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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遭挖眼女店員最新傷勢曝!恐失明破相嚇到

看板Gossiping標題Re: [新聞] 遭挖眼女店員最新傷勢曝!恐失明破相嚇到作者
MacBookAir12
(New Mac Wat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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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證明了一件事情,台灣惡人太多,欺善怕惡。
所以台灣的法律上應該是要大幅提高自我防衛的保護。

例如,路上有人先打你,你打回去,通常你會有兩種狀況:

1.你太壯了,對方傷的比較重,你可能還會判的比較重。
2.你傷的比較重,但是法官都會判雙方互毆,都有事情。

台灣到處充斥的這種先入為主的觀念,兩邊都錯。

其實應該把刑法改成這樣,先出手的人,
如果之後被對方因為自我防衛而被打死,
被動自我防衛的人都不會有罪。
而且先出手的那個人,如果有什麼精神病,被打的那個人可以跟對方家屬求償。
也就是說,被動防禦,是百分百無罪的。
這樣才能有效赫阻一些人一言不合惱羞成怒就大打出手。

而且這樣的觀念更應該落實到一般用路觀念上,
如果路上有人併排停車、違規停車,如果被撞倒,
違規的人要負擔全部責任,因為只要你不違規就不會出事。

包含違規穿越馬路,闖紅燈等等,都應該要用這種觀念。

例如今年五月中疫情爆發,新北有便利商店店員提醒客人戴口罩,
被客人爆打一頓,如果有這樣的法律保護,店員可以直接拿了防具就上,
不一定要出手,但是可以嚇阻對方。

台灣的法律如果還是停留在這種雙方各打五十大板的落伍觀念,
這樣的案例只會更多,法律應該是要先提供有能力自保的人充分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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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TT留言評論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75.182.109.169 (臺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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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qwiuer 09/30 20:02這麼好的政見 還不去選立委 可惜了

sa87a16 09/30 20:02沒啊,搞到最後法律都讓加害者輕判,忍

sa87a16 09/30 20:03不住就反擊當個被照顧的族群比較好

dferww55 09/30 20:03你這提案也幫不了這女店員,還是加強監

dferww55 09/30 20:03控有傷人傾向比較好吧,不好好吃藥就強

riker729 09/30 20:03惡人沒有太多 是法律問題 只要萬分之一

dferww55 09/30 20:03制就醫,怎能放出來亂亂跑到處傷人?

riker729 09/30 20:03放在街上 就等於十分之一

Freeven 09/30 20:03同意

meblessme 09/30 20:03對啊! 不過所謂挑釁應該也包含言語挑

meblessme 09/30 20:04

meblessme 09/30 20:04不然嘴賤的反而更能為所欲為

onstar 09/30 20:08屏東瘋子很壯,警員到場前,沒人可制服他

onstar 09/30 20:08就算放寬正當防衛,在這案例幫助不大

onstar 09/30 20:09該檢討的是,對危險精神病患的控制

transfight 09/30 20:09小英的司法改革在哪?出來不要裝死

wade6510 09/30 20:13支持 但是法律人不會同意

kizo 09/30 20:30可惜法律人無腦,沒你這種邏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