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快訊/立院三讀刑法增「妨害司法公正罪」
民進黨八年完全執政想怎麼訂就怎麼訂
給了一個完全的舞台 給你民進黨有表演的N次機會
結果呢 八年啥法都沒立、啥政見都沒兌現 只有錢爽爽用
然後現在在野黨訂的每個法你都有意見 在那邊呱呱叫
百般阻撓立法、指指點點 當自己還是在野黨那套在玩
忘記自己是執政第九年的執政黨 可悲
※ 引述《wishcrystal ()》之銘言:
: 1.媒體來源:
: TVBSV新聞網
: 2.記者署名:
: 記者 劉庭宇 報導
: 發佈時間:2025/05/13 20:36
: 最後更新時間:2025/05/13 20:36
: 3.完整新聞標題:
: 快訊/立院三讀刑法增「妨害司法公正罪」 不法關說最重判5年
: 4.完整新聞內文:
: 立法院今(13)日三讀通過《刑法》部分條文修正案,增訂「妨害司法公正罪」,在司法: 案件偵查、審判或執行中,利用職務、身分或地位之影響力對法官、檢察官或其指揮監督: 長官為不法關說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五十萬元以下罰金;另外,修法也將「: 棄保潛逃」入罪,經檢察官或法官命具保、責付、限制住居或限制出境、出海,經合法傳: 喚無正當理由不到庭,並經發布通緝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 根據條文,關於增訂妨害司法公正罪章部分,對於證人、鑑定人、專家證人或通譯,行求: 、期約或交付不正利益,而約其不為證言、鑑定或傳譯,或約其為一定之證言、鑑定或傳: 譯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三十萬元以下罰金;證人、鑑定人、專家證人或通譯: 就證言、鑑定或傳譯之事項,要求、期約或收受不正利益者,也會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條文也明定,意圖使證人、鑑定人、專家證人或通譯不為證言、鑑定或傳譯,或使其為一: 定之證言、鑑定或傳譯,對其本人或其之配偶、直系血親、三親等內旁系血親、二親等內: 姻親或家長、家屬、與其訂有婚約者或其他身分上或生活上有密切利害關係之人,實行犯: 罪行為者,依其所犯之罪,加重其刑至二分之一。
: 至於不法關說部分,條文指出,意圖使法官、檢察官不為一定或為一定之裁判、處分、終: 結偵查、上訴、抗告或指揮執行之命令,在司法案件偵查、審判或執行中,利用職務、身: 分或地位之影響力對法官、檢察官或其指揮監督長官為不法關說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得併科五十萬元以下罰金;若法官、檢察官因而不為一定或為一定之裁判、處分、終結: 偵查、上訴、抗告或指揮執行之命令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一百萬: 元以下罰金。
: 另外,原先《刑法》規定,依法逮捕拘禁之人脫逃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此次修法也: 加重刑責,依法逮捕拘禁之人脫逃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損壞拘禁處所械具或以強暴: 脅迫犯前項之罪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 修法也將「棄保潛逃」入罪,據條文,經檢察官或法官命具保、責付、限制住居或限制出: 境、出海,經合法傳喚無正當理由不到庭,並經發布通緝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 民進黨立委沈伯洋發言時提到,修潛逃分為好幾種,包含羈押潛逃、棄保潛逃、無保潛逃: ,沈伯洋質疑,「棄保潛逃罪」為何沒有列入無保潛逃者,「橘子、傅崐萁管家都是無保: 潛逃,他們有妨礙司法進行,為何不規範進來?」沈伯洋指出,在野黨定了一個「有夠爛: 的棄保潛逃罪」,立法技術拙劣,民進黨只好在最小侵害上提出修正動議,沈伯洋再指,: 北檢前面聚集應算不法施壓,然而,在野仍把條文的「施壓」二字拿掉,只剩下關說內容: 。
: 力推此次修法的民眾黨團總召黃國昌則表示,民進黨在2017年司法改革國是會議承諾制定: 棄保潛逃罪、不法關說罪,2831天過去後,做出承諾的民進黨,不斷地拖延、稱還在研議: 。台灣社會沒辦法理解,為何不法關說的人得不到任何法律制裁,黃更以前法務部長邱太: 三不法關說桃園地檢署檢察長為例,怒批民進黨阻擋修法,但民進黨今天終於提出版本,: 代表公民社會、人民的憤怒是有力量的,「今天我們做到了」。
: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不可用YAHOO、LINE、MSN等轉載媒體:
: https://news.tvbs.com.tw/politics/2868601
: 6.備註:
: 這麼久以來,台灣的司法讓權貴關說,變得輕鬆寫意自然;
: 這麼久以來,台灣的法律竟可以容忍貧富貴賤被差別對待。
: 最後補充一下
: 108年當年的質詢
: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bHn-QlgmHec
: 好漫長的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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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會職權行使法那時候早就知道了
整天說別人修得不好,結果自己永遠不修
一直說窒礙難行,所以台灣八年就蹉跎了
別再罵了 他們天真以為會一直過半
只會嘴別人寫很爛 然後自己寫不出來
就這次國定假日的玩法,討論討論討論沒了
說我的版本多屌炸天多有台灣價值然後撤案
就是黨團行政院金主不給過多屌炸天都沒屁用
畢竟 國民黨忘了怎麼贏
結果還不是一樣都選贏,哈哈哈
誰說沒定 有修惡勞基法阿
有四成政治鐵票行屍 在裂解對面一票敏感肌
EZ WIN
因為這群就沒真的想做事,只想永久
握權吃香喝辣
推
問再多,吳大媽都會說沒有取得社會共識,
研議
民進黨會否認你說的阻擾
對民進黨而言
就是研議再研議共識再共識
把自己的公信力都浪費光了
阿扁時期還可以理解因為老事務官多
2016後都洗幾輪政務官事務官了
再假裝要修法立法就被看破手腳
爆
沈黑熊氣pupu立刻在網路上以刑法專家之姿指責這個法條 說這個沒訂那個沒訂,又說錯誤百出 脆上馬上眾人掌聲叫好,說藍白就是廢物 我就好奇 有些人事情死都不做,有人出來做了才在那邊指指點點靠北靠母![Re: [新聞] 快訊/立院三讀刑法增「妨害司法公正罪」 Re: [新聞] 快訊/立院三讀刑法增「妨害司法公正罪」](https://i.imgur.com/BiNr6fLb.jpe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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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該增訂的檢察官政治追訴罪 立法程序到那裡了? 林俊言這種東西還能讓他逍遙法外的嗎? 台灣人能容忍這種東西存在司法系統? 你願意跟這種罪犯一起在社會中共存?![Re: [新聞] 快訊/立院三讀刑法增「妨害司法公正罪」 Re: [新聞] 快訊/立院三讀刑法增「妨害司法公正罪」](https://i.imgur.com/HEx9eMqb.jpeg)
1X
蠻有趣的時機點立了這個法 依北檢最近的行為模式 猜猜看黃國昌質詢、視察、行文要求說明這些行為 會不會被列為 「意圖使法官、檢察官不為一定或為一定之裁判、處分、終結偵查、上訴...」2
看看之前選罷法修法 修完就是只辦藍不辦綠 藍營偽造連署被羈押一堆 綠的都沒事 比起立法感覺國民黨應該先整頓一下檢調1X
不法關說罪 棄保潛逃罪 立法簡單但實務上要執行根本很困難 : 至於不法關說部分,條文指出,意圖使法官、檢察官不為一定或為一定之裁判、處分、終 : 結偵查、上訴、抗告或指揮執行之命令,在司法案件偵查、審判或執行中,利用職務、身 : 分或地位之影響力對法官、檢察官或其指揮監督長官為不法關說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Re: [新聞] 快訊/立院三讀刑法增「妨害司法公正罪」 Re: [新聞] 快訊/立院三讀刑法增「妨害司法公正罪」](https://i.imgur.com/Tyfdee0b.jpe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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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阿 我朋友在遊戲公司上班就遇過這種人的可怕 有一天老闆要開一個新遊戲 他們那組負責想新的遊戲機制 在會議室 大家各自提出自己的想法 唯有小沈不發一言 到了討論想法可行性時 小沈突然變得口若懸河 ㄟㄟ小陳你那個機制太難了 學習曲線太長對新手很不友好X
基於藍白選罷法修一修 結果火燒自家人的前例 雖然阿北案的一審應該來不及等新法公布 不過等之後到了二審 如果朱yahoo還是跟偵查階段說得不一樣4
: : 讓他寫法案(國會改革)的回應![Re: [新聞] 快訊/立院三讀刑法增「妨害司法公正罪」 Re: [新聞] 快訊/立院三讀刑法增「妨害司法公正罪」](https://i.imgur.com/5v7WK5Tb.jpe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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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大師說的無保潛逃要入罪我聽不太懂 傅管家的情形我不知道 但是如果是橘子的情形成立無保潛逃的話 那幾乎只要檢調想弄人 發出一個通緝就能讓人吃罪了2
沈大委員自己有教過學生刑法 忘了刑法第13條故意的定義嗎? 行為人對於構成犯罪之事實,明知並有意使其發生者,為故意。 明知道自己未到案會被通緝才有故意的問題 台灣現在很多人都是在外地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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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快訊/陳時中:別讓蔡英文失望 「只有贏馬英九在當總統時,民進黨立院也尚未過半 民進黨口號:立院過半,有效監督 後來民進黨聲勢正好時 民進黨口號也變成:立院過半,有效執政 目前已經有效執政了,但很多法案倒也沒甚麼進展![Re: [新聞] 快訊/陳時中:別讓蔡英文失望 「只有贏 Re: [新聞] 快訊/陳時中:別讓蔡英文失望 「只有贏](https://i.imgur.com/3qCI8cMb.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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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 民進黨是不是很適合當在野黨監督?說實話 前面蔡英文執政八年 沒看過什麼集會遊行的機會 今年 民進黨一沒過半 在立法院有問題 馬上就來一攤遊行了 讓我真的覺得7
Re: [新聞] 批立法程序有重大瑕疵 大法官4人自嘆:大法官所說的 要解決朝小野大 在野黨立法 執政黨來承擔政治責任的問題 最好的解決方法 不就是 走內閣制 應該由多數黨組閣嘛 你大法官不給立法院 國會調查權 人事審查權 國會聽證跟質詢官員相關處罰手段 不然是要立法院當 總統的立法局 反正執政要通過什麼 你們就只能買單 就算通過修法 行政院也可以不依法行政 這才是昧於現實吧![Re: [新聞] 批立法程序有重大瑕疵 大法官4人自嘆: Re: [新聞] 批立法程序有重大瑕疵 大法官4人自嘆:](https://i.imgur.com/9zw6Y7wb.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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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爆卦] 沈伯洋闢謠:誰規定一定要提案才算參與這個問題有這麼複雜嗎? 沈伯洋的意思是這件事根本不需要立法,不用經過立法院 內政部自己就能完成了 對吧 但是問題來了:既然內政部可以自己做,那為什麼不早早做完? 請注意我這裡講的不只是賴政府,而是從蔡政府開始起算![Re: [爆卦] 沈伯洋闢謠:誰規定一定要提案才算參與 Re: [爆卦] 沈伯洋闢謠:誰規定一定要提案才算參與](https://pgw.udn.com.tw/gw/photo.php?u=https://uc.udn.com.tw/photo/2025/05/10/realtime/32016869.jpg&s=Y&x=0&y=36&sw=4714&sh=3142&exp=3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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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 民進黨八年幹了什麼事?人民的眼睛是雪亮的拉 民進黨這種只會政治鬥爭的破黨 一上台當執政黨 第一個時間就是請顧大雄立委 成立 修理在野黨的 基金會 這她媽市各國小畢業的都知道 民進黨 這八年都在幹嘛
[討論] 執政黨上街抗議衝撞國會?民進黨八年完全執政想幹嘛就幹嘛沒人檔的了 之後還要繼續執政四年 國家大權現在還是被民進黨掌握著 然後現在民進黨要搞太陽花2.0上街抗議衝撞國會? 請問現在是國民黨還是民眾黨執政嗎?X
Re: [討論] 小藍教484不懂合議制笑死人 民進黨只有在沒有完全執政下 才跟你談合議制 過去這八年民進黨有在跟在野黨合議嗎 幾乎都是表決輾壓吧 最著名的就是勞基法修法 如果是合議制的精神 怎麼可能是完全不參考在野黨意見 執政黨就自行用表決大戰輾壓的 最好笑的是還有那種限期立法 例如小英在意的換臉法案 過去這八年幾乎立法主動權就是在民進黨手上 想過什麼法案都不跟在野黨商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