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府:鼓吹對台發動侵略戰爭 牴觸民主與言
賴政府發言人這段發言100%正確
完全沒毛病
講道理不管是誰鼓吹暴力戰爭都該被制止並譴責
問題在於賴政府今天用的是行政處分
把一個平凡婦女驅逐破壞人家的生活
根據罪刑法定原則:法無明文者不構成犯罪亦不得處罰
這項行政處分事實上就是無國內法條支持
所謂影響國家安全也只是賴政府一廂情願
並無法實證一個普通婦女如何用一句話危害我國的國家安全
所以是由行政法院援引國際公約
《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
第20條第1項「任何鼓吹戰爭之宣傳,應以法律禁止之」
但國際公約屬於國際法
要援引國際法
正式在國內實施,也必須經過正常的立法程序
修訂出符合國情的犯罪構成要件
還有符合比例原則的罰則等等
不能直接挪用
舉個例子來說
好比根據伊斯蘭教律法
通姦婦女只要有四個證人指證,就可以判處亂石砸死之刑
然後我國有個阿拉花瓜虔誠法官不參考國情不經國內立法程序直接援引
這判決下去還不輿論譁然
若賴政府真覺得哪個誰講一句武統言論都會危害國家安全
就該由內政部出具武統言論法案
尋求民意支持經國會立法通過總統頒布施行
這些才是一個正常的民主法治國家該做的事
而不是隨意操動國家機器濫用司法
作為報復洩憤的用途
去傷害一個中國婦女雖然能得到死忠基本盤的歡心
但實際上卻是踐踏了法治基本精神
丟掉了一個正常民主國家該有的體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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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解 賴皮人渣是真正的賣國賊
體面?賴皮要的是選票不是體面
平凡婦女
這點幾天前鄉民就討論過了 如果這婦女身分特殊、肩負中共任務 那更該依內亂外患間諜等罪審判 怎能隨意縱放
※ 編輯: turbomons (42.77.165.200 臺灣), 03/27/2025 13:01:21那個拜託習進平打台灣的紙紮人怎麼不驅逐
出境
正解
是平凡婦女阿 不然是改造人?
邏輯正確 這就是我這兩天一直在講的 但
不然3樓覺得她是人造人88號還是幾號
傻鳥只會說你支持武統言論 中共同路人
就不是判刑哪來罪刑法定原則?如果
她是國民那這種剝奪權利的事情有法
律保留原則適用,要法律授權,但偏
偏她不是,所以政府要他滾就滾,沒
辦法
行政處分也要有法律依據啊 什麼叫做要你
依據中華民國憲法 她是我國大陸淪
補個紅明顯,幹
滾就滾
陷區的國民
台灣本來就不是法治國家,也沒有言論自由
滯台共產黨而已
台灣只是第三世界國家
台灣人理盲濫情,骨子裏就人情義理,講法
治人權?根本不配
憲法為法律最高位階原則 您老師一
定有教過
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18
大家都知道是用這條啊
也就是我本文就寫了的危害國家安全
重點是你危害的具體實證是什麼?嘴巴說要殺人跟拿刀插死人的差別
您老師一定有教過你
青鳥黑熊蟾蜍不懂啦
條
清德宗醫生都不懂了什麼都不會只會台獨
製造模糊地帶暗示戰爭跟直接明說戰爭完
全是兩回事,法西斯黨現在就是灰色也給
你說成黑色,硬把你說成黑色當然引援什
麼都有道理
憲法增修條文第11條 自由地區與大陸
地區間人民權利義務關係及其他事務
之處理,得以法律為特別之規定。
法西斯進步黨現在就是在玩法西斯主義,
憲法本文第三條 具有中華民國國籍者
直接公然說謊,然後基於他的謊言跟你陳
為中華民國國民
述大道理,然後煽動民粹支持硬幹。
所以抱歉了,亞亞雖然是大陸地區的
人但不是國民
綠共:你不想體面我就幫你體面
你看起來是VA ,我看只是在選舉的賤招
像發給軍公教的具結書也是跳過立法程
根本不存在所謂行政處分 賴清德耍賤而已
序叫你簽 根本沒有法律禁止公務員不
能領他國居住證 這具結書無效
軍公教那個應該是無效力沒錯
該女雖然還不是準中華民國國民的身
份 但賴政府行政處分明顯就是有重
大瑕疵的 除了危害國家安全的判斷
還有明顯侵犯人權的問題
連一幫綠營學者都看不下去跳出來抗
議
他那條是有事實足認危害國安或社會
安定「之虞」就可,她有武統言論的
事實,也有流量,不難認定至少有危
害社安之虞吧
也不要說只有陸配有這類問題 如果
今天你賴政府遇到的對象是他國外配
也敢隨便用行政處分驅逐嗎?
正常有法治觀念的都該認同 若要管
制言論 你就該出台草案 走立法程序
政府就是在不違法範圍內做最強硬的
方式,你能奈他何?又不是對本國人
言論管制,類似做法發生在國民身上
的話就回到刑法100條修正前了
我認為不可能
綠只要說明八囧為何沒事就好
已經淪落到不違法就接受的地步了喔
那也別叫民主進步黨了 舉著人權大
旗騙票 執政卻淨幹些丟人現眼的事
當初喊程序正義現在閉嘴的不知道是裝死還
是滴能兒
很簡單 因為八炯只要說他主觀上沒有
使對岸開戰的意圖就好,他是國民沒
辦法只以危害社安就趕他走
其實也挺肚爛黨的很多事,但針對陸
配這件我真的覺得還好…
還有什麼危害社會安定之虞 實際上
你根本也講不出個具體的東西 完全
只是個人感受判斷
一個網紅政治言論沒你講的那麼複雜
就是言論自由 我甚至支持以前民進
黨的看法 社維法就是該廢了
結果在野時反對 執政後真香
你轉發的原文那篇說發表武統言論踩
到紅線確實是誇大了,目前沒有法律
規範這塊
至於亞亞案裁判書說「依照聲請人散
佈影片的前後脈絡,依社會通念作判
斷」,我沒看過當庭播放的影片,你
要指責為法院或我主觀我也無法反駁
一廂情願認為「賴政府會依法律辦理」這件事
本身就是你的不對了 人家自認就是法,所以
沒有違法問題
我完全支持個人言論自由 有自身理
解想法很正常 主要針對的是賴政府
跟配合政治戲碼的行政法院
思想犯罪也是犯罪!
什麼平凡婦女,在青鳥眼中是老共的參謀總
長,相信他可以指揮共軍進攻
以DPP這個雙標開後門的小人政黨來說 事情發
展成這樣 其實我不意外就是了
推
那又怎樣
本篇正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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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錄] 廖元豪/一個影片就會危害國家安全?轉錄網址︰ 來源︰聯合報/ 廖元豪/政治大學法律學系副教授 廖元豪/一個影片就會危害國家安全? 一位自稱「亞亞」的陸配,在抖音貼出一個「涉嫌」支持武統的影片。相信在新聞揭露之 前,根本沒幾個台灣人看過,更遑論受其影響。但移民署大張旗鼓,廢止她的依親居留許![[轉錄] 廖元豪/一個影片就會危害國家安全? [轉錄] 廖元豪/一個影片就會危害國家安全?](https://udn.com/static/img/UDN_BABY.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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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 言論審查是潘朵拉的盒子你各位還以為是抗中保台? 今天政府可以說你的言論危害社會秩序 完全不用修新的法 或是至少用社會秩序維護法交由法院判決 或是有人去告恐嚇罪成立9
[討論] 陳揮文支持武統言論自由:有這麼嚴重嗎?深藍媒體人、TVBS政論節目固定來賓、不稱呼賴清德為總統的陳揮文不滿賴政府驅逐武統 中配的舉動,並聲援「有這麼嚴重嗎?」。 「她要怎麼鼓吹戰爭呢?解放軍聽到她的呼喊然後就跑過來嗎?東部戰區因為這樣子發射 飛彈嗎?是嗎?根本就不是嘛!」 「賴清德應該是告訴、趁機對匪宣傳說在台灣也可以主張武統啊,雖然我們聽了心裡不高7
[討論] 賴清德:鼓吹戰爭仇恨不是言論自由總統賴清德今(13)日表示,鼓吹戰爭仇恨、暴力罪行,傷害國家和國人,這些都不是言論 自由,是「聯合國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明確規範的犯罪行為,政府為了保護國人和國 家,該做的事情就要去做。 ------- 賴清德對亞亞在台灣事件發表聲明8
Re: [討論] 所以亞亞 是犯了哪一條法律?→ kaminari22tw: 所以說句話就會影響台灣的國安? 49.216.45.107 03/25 11:37 讀書犯法了嗎? 法規名稱: 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 簽訂日期: 民國 55 年 12 月 16 日 生效日期: 民國 98 年 12 月 10 日![Re: [討論] 所以亞亞 是犯了哪一條法律? Re: [討論] 所以亞亞 是犯了哪一條法律?](https://www.judicial.gov.tw/Styles/Unit001/images/favicon.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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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 兩公約內國法化我先說我法盲 請教各位法學巨擘 亞亞案 移民署用定居許可辦法第14條第1項第4款「危害國家安全及社會安定」來辦![[討論] 兩公約內國法化 [討論] 兩公約內國法化](https://i.imgur.com/3KkY7OMb.jpe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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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問卦] 把陸配亞亞遣送中共做得很好吧?笑死,這處分恰恰顯示綠共做法跟紅共無異,紅共綠共一家親。 也顯示台灣的法律根本是為執政黨服務,非依法行政。 我之前就發文論述高等行政法院的判決有問題。且這觀點也不只有我這樣認為。![Re: [問卦] 把陸配亞亞遣送中共做得很好吧? Re: [問卦] 把陸配亞亞遣送中共做得很好吧?](https://law.moj.gov.tw/images/FBLogo.png)
Re: [問卦] 不能講武統你真的OK?真正能體現“民主的自由” 的是法治! 哪個國家,真正做到講求的是法治 依照與人民的約定來處罰人民規範行為 這就是自由的國家 無論他是什麼共產還是民主X
Re: [新聞] 陸配「亞亞」聲請停止執行被駁回!3/25從此事就可看出台灣不是個法治國家,做法跟西台灣老共沒兩樣,不愧是紅共綠共一家親。 首先,高等行政法院的根據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第20條,但此法條的內容如下: 第二十條: 一 任何鼓吹戰爭之宣傳,應以法律禁止之。![Re: [新聞] 陸配「亞亞」聲請停止執行被駁回!3/25 Re: [新聞] 陸配「亞亞」聲請停止執行被駁回!3/25](https://law.moj.gov.tw/images/FBLogo.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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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問卦] 「更大的民主」應該是指獨裁吧?總統府發言人那個梁什麼的 沒聽到他講的還蠻恐怖的嗎 亞亞鼓吹武統被驅逐,尚且可認為合理 但那個梁記者會上還說其它沒有鼓吹武統的人,有涉及國家安全社會秩序者,都會處分,只是輕重程度不一 那好玩了,所謂其它沒有鼓吹武統的言論到底是什麼?界定標準何在?
![Re: [新聞] 府:鼓吹對台發動侵略戰爭 牴觸民主與言 Re: [新聞] 府:鼓吹對台發動侵略戰爭 牴觸民主與言](https://i.imgur.com/QKvvGeqb.jpe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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