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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爆卦] 小孩喝了愛微酵 現準備切食道

看板Gossiping標題Re: [爆卦] 小孩喝了愛微酵 現準備切食道作者
kaky
(菩提本無樹明鏡亦非台)
時間推噓 X 推:2 噓:10 →:11

※ 引述《keel90135 (尼可)》之銘言:
: ※ 引述《linda0215 (linda0215是要用中油聯名)》之銘言:
: : 朋友家裡買了愛微酵
: : 放在桌上後急忙去煮飯,瓶裝色彩鮮豔
: : 一不留神被5歲小孩誤認為橘子汁拿去喝
: : 現準備計畫接受全食道切除併胃管重建手術
: : 然後愛微酵依然繼續販售那鮮豔的商品
: : 都沒有政府 沒有人可以管管嗎?
: : 算了 大家就繼續檢討被害人吧
: : 退文加水桶我6個月 來吧
: : https://i.imgur.com/Cb2KU83.jpg

圖 小孩喝了愛微酵 現準備切食道
: : 瓶身真的有柑橘
: : https://m.imgur.com/WUoZq5w
: : -----
: : Sent from JPTT on my iPhone
: 讓基德律師來回答您
: https://i.imgur.com/vz5WccF.png
圖 小孩喝了愛微酵 現準備切食道
: 您的商品上有寫請勿置於孩童易拿處
: 這樣的警告標語嗎?
: https://i.imgur.com/rXaddIG.png
圖 小孩喝了愛微酵 現準備切食道
: 如果上面有寫警告標語的話
: https://i.imgur.com/Ul4Nh1T.png
圖 小孩喝了愛微酵 現準備切食道
: 啊...很抱歉...
: 這顯然是您的疏失呢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J0080011

第 10 條
商品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標示其用途、使用與保存方法及其他應注意事項:
一、有危險性。
二、與衛生安全有關。
三、具有特殊性質或需特別處理。


看了一下只有寫不可以玩,但是沒有不可食用跟萬一誤飲或接觸眼睛

更正:(目洨原來是在注意事項四五)

或其他接觸可能對人體發生危害的處理方法

像一些漂白水清潔劑應該都有這類警語

X從圖上看似乎沒有這種標示X 更正:有標示

所以有可能違反這條,違反這條的話 更正:本例應不違反

那廠商可能就會要負擔一些責任

然後:

https://kmweb.coa.gov.tw/knowledgebase.php?func=0&type=0&id=23921

依消費者保護法規定,商品或服務具有危害消費者生命身體健康、財產之可能者,
應於明顯處為警告標示及緊急處理危險之方法。另規定,商品或服務有危害消費者
身體、健康或財產之虞,而位於明顯處為警告標示,應即回收該批商品或停止其服
務。市售食品中放置之脫氧劑或乾燥劑等物質,一般僅標示『不可食用』之警語字
樣,仍應標明其『成分及危害處理方法』。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J0170001

第 7 條
從事設計、生產、製造商品或提供服務之企業經營者,於提供商品流通進入市場
,或提供服務時,應確保該商品或服務,符合當時科技或專業水準可合理期待之
安全性。
商品或服務具有危害消費者生命、身體、健康、財產之可能者,應於明顯處為警
告標示及緊急處理危險之方法。

企業經營者違反前二項規定,致生損害於消費者或第三人時,應負連帶賠償責任
。但企業經營者能證明其無過失者,法院得減輕其賠償責任。
^^^^^^^^^^^^^^^^^^^^^^^^^^^^^^^^^^^

消保法的警告規定比商品標示更硬,如果被認為不符合7II的要求

那就是應賠償,就算你舉證無過失也只是法院"得"減輕企業經營者

的賠償責任....

除非要走第八條

第 8 條
從事經銷之企業經營者,就商品或服務所生之損害,與設計、生產、製造商品或
提供服務之企業經營者連帶負賠償責任。但其對於損害之防免已盡相當之注意,
或縱加以相當之注意而仍不免發生損害者,不在此限。

前項之企業經營者,改裝、分裝商品或變更服務內容者,視為第七條之企業經營
者。

但是如果你違犯第七條就顯然不符合第八條的前提已"盡相當之注意"....


修正一下 不過如果具有嚴重腐蝕性可能就要看鹽酸這類的標示要求

簡單的洗衣精這種應該是沒有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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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TT留言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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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dismJohn 11/20 01:45你是沒看到上面的注意事項喔

※ 編輯: kaky (1.173.44.108 臺灣), 11/20/2021 01:49:32

lucifiel1618 11/20 01:47仔細比對了一下發現你寫到的每一項

lucifiel1618 11/20 01:47,結果人家瓶身都寫得清清楚楚呢

zw39107 11/20 01:47注意事項明明有寫誤飲和接觸眼睛

qqppqp 11/20 01:48這篇是在搞笑膩

hansingi 11/20 01:49現在要找到沒警語的商品比較難吧= =

※ 編輯: kaky (1.173.44.108 臺灣), 11/20/2021 01:50:53

allen199246 11/20 01:50好了啦 你還是刪文好了

XDGC 11/20 01:52我覺得這篇很實用,上面噓的人才不懂吧

XDGC 11/20 01:53大前提講完,接下來才是小前提涵攝大前提,

XDGC 11/20 01:53這篇只是講法條,一堆人直接自動涵攝了,笑

前面確實目洨只看到有人提不可以給小孩玩 沒看到它確實也有誤食跟接觸警語 另外關於如果有化學成分危害的話也有標示要求 不確定本案中究竟是何成分導致所以也只能泛泛而論

※ 編輯: kaky (1.173.44.108 臺灣), 11/20/2021 01:56:15

siahlin 11/20 01:58內文有點亂又更正 不太知道你要表達什麼?

rick102233 11/20 01:59你的表達能力也太扯 到底在供三小

rick102233 11/20 02:00瓶子上全都有 一大串是要表達什麼

iampig951753 11/20 02:00恩蝦愛橘子要改名

jessicaabc99 11/20 02:01不是貼個法條就是專業啦

swanc 11/20 02:04注意事項看一下

meatmm 11/20 02:20要5歲小孩看懂警語也太難 那是給大人看的

kousyouon 11/20 03:26寫再多警語大人不看不做也沒用,明明就

kousyouon 11/20 03:26有寫不要放到小孩拿的到的地方,結果恐

kousyouon 11/20 03:26龍家長直接放桌上

htc314 11/20 05:47要講法條我比你還清楚,下去。

shiriri 11/20 07:57不是與眾不同就是厲害 為扯而扯

sses40713 11/20 08:48知道寫警語也沒人會看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