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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問卦] 媽媽嘴咖啡老闆被判賠錢484史上最扯判決

看板Gossiping標題Re: [問卦] 媽媽嘴咖啡老闆被判賠錢484史上最扯判決作者
KTR5566
(KTR)
時間推噓 4 推:5 噓:1 →:5

※ 引述《syearth (sysearth)》之銘言:
: ※ 引述《adm123 (Administrator)》之銘言:
: : 媽媽嘴咖啡老闆被判賠錢484史上最扯判決啊?
: : 剛無聊刷到以前媽媽嘴案
: : 光是金紙店老闆娘明明沒看過這老闆還硬扯說她看過
: : 然後這老闆各種被指說是兇手還被收押等等之類
: : 這些司法上都沒判賠他
: : 以上都算了
: : 結果謝依涵殺人,他只是謝依涵「工作場所的老闆」,卻要賠償3百多萬元給
: : 受害者家屬
: : 這不是台灣史上最扯的民事判決嗎?= =
: : 按這個判例,而不就任何一個殺人犯在哪上班,那個公司的老闆都要準備賠錢了?
: 第 188 條
: 受僱人因執行職務,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者,由僱用人與行為人連帶負損害賠償責任。: 但選任受僱人及監督其職務之執行,已盡相當之注意或縱加以相當之注意而仍不免發生

: 者,僱用人不負賠償責任。

推文提到的普悠瑪就很經典啊

在下法盲

一個是平時認真做事當上店長的員工

結果跑去下藥客人故意謀財害命

然後老闆該死 沒好好監督

一個是不熟普悠瑪的員工

因公司人力不足被派去開故障破車後出軌導致過失致死

老闆無罪!

看看普悠瑪案法官見解

「高院審判長表示,不管事從檢察官的勘驗、逢甲大學的調查等證據,在在顯示尤超速行駛,且自從關閉ATP後就沒再重啟,與過失間的因果關係明確。
高院認為,即使台鐵採購或訓練有不足,民眾仍期待司機員能兼顧安全大任,尤仍有應注意義務
高院認為一審量刑無不當,駁回上訴。」

結果就是一張嘴判生死啊

要判你有罪就說你沒好好監督員工不要下藥殺客人

該死

要判你無罪就說你訓練不足沒關係

司機身負民眾信任 邱森萬

把火車開出軌就是該死 跟老闆無關

世界怎麼跟得上台灣啊!

: 明明民法188條就有但書 僱用人能不負賠償責任
: 偏偏台灣法官愛用上帝視角
: 媽媽嘴老闆一定有辦法提前阻止
: 台灣法官不意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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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TT留言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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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omap 03/11 17:40媽媽嘴老闆不負刑事責任

peterwu4 03/11 17:42推一個~

oldcrow 03/11 17:47台灣法官大部分都是垃圾走狗,不值得期

oldcrow 03/11 17:47

op520 03/11 17:48有夠扯 而且開火車行為就是跟職務上有關係

op520 03/11 17:49,說一句司機能兼顧安全大任,所有垃圾高官

op520 03/11 17:49就沒事,垃圾法官 幹你娘

francis98 03/11 17:51有夠扯的

papafrita 03/11 18:12還有之前鋁棒事件啊 法官要大家會空手

papafrita 03/11 18:12入白刃呢

liban 03/11 18:35所以台鐵跟媽媽嘴老闆一樣負責賠錢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