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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撞爛1688萬超跑判賠「8萬8」 車主怒轟:

看板Gossiping標題Re: [新聞] 撞爛1688萬超跑判賠「8萬8」 車主怒轟:作者
orzzz
(高雄是個好地方)
時間推噓 3 推:6 噓:3 →:39

※ 引述《hamasakiayu (ayumi)》之銘言:
:將風險置於絕大多數無關的普通人身上我很難苟同符合公平正義
>>推文: 憑甚麼還得其他人幫他承擔風險

不錯啊,談公平公義很好,只是有個問題...

請問怎麼那麼剛好,只有豪車相關事件才跳出來談這些?

本魯上篇文其實有隱含一重點只是大家可能沒意識到: 路上帶給你負擔風險的財損,豪車只是小宗中的小宗

大家想要"不給別人負擔""不讓小錯毀人一生""公平公義",很好,但所有輿論精力都是在批判一小部分負擔源?



路上的非豪車高價、貨、店、路邊物等等出現機率都遠遠遠大於豪車,真心要"不給別人負擔",路上所有高價車、物、店都該設限。

指針對豪車,是很蠢的事倍功半行為,若不是愚笨,就是背後真正原因另有其他,譬如仇富、仇視豪車



有兩個指標性新聞,大家看看(google標題即可找到):

1.
新聞:保時捷撞騎樓釀火警!倒楣民宅、店家遭波及 總損失近千萬 

別看到保時捷就高潮,提出此案例並非要幫肇事車講話,此案重點是撞店家民宅也有可能造成千萬高額財損,保時捷能,你各位能,你們當年心疼的幫媽送貨孝子也能,那要不要一致標準的設上限?

這新聞有在PTT出現,不用想也知道當初完全沒人藉此想檢討財損上限,甚至我敢說,本串支持賠償上限的,當初看了此新聞後第一反應會是心裡暗爽:宋啦,最好賠死他。

店家路邊開店,把高價商品譬如錶、珠寶、音響等等放路邊,自己賺錢卻把用路人暴露於風險,合乎你各位的"憑什麼其他人幫承擔風險"。

啊怎麼這時完全沒人提賠償上限?事實就是只有超跑情境,且超跑是求償方時才會有人想檢討,再次證明那些所謂的"公平""公義"大旗,高機率骨子裡只是仇富,只是不爽看到路上有人開豪車。



2.
新聞:誤踩油門!她開車撞切仔麵攤 油鍋噴灑害正妹全身40%燙傷…法官判賠3433萬

這個就更厲害了,金額超高,此新聞當年也出現在八卦板,說好的"不讓小錯毀人一生"呢?請問你各位賠償上限支持者那時候在幹嘛?

注意,本魯這裡不是說被燙傷的受害者收到的賠償金有上限

而是肇事者賠償有上限,不足的部分應由麵店負責賠償。

因為,是店家把鍋爐桌椅放在馬路騎樓,他賺錢,我們各位用路人承擔風險

這種行徑,不就是你各位很不爽的事情嗎?


然後說到麵攤,請大家看一張圖,各位立馬能體會本魯前述的"捉大放小"概念:
https://i.imgur.com/FEFqOiw.jpg

圖 撞爛1688萬超跑判賠「8萬8」 車主怒轟:


你各位看到右圖,覺得讓你提心吊膽?讓你精神緊繃?讓你很不舒服很不爽是嗎?

但身為在台灣的你們,更該提心吊膽,更該皮繃緊點,更該不爽左邊這種擺了整排鍋爐,放了一堆桌椅的路。

在我看來,這種路跟右圖停滿了AMG、超跑的路沒兩樣。


左邊這種情境台灣每個鄉鎮市比比皆是,為了讓用路人心安,你們不把主要精力放在檢討這種每天都遇到一兩次的情境

而把所有力量集中在譴責檢討右圖這種久久才出現一次的情境?



本魯其實願意支持"不給別人負擔"的概念

但,目前有此主張的,只會檢討豪車,對其他造成用路人負擔的店、物、或交通騎樓亂象完全安安靜靜。

把很多更嚴重的東西放著不管,只聚焦嚴重性很低(機率加權後)的東西,令人質疑所謂的公平公義是選擇性說說而已,既雙標又自助餐,若背後不是包藏仇富之心,就是狹隘的眼界,沒抓到重點的事倍功半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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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TT留言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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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ofdejavu 10/21 21:19其它東西是沒辦法,豪車是自己愛玩

keyofdejavu 10/21 21:20人一定要走在路上,你撞死他要賠很多

keyofdejavu 10/21 21:20不要沒事開個幾千萬的車在路上害人

mopepe5566 10/21 21:20一堆仇富,超額險一千萬一年保費才一

keyofdejavu 10/21 21:20那保費叫豪車出啊,莫名奇妙

mopepe5566 10/21 21:20千多,自己不保,怪人買豪車在路上

mopepe5566 10/21 21:21怎不禁令窮人禁止上路?

q14721472 10/21 21:21哦 那你可以幫路人超額保阿

keyofdejavu 10/21 21:21為什麼一般人民要為富人的娛樂買單

mopepe5566 10/21 21:21撞到人也沒錢賠

biglarge 10/21 21:242、車禍肇事者已經關了,

tikowm 10/21 21:28房子是會追著你跑膩,邏輯壞死

orzzz 10/21 21:49店不會動但是滿街滿路都是,單一店面或單一

orzzz 10/21 21:49路邊高價物危害低於一台會移動的超跑,但

orzzz 10/21 21:49兩方有巨大的量體差別,機率加權後,店、

orzzz 10/21 21:49高價物整體給用路人負擔大於整體超跑,你這

orzzz 10/21 21:49種腦想不透這簡單道理不怪你

orzzz 10/21 21:55一樓,其他東西沒辦法? 麵店鍋爐店一定要

orzzz 10/21 21:55在騎樓?珠寶名錶展示櫃一定放在門口櫥窗?

orzzz 10/21 21:55被運送中的超高價晶圓機器又不是幫我賺大

orzzz 10/21 21:55錢為何不設個上限?要來仇富我可以比你更

orzzz 10/21 21:55仇。看來是家裡有路邊店被踩到了吧。然後

orzzz 10/21 21:56說到娛樂,那我反問你,載人去玩樂的遊覽

orzzz 10/21 21:56車(300-1000+萬)要不要設上限?貨車上的

orzzz 10/21 21:56貨物如果是娛樂用途,譬如湯姆熊的大型電

orzzz 10/21 21:57玩機台,要不要設限?

neilisme 10/21 21:58等你走在路上不小心把上億豪宅撞倒再說

orzzz 10/21 21:59上面就有新聞了,撞到店面賠千萬

orzzz 10/21 22:00來,舉一個進10年撞超跑賠千萬的例子

orzzz 10/21 22:01不過我要感謝neilisme的金句: 超跑條款的

orzzz 10/21 22:01,等你走在路上不小心把超跑撞到賠破千萬再

orzzz 10/21 22:01

orzzz 10/21 22:08三四十年來賠超跑千萬的還沒半例,倒是這

orzzz 10/21 22:08兩年因為被店家害到賠破千萬的就兩例。說

orzzz 10/21 22:08個笑話,超跑條款的真心想“不給用路人負

orzzz 10/21 22:08擔”

zszsdd 10/21 22:12認為超跑名車的罰款要以車的價值來罰,用

zszsdd 10/21 22:12法律來罰相對太輕

initialdark 10/22 09:08笑死

neilisme 10/22 09:113 40年來沒半例???我怎麼隨便搜就一堆阿

neilisme 10/22 09:12今年921就一個機車賠200萬了耶

neilisme 10/22 09:13更不用講之前有個孝子撞4台跑車的

farseer7 10/22 09:49雙標版啊

MASOMASO 10/22 10:27三四十年來賠超跑千萬的還沒半例-200萬?

MASOMASO 10/22 10:27你們兩邊討論的幣值是不是不一樣阿?

MASOMASO 10/22 10:31分享我目前聽過最高的是 朋友的男友撞過

MASOMASO 10/22 10:32保時捷 聽我朋友說好像賠了400萬 花了N

MASOMASO 10/22 10:33年還真的給他還完了 偉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