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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大學生開車擦撞瑪莎拉蒂「海神」 招惹

看板Gossiping標題Re: [新聞] 大學生開車擦撞瑪莎拉蒂「海神」 招惹作者
organize222
(GOGO99)
時間推噓 X 推:4 噓:6 →:8

我建議車主提告記者
"惡煞"這詞極為負面
憑良心講,有致人於死嗎? 沒有!
這只不過是一時氣憤,因被打的車主亂切車道導致擦撞
同樣為此板上也有不少人感到氣憤 (/‵Д′)/~ ╧╧

因一時氣憤,給對方教訓,沒曾想到對方因閃躲誤傷頭部
而且我相信富二代的李男擁有馬莎拉蒂
一定能請很好的律師,替自己的小孩辯護

也正因為男大學生"目前"沒有死以及同學們沒被波及
更能證明是一時氣憤
就算是警察與檢察官起訴,法律上實在無法舉證殺人未遂之動機
屬於犯罪較輕的義憤傷害罪

普通傷害罪: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十萬元以下罰金
義憤傷害罪: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二十萬元以下罰金

就算男大學生不幸急救無效,也屬較輕的刑責「義憤殺人」
加上如新聞所說此基於3人無業,經濟狀況艱難,導致情緒上比較激動
就算失手殺人
大概率也是判刑一兩年再除以二,可能關不到一年就出來了

我是覺得因一時氣憤,對於可能關不到一年的人來說,不屬於惡煞!!
真正的惡煞是那種無期,關十幾年的罪犯

所以
我建議向記者們提告妨害名譽

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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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TT留言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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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essicaabc99 11/10 09:19無聊

Tattoo 11/10 09:20很難用殺人罪啦

abelppa 11/10 09:20惡煞死8+9舔屎蠢蛋如何?

hoder 11/10 09:21我以為8+9都是用香油錢請律師

hoder 11/10 09:22對了 你有沒有想過刑法278?

waakye 11/10 09:32車被撞義僨個屁

vwpassat 11/10 09:39沒有鐵與血的魄力執行,法律條文也沒啥

vwpassat 11/10 09:39屁用。

pili0830 11/10 09:49三人圍毆一個還拿出球棒,還恐嚇不準報

pili0830 11/10 09:49警,這叫一時氣憤想給教訓?

TOEY 11/10 09:50拿武器出來打的時候,上述兩條已經不能用囉

TOEY 11/10 09:51大概就是蓄意殺人罪了,不用掙扎

suughine 11/10 09:57笑死 出來洗地洗風向?

damonter 11/10 09:57把構成要件搞清楚再開口

western 11/10 10:04廢文

singgongbar 11/10 10:12真會反串

ginobili62 11/10 10:36廢文

samnpc 11/10 11:18鐵與血是啥?法官不吃這套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