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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爆卦] 炎p外流事件反轉(?

看板Gossiping標題Re: [爆卦] 炎p外流事件反轉(?作者
chirex
(不含銅鋰鋅)
時間推噓12 推:12 噓:0 →:7

※ 引述《fukdog073 (狗幹)》之銘言:
: https://i.imgur.com/aC5d0MU.jpg

圖 炎p外流事件反轉(?
: 如圖 外流影片似乎男主角不是炎,而是其他人,而且沒露臉的人肚子比較大,不像精瘦身材的炎,
: 有沒有一種可能是抖音網紅想報復想炒作,畢竟炎的道歉文說2022九月還有聯絡。
: 而炎可能不堪其擾才會放話說找黑道,這部分也就說得通。
: 大家來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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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ent from JPTT on my iPhone

https://www.ttshow.tw/article/52644
「恩愛片」遭惡意外流!抖音男神「冥樣」崩潰關版 無助坦言:一度想不開
By Sherry / 2018/09/25

https://zh.wikipedia.org/zh-tw/%E8%80%80%E6%A8%82

冥樣就是後來改名成『耀樂』


我只是覺得好奇,

這件事2018年就發生了,

當時冥樣也還是未成年,他2001年出生,

怎麼發生未成年人偷拍影片外流的事,

不論到底拍的人是誰?

不是該有政府單位介入調查嗎?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D0050023

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
本條例所稱兒童或少年性剝削,指下列行為之一者:
一、使兒童或少年為有對價之性交或猥褻行為。
二、利用兒童或少年為性交或猥褻之行為,以供人觀覽。
三、拍攝、製造、散布、播送、交付、公然陳列或販賣兒童或少年之性影像、與性相關而客觀上足以引起性慾或羞恥之圖畫、語音或其他物品。
四、使兒童或少年坐檯陪酒或涉及色情之伴遊、伴唱、伴舞或其他類似行為。
本條例所稱被害人,指遭受性剝削或疑似遭受性剝削之兒童或少年。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D0050001
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
第 2 條
本法所稱兒童及少年,指未滿十八歲之人;所稱兒童,指未滿十二歲之人;所稱少年,指十二歲以上未滿十八歲之人。

第 6 條
本法所稱主管機關:在中央為衛生福利部;在直轄市為直轄市政府;在縣(市)為縣(市)政府。

第 49 條
任何人對於兒童及少年不得有下列行為:
一、遺棄。
二、身心虐待。
三、利用兒童及少年從事有害健康等危害性活動或欺騙之行為。
四、利用身心障礙或特殊形體兒童及少年供人參觀。
五、利用兒童及少年行乞。
六、剝奪或妨礙兒童及少年接受國民教育之機會。
七、強迫兒童及少年婚嫁。
八、拐騙、綁架、買賣、質押兒童及少年。
九、強迫、引誘、容留或媒介兒童及少年為猥褻行為或性交。
十、供應兒童及少年刀械、槍砲、彈藥或其他危險物品。
十一、利用兒童及少年拍攝或錄製暴力、血腥、色情、猥褻、性交或其他有害兒童及少年身心健康之出版品、圖畫、錄影節目帶、影片、光碟、磁片、電子訊號、遊戲軟體、網際網路內容或其他物品。
十二、迫使或誘使兒童及少年處於對其生命、身體易發生立即危險或傷害之環境。
十三、帶領或誘使兒童及少年進入有礙其身心健康之場所。
十四、強迫、引誘、容留或媒介兒童及少年為自殺行為。
十五、其他對兒童及少年或利用兒童及少年犯罪或為不正當之行為。
前項行為經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依第九十七條規定裁罰者,中央主管機關應建立裁罰資料,供政府機關(構)及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同意之機構、法人或團體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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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4vu6 06/21 00:53不該阿 為什麼該

white1861 06/21 00:53未成年不能愛愛

Armour13 06/21 00:53不必去查

yafx4200p 06/21 00:54冥魚 是誰

haha7456 06/21 00:54党的專武耶 查屁

bicedb 06/21 00:58有台灣價值就沒關係ㄅ

s6525480 06/21 00:58未成年不能 跟紅線不能停車 插在哪

s6525480 06/21 00:59你各位當年身邊的高中同學都這麼清純喔

s6525480 06/21 00:59

engineer1 06/21 01:01不必去查 政府都示範一次了

solsol 06/21 01:06不必去查

leo81819 06/21 01:09有台灣價值偷拍未成年性愛影片算什麼~

as3366700 06/21 01:14不必去查

a34567 06/21 01:22對耶 明明是公訴罪 都上新聞了 檢調沒處理

tksq 06/21 01:30地檢:

barkids 06/21 01:39其實本案的行為人非常惡劣,當時社會價

barkids 06/21 01:39值的譴責不似今日強勁,行為人僥倖逃過

barkids 06/21 01:41所以... 北檢!該立他字案,出動了吧?

wellymac 06/21 02:30檢調 vs 儲值台灣價值的十大青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