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卦] 媽媽嘴咖啡老闆被判賠錢484史上最扯判決
連帶債務是指「數人負同一債務,依其明
示,或依法律規定,對於債權人各負全部
給付責任」的債務。
依照民法272條規定,連帶債務的成立必
須有「當事人的明示」或是「法律規定」
。
關於連帶債務的效力,可分為「對外效力
」(連帶債務人與債權人的關係)以及「
對內效力」(連帶債務人彼此之間的關係
):
對外效力包含了
債權人選擇請求給付的權利
連帶債務之債權人,得對於債務人中之一
人,或數人,或其全體,同時或先後請求
全部or一部之給付。連帶債務未履行前,
全體債務人仍負連帶責任
(法律基礎:民法272條)。
例如
甲乙丙共同持木棒砸壞丁的汽車。丁依照
民法185條規定,請求甲乙丙連帶賠償60
萬元。
所以,丁可以對甲一人、甲乙兩人、甲乙
丙三人請求賠償;
可以同時請求、也可以先後請求;
可以請求給付60萬元全部、也可以只請求
一部分。
法律之所以選擇賦予債權人選擇的權利,
是因為各個債務人本來就各自負有全部清
償的責任。
272條規定並非連帶債務的「定義」,
而是在各個具體連帶責任成立後的法律
「效果」;
該條規定是連帶債務成立的最低要求,
並非充分條件,包含連帶債務與不真正連
帶債務,均符合272條規定的要件(條件)
。
連帶債務的特徵是,
為了滿足債權人的利益,多數債務人負擔
全部給付義務,
於債務人中一人or數人為全部給付時,
其他債務人的債務也隨同消滅。
「債務人的全部義務性」及「債權人的一
次權利性」為其特色。
連帶債務,目的在擔保債權人利益的滿足
及債務人責任的合理分擔。
多數學者認為,連帶債務是數個債務,但
具有同一目的。
所謂同一目的,指的是債權人債權的確保
與滿足。
因此債務人中之1人提出全部給付時,全
體債務人之共同目的已達,債之關係隨同
消滅。
針對擔保債權人利益之滿足而言,依照
273條規定。債權人對任何債務人有請求
全部給付之權利,以擔保債權人的債權。
如在數人共借一物時,對於貸與人,連帶
負責(民法471條);
合夥財產不足清償合夥財產時,合夥人應
連帶負其責任(681條);
數人保證同一債務時,也應連帶負責
(748條)。
此等規定,目的在於擔保債權人的利益,
以利於債權人行使請求權。
在共同侵權行為,多數加害人可能負擔分
割責任,但法律規定成連帶賠償責任
(185條);
在僱用人與受僱人的侵權行為,僱用人替
受僱人的行為負責,法律規定成連帶責任
(188條),使被害人對任何加害人具有
請求全部賠償之權,因此強化被害人的利
益。
此外,基於連帶債務的規定,共同侵權行
為人間及僱用人與受僱人間具有求償權,
以免多數債務成為賭博,有平衡保護債務
人利益,合理分擔責任的效果。
依照272條,連帶債務的成立,須依當事
人的明示約定或依法律規定。
在侵權責任,依契約約定負連帶責任的情
形,誠屬少數,多數均依法律規定而成立
連帶責任。
※ 引述《jasonmoon ()》之銘言:
: 民法188 立法意旨在於當加害人員工沒錢付的時候,受雇人連帶賠償可以讓受害人不會求: 償無門,因為雇主經濟上通常具有優勢。
: 這是在雇主及被害者家屬的權衡下,立法者偏向保護被害者家屬的權衡結果,但仍需受雇: 人的加害行為具有內部關聯性。
: 這case的判決,法官認為下藥的手段在店內,是被害者信賴員工的飲品導致昏厥,而員工: 再帶至外面殺害,這是一連串具有因果關係的行為,雇主有監督之責任,故判決雇主須連: 帶賠償,但雇主賠償後可轉向員工求償。
: ※ 引述《adm123 (Administrator)》之銘言:
: : 媽媽嘴咖啡老闆被判賠錢484史上最扯判決啊?
: : 剛無聊刷到以前媽媽嘴案
: : 光是金紙店老闆娘明明沒看過這老闆還硬扯說她看過
: : 然後這老闆各種被指說是兇手還被收押等等之類
: : 這些司法上都沒判賠他
: : 以上都算了
: : 結果謝依涵殺人,他只是謝依涵「工作場所的老闆」,卻要賠償3百多萬元給
: : 受害者家屬
: : 這不是台灣史上最扯的民事判決嗎?= =
: : 按這個判例,而不就任何一個殺人犯在哪上班,那個公司的老闆都要準備賠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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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我想的差不多 還好而已
講真正和不真正連帶 卻又不說內部關係?
我知道你想反諷法官是一群法匠
爆
首Po媽媽嘴咖啡老闆被判賠錢484史上最扯判決啊? 剛無聊刷到以前媽媽嘴案 光是金紙店老闆娘明明沒看過這老闆還硬扯說她看過 然後這老闆各種被指說是兇手還被收押等等之類 這些司法上都沒判賠他12
第 188 條 受僱人因執行職務,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者,由僱用人與行為人連帶負損害賠償責任。 但選任受僱人及監督其職務之執行,已盡相當之注意或縱加以相當之注意而仍不免發生損害 者,僱用人不負賠償責任。 明明民法188條就有但書 僱用人能不負賠償責任9
怎麼一堆法盲出來在那邊吵啦 還有法盲出來嗆法律專業的 是丟不丟臉阿 這個問題跟爭議 本來就存在!!! 只是媽媽嘴的案子 將條文的爭議變成現實而已!! 實務採客觀說(殺人要賠) vs4
損 : 者,僱用人不負賠償責任。 推文提到的普悠瑪就很經典啊 在下法盲 一個是平時認真做事當上店長的員工6
民法188 最近最神奇的案子!! 有唸過法律的都知道 如果是老闆的朋友(不是員工) 借老闆的貨車(印有公司Logo) 去幫老闆接送小孩 途中發生交通事故有賠償責任 1.老闆的朋友 不是老闆的員工4
民法188 立法意旨在於當加害人員工沒錢付的時候,受雇人連帶賠償可以讓受害人不會求 償無門,因為雇主經濟上通常具有優勢。 這是在雇主及被害者家屬的權衡下,立法者偏向保護被害者家屬的權衡結果,但仍需受雇 人的加害行為具有內部關聯性。 這case的判決,法官認為下藥的手段在店內,是被害者信賴員工的飲品導致昏厥,而員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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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益] 請求權消滅時效經過後法律效果?請求權消滅時效經過後,法律效果到底是什麼? 依照我國通說實務見解都應該是認為消滅時效經過後該請求權並非不存在,僅是債務人取得 辯權而可以依據民法144規定拒絕給付而已。換言之,較正確的說法是,債權人就該債權應 該仍可以「請求債務人給付」,但是債務人可以抗辯而拒絕給付。且實務上認為消滅時效抗 辯並不得職權適用,應該要當事人提出才可以。所以如果當事人並未抗辯時效經過,對方請求仍有理由。10
[課業] 民法227條2項與227-1的關係 101律師舉例以101年律師民法舉例 賴川說侵害人身或財產固有利益的加害給付是227條2項2
[請益] 民法第一千一百五十三條債務分擔問題如題, 近日讀到民法第一千一百五十三條,先就規定觀之: 一、繼承人對於被繼承人之債務,以因繼承所得遺產為限,負連帶責任。 二、繼承人相互間對於被繼承人之債務,除法律另有規定或另有約定外,按其應繼分比例負 擔之。2
[課業] 民法218-1與代送之債問題題目: (出自王澤鑑,《法律思維與案例研習》,2020年二月,第368頁) 出賣人乙應買受人甲之請求,同意將標的物A送到清償地以外之地。乙包裝A交付於乙之友人丁代送,因丁過失發生車禍,致A全毀。問當事人間之法律關係? 書中解法: 1. 乙得向甲請求支付價金2
[請益] 判斷法條是否為請求權基礎的最好記方式?舉例來說 在僱用人因受雇人的故意過失而負連帶責任的情況 通常會有兩個請求權競合:債務不履行和侵權行為 債務不履行的法條:227+224 侵權行為的法條:184I前+188I1
Re: [問題] 當家人的保證人所謂作保,就是當事人(指保證人與債權人)雙方約定,當主債務人(例如借款人)不履行其 對債權人(例如銀行)的債務時,由保證人代負履行責任的契約。 家人後面的增貸100萬非購屋,銀行為保障自己債權,極有可能會讓你變連帶保證人。 如果你簽下去,且家人不還錢的話,你負擔的只是1,000,000。 除非銀行端要你們重簽連帶保證人契約,借新還舊統合成一筆9,500,000。1
[課業] 109地方特考三等法制民法選擇題第15題15 甲以其所有價值新臺幣(下同)1200萬元之A 不動產,供丙設定在擔保600萬元債權範 圍內之普通抵押權予乙,作為擔保乙對丙之1200萬元債權;丁為擔保乙對丙之全額債權, 乃與丙締結連帶保證契約。清償期屆至時,因丙無力清償,乙乃先聲請拍賣A 不動產獲償 。甲得對丁求償多少金額? (A)0元(B)200萬元(C)600萬元(D)1200萬元1
[請益] 參加效民訴63條傳統爭點-參加人與他造當事人間是否亦有參加效力 依民訴63規定,參加人與所輔助之當事人(連帶債務人),不得主張本訴訟裁判不當。假 設前訴訟之他造當事人甲(債權人)另於後訴訟就同一訴訟標的(連帶債務)起訴前訴訟 參加人丙(連帶債務人)返還借款,丙不是不得主張前訴訟裁判不當,丙與他造當事人甲 不就自有參加效?1
[課業] 法學大意111年命題趨勢解析(4)-損害賠償【法學大意 111年命題趨勢解析(4) – 民法的損害賠償】 ★ 針對接下來的地特五等與初考,我會定期在【法緒 法學大意 專門】Line社群讀書會 ,分享「法緒、憲法與法學大意」一些近期考試趨勢。提供大家參考。加入連結: 【趨勢分析】- 第 281 條 連帶債務人中之一人,因清償、代物清償、提存、抵銷或混同,致他債務人同免責任者, 得向他債務人請求償還各自分擔之部分,並自免責時起之利息。 前項情形,求償權人於求償範圍內,承受債權人之權利。但不得有害於債權人之利益。 第 312 條
爆
[問卦] 認真文 聽說明天就要起訴了爆
Re: [新聞] 擋3大法案? 柯建銘稱「不急」:藍白委6284
[問卦] 為什麼身份證拿出來國家會滅亡?89
[問卦] 新北耶誕城是不是退燒了???62
[問卦] threads上面因為建中放女學生立牌吵翻了67
[問卦] 魷魚遊戲為何在台灣選擇高雄當宣傳呢61
[問卦] 統神:當初協議我減到100kg以下 拿16oz打47
[問卦] threads:高雄有魷魚遊戲根本首都42
Re: [新聞] 藍白強行通過3法 台中罷免不適任立委人33
[問卦] 1000萬房貸 壓力有多大?69
Re: [新聞] 民眾黨版財劃法遭藍營丟包 黃國昌喊可接50
[問卦] 以前班上不念書的8+9長大後真的撿角了嗎?33
[問卦] 小鍾:請統粉不要公布我的個資29
[問卦] 高雄人一直看造型氣球不會膩嗎28
[問卦] 房價這波要跌十趴?甘安捏?28
[問卦] 看過夢幻遊戲都幾歲了??78
[問卦] 政黑:財劃法 台北拿那麼多錢幹嘛用27
[問卦] 蹦闆整場壓低頭真的沒違規嗎21
[問卦] 新聞可以這樣拍大腿擦傷嗎?24
[問卦] yoasobi的ikura也變得太可愛了吧23
[問卦] 台達電以後還招得到清交的員工嗎?21
[問卦] 穿這樣見網友可以嗎?(圖)23
[問卦] 二十年後很多刺青阿姨嬸嬸?20
[問卦] 曼谷觀光是怎麼打造那麼強的19
[問卦] 10度寒流也擋不住綠鬣蜥氾濫?10
[爆卦] 亞洲統神開台了19
[問卦] Rose是怎麼逆襲成為Blackpink最紅18
[問卦] 民視不敢換掉瓜哥 大集合的位子嗎43
[問卦] 一樣宣傳魷2 為何差別待遇呢?19
[問卦] 低頭是拳擊的必勝法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