少女當誘餌,還害人家被性侵又是你。」
: 律師表示,這樣子的釣魚執法,已經違反《警察職權行使法》第三條第三項規定,要求

: ,同時補償受害少女,並將後續進度完整公開。
: 警方回應,嫌犯以私密照片要脅性交易,母親發現後隨即報案,因交友軟體難以反查,

: 讓被害少女佯裝答應性交易,引誘犯嫌出面。
: 中壢分局副分局長朱孝全提及,「本案偵辦過程,從受理筆錄製作及行動當時,均有監

: 同意及全程在旁陪同,並無單獨以13歲少女做為誘餌之狀況。」
: 銘傳大學犯罪防治學系副教授王伯頎說道,「未成年的少女本來就不應該變成警方的誘

: 去協助警方的偵辦,可能未來會是提供給警方,一個很重要的案例教育。」
: 學者呼籲未成年被害人應予以拒絕當誘餌,以防憾事發生,地檢署也已分他案偵辦,由

: 檢察官確認相關事實及法律適用。
: 警方也表示,會深自檢討改進,並配合地檢署調查釐清員警有無涉及違法情形,相關疏

: 任也將一併追究嚴懲。
: https://www.google.com/amp/s/news.pts.org.tw/article/647402/am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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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isedo 07/21 19:46過沒幾天就民主刪聞了

YOJI 07/21 19:47喜憨吧 以為要現行犯才能抓

Carters1109 07/22 01:04投食 本來性侵不到被弄一個直接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