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爆卦] 炒房建商欺負大學老師
通篇看下來
大學老師思辨能力跟覺青一樣啊
所謂的居住正義就是便宜賣我
你有錢就是原罪
有錢人的錢都是剝削我們得來的
開保時捷就要算我便宜 建商有錢就是惡劣
整篇就仇富 拙劣的談判技巧
自以為是的高姿態+無知 把這事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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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哈對 白痴
中華的讀書人一堆自以為屌的笨蛋XD
這時候不講台灣講中華了
自稱回國奉獻 pr90 國立大學老師
跟中國紅衛兵一樣
PTT看久了被塔綠班洗腦,以為有錢是罪惡
生意人開保時捷有時就是為了場面 連這也
不懂,因該也沒租過房子 房東不想租就是
不想租,房子還沒過戶時,就是房東的
為什麼你跳過最重要實價登錄違法的那段
哪邊違法? 老師說:登錄1500萬 代銷退2萬可能違法 上面地政士說退2萬SOGO禮券合法 那你要改收禮券? 現金不要 要收禮券? 這麼傻? 車位的部份都有登記揭露不就都合法 如果所有的金流都要登記 請問叫哥哥從台中來 包個紅包3千塊要不要實價2.0 叫個風水士來看格局面向 要不要實價2.0 往後十年的地價稅 房屋稅 要不要一起實價2.0 我幾年前買一塊地 開價860萬 我覺得價格OK也沒想談 房仲說幫我砍 後來談到810萬 房仲騙我說 買方要30萬孝敬老母 簽約簽780萬 我也知道房仲30萬拿到自己口袋 價格便宜 我還是買了 現在附近行情漲了1.5倍以上 你說我要感謝房仲 還是憎恨他一輩子 只因他多賺我30萬? 後來想想這房仲是我貴人 我找合適的地找了2年多 沒有他我可能現在還在找物件 大家都出來討生活賺錢 實價登錄1500萬衝坪單價 這不是雙贏嗎 能賺裡子 面子就留給別人 像這樣 裡子面子都要 不留對方一點餘地 最後倒楣的還是自己
只想買便宜 等賣的時候看對方喊居住正義
等自己變成賣方,看會不會理買方的正義
實價登錄哪有違法 兩萬是代銷退擁
實登到底哪裡違法....合約1500登1500欸
車位在房市爛的時候還有送的咧
本人多年前開始買房子時 就覺得談判技巧
登1498才違法好嗎 跟你的實際合約不同
實價登錄2.0 會揭露車位價格
超級超級重要啊! 不要惹賣方不開心啦!
真想拜託你們這些激憤仔去點開內政部實登
等著看bbin說哪裡違法
這篇是學店集中營?台灣的教育制度真的
很失敗,有些人從小在學業上備受打擊,
導致長大性格變態
ptt被塔綠班洗腦?明明一堆五毛
這個老師是4%啦
你好老實會被虛
zzz錯誤解讀。跟蠻多覺青一樣只會看一面
盧小小的,紅單就寫1500萬啊
好了啦,哈哈哈哈哈
X
教授是對的 SWAY 也是對的 建商也是對的 感想: 教授沒買到房 要不要在養台車+花1萬元 買零食請大家吃 廣結善緣,上面放手電筒與滅火 器組消防隊,車是用來開的 不是拿來撞的 選擇困難的我沒買過車5
就不引用偉大的大學老師原文,也懶的吐槽你1498萬這件事了。 單就房市分析好了,我個人覺得那間房子,沒買到也沒什麼好可惜的,但你會有這麼強的 怨念,應該是看房看了這麼久,然後都沒出手,現在看到青埔一帶漲成這樣,一種不甘心 的感覺吧。 強烈建議放下這種執念,想想自己的真正買房需求,這個需求除了使用面,也包括個人財8X
大家好~ 我又來發廢文了~! 我沒有回文,不是因為臉被打腫了,不敢上來回文, 這只說對一半,腫的不是臉是手@@" 這星期是期中考周,我考卷出太多題,結果改到手都腫了....幫自己QQ 另外,怎會說我是個死不認錯道歉的老師呢???15
這件事情是因為建商是在地小建商,只是遇到一個不太清楚成屋購屋流程的買方, 所以不會告。如果你今天遇到的是某些上市櫃建商,您真的會被告到脫褲,不蓋您 真的。 成屋斡旋單不成立的責任就是把訂金退回買方(加上刷卡手續費跟利息等,看怎麼協調 ,但也不會太多),僅此而已。15
發現原po可能不清楚現場賣房子的人並不是 房子的所有人,在銷售現場針鋒相對的 不是真正的賣家而只是幫忙賣房子的代銷。 他沒有權利決定別人房子要不要賣。 當然建商和代銷事先會談好他想賣的價錢,1
其實我問你什麼叫做居住正義就好了啦? 教授都是做學術的嘛~ 所有人賣房都不得比買進價格賺錢賣房 這樣有沒有符合你的正義阿? 還是你買房別人一定要賠錢賣你? 你賣房子的時候別人都要讓你發大財賣房子? 才叫屬於你的居住正義?12
教授大哥 我跟你說啦 廣大建商跟代銷們真正在意的 根本不是你那區區兩萬 也不是啥買賣流程走沒走完 而是你一直在擴大銷售單價失真跟後續實價登錄金流問題的點啦 你一直把這種台下公開秘密拉到檯面上來吵 這遠比你兩萬殺傷力還更大 真的鬧大 讓更多民眾了解 甚至逼得政府不得不表態3
這位央大教授 你說的這些話從頭到尾不太合理的地方很多啊 ※ 引述《Seabook (機器人在燈火闌珊處)》之銘言: : 廢文又來了! : 有網友在問後續,大概簡單講一下狀況:11
笑歪我 這位先生你昨天還大言不慚的嗆說絕對有刑責,有刑責快去告啊等什麼 連刑法第一條都沒看過是不是。我幫你貼上來,不用謝我了。 行為之處罰,以行為時之法律有[明文規定]者為限。 請問是哪個字看不懂?3
我是建商打手、消費者眼中的吸血蟲 雖然這次風向到後面一面倒的指責老師 但我還是在這位老師上學習到不少 以後遇到客戶說是教職人員我一律不二價 開價多少就是多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