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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獨家|拾荒伯以死明志 撿278元廢鐵遭法辦!女淚控「司法

看板Gossiping標題Re: [新聞] 獨家|拾荒伯以死明志 撿278元廢鐵遭法辦!女淚控「司法作者
pujos
(lks)
時間推噓15 推:16 噓:1 →:80

竊盜罪裡的“犯意”
指的不是你有沒有想要去偷的意圖
而是你是不是能清楚知道
在未經所有權人允許前
你正在把一項不屬於你的東西
變成你的

假設你知道
那就是竊盜罪無誤

前提是這項東西所有權人
在你做這動作前
沒有放棄其所有權

就這麼簡單
所以你在那邊爭執你沒有要偷
代表你清楚知道這不是你的東西

其實正是在認罪啊...
這種情況下,你還不承認
那越說罪越重,狡辯無誤

因此
拾荒這個行為
只要出現所有權人一說他不知道
那通通都是竊盜





※ 引述《kenny1300175 (蘇湖)》之銘言:
: 備註請放最後面 違者新聞文章刪除
: 1.媒體來源: 蘋果日報
: ※ 例如蘋果日報、自由時報(請參考版規下方的核准媒體名單)
: 2.記者署名: 李奕緯
: ※ 若新聞沒有記者名字或編輯名字,請勿張貼,否則會被水桶14天
: ※ 外電至少要有來源或編輯 如:法新社
: 3.完整新聞標題: 獨家|拾荒伯以死明志 撿278元廢鐵遭法辦!女淚控「司法殺人」: ※ 標題沒有完整寫出來 ---> 依照板規刪除文章
: 4.完整新聞內文:
: 新北市一名吳姓資源回收男子,去年10月在泰山一處重劃區空地撿拾價值僅278元的12公: 斤鋼筋,遭巡邏警員逮捕法辦竊盜罪,去年底新北地檢署以吳男認罪且犯行輕微為由,依: 職權將他不起訴,但吳男自認沒犯意,還沒等到處分書,已輕生明志,含恨離世前還告訴: 女兒,案發現場沒有任何告示,警方卻嚴苛執法,檢方又強勸他認罪,讓他深感屈辱,堅: 稱:「我根本沒有要認罪。」吳男女兒怒控「司法殺人」,希望該負責的人出來面對。: 吳男(55歲)女兒投訴《蘋果新聞網》指出,她老家在新北市林口區,是傳統農業社會家: 庭,爸爸年輕時在工廠當技工,工廠關門後便打零工、撿回收補貼家用,但家中還有一些: 資產,並不是窮到要偷東西,爸爸為人老實內斂,沒有任何犯罪前科,且因學歷不高,對: 於法律文書或公家機關都很害怕、排斥。
: 吳男女兒說,去年11月爸爸到新北地檢署開庭後,就一直很焦慮,擔心警察會忽然殺進家: 裡,或者在路上把他抓走,突然送他進監獄關個5、6年,他也無法理解自己明明沒有偷竊: 的犯意,為什麼會變成「坦承不諱」?且精神狀況明顯大受影響,不敢出門買便當、找朋: 友泡茶聊天,只是每天在家裡來回踱步、反覆掰扯手指,甚至拿水果刀刺自己自殘,去年: 12月7日在家中自縊。吳男女兒控訴這根本是「司法殺人」,希望該負責的人可以出來說: 點話。
: 全案起因2021年10月5日上午10點吳男開著發財車,行經新北市泰山區中港西路及中央路5: 巷交叉口,該處屬塭仔圳重劃區,由新北市府地政局發包給榮工公司進行拆除工程,吳男: 見路口一片空地上堆滿建築廢棄物,在廢棄物中找尋有回收價值的物品,徒手撿拾了12公: 斤鋼筋正要搬運上車,卻有巡邏員警上前盤查,以竊盜罪現行犯將他逮捕法辦。
: 吳男原本委請律師出具答辯狀,強調案發空地沒有任何藩籬管制,也沒有標示警語告知是: 私人土地或禁止進入,且他撿拾的鐵條價值僅278元,主觀上就只是在廢墟中撿拾垃圾,: 想要拿到資源回收場交易,並無竊盜犯意。
: 沒想到去年11月18日地檢署開庭時,律師卻被檢察官說服,建議吳男以認罪方式換取從輕: 發落,吳男不知所措,只好同意認罪。最後檢察官雖然以吳男「自白犯行,態度良好…侵: 害法益甚微,且已與被害人達成和解」等理由,依職權將他不起訴,並在12月22日將不起: 訴處分書寄到吳家,但吳男已於12月7日輕生離世。
: 針對吳女投訴,新北地檢署回應,對於吳男輕生感到遺憾,但檢察官完全依據事證偵查,: 吳男在警詢中、偵查庭上均表示認罪,且與工地管理人和解,案發過程還有附近監視器錄: 影為證,全案證據其實非常完整,檢察官最後還考量吳男態度良好、沒有前科、情節輕微: ,特別給予職權不起訴,依法偵查並無違誤。
: ※ 社論特稿都不能貼!違者刪除(政治類水桶3個月),貼廣告也會被刪除喔!可詳看版規: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 https://tw.appledaily.com/local/20220130/GD6OC2BP7VEP3PK54P5Y7I37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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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TT留言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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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pujos (27.242.137.153 臺灣), 01/30/2022 12:22:34

luoqr 01/30 12:22都拾荒伯人還跟你懂那麼多?是有什麼毛病

HuangJC 01/30 12:24如果是這麼難懂的文字,那委任律師有責任

GivemeApen 01/30 12:24平常讓老爸拾荒 死了才跳出來要賠償

GivemeApen 01/30 12:24這女兒真孝順耶

HuangJC 01/30 12:24解釋清楚。最好是附上出處。

WeGoStyle 01/30 12:26委任律師就算沒講清楚也不代表吳男無

WeGoStyle 01/30 12:26罪,他就是已經犯法了,你是要委任律

WeGoStyle 01/30 12:26師凹他無罪?

HuangJC 01/30 12:27律師就站他那邊而已,反正法官不會判無罪

HuangJC 01/30 12:28他能不能勝訴最後也是自己負責,律師掰彎

pujos 01/30 12:28簡單的說,犯意指的不是你知不知道你這樣做

HuangJC 01/30 12:29他就不對了。可以分析給他自己選擇。

pujos 01/30 12:29是犯罪,而是你知道不知道你在做什麼,這才

pujos 01/30 12:29是精神鑑定鑑定的用意

WeGoStyle 01/30 12:32而且是律師沒講清楚的話,那吳女應該

WeGoStyle 01/30 12:32是去找律師要求賠償,干法院屁事?

HuangJC 01/30 12:33至於我說解釋清楚,意思是承認他'不想要

HuangJC 01/30 12:33偷',但也說明'中華民國法律是這樣定義'

HuangJC 01/30 12:34也就是法院能得到法院想要的,他也能得到

HuangJC 01/30 12:34他想要的。另外我說我支持吳女了沒有?

HuangJC 01/30 12:35我前面舉車禍為例:我沒故意要撞人,但意

HuangJC 01/30 12:36外撞仍是要賠。不是故意但仍需負責是可以

WeGoStyle 01/30 12:36哪句說你支持吳女= =?

HuangJC 01/30 12:36接受的。但他想強調自己不是故意,就讓他

HuangJC 01/30 12:36強調好了;但他強調完我沒說要讓他勝訴。

HuangJC 01/30 12:37沒說我支持吳女就算了;那你也別說干法院

HuangJC 01/30 12:37屁事。。我本來就沒說干法院屁事。原來你

HuangJC 01/30 12:38是在附議我,失敬失敬.

WeGoStyle 01/30 12:38撞人跟偷竊你擺在一起講?拿不屬於自

WeGoStyle 01/30 12:38己的東西就是犯意了,還有不小心偷走

WeGoStyle 01/30 12:38別人東西這種事?

HuangJC 01/30 12:39你要這樣說的話,記得把這篇的'犯意'附上

HuangJC 01/30 12:40雙方詞意不同,老翁的詞意明顯不同,律師

HuangJC 01/30 12:40要好好講解。

HuangJC 01/30 12:41我擺在一起講是舉個例:不是故意也要負責

pujos 01/30 12:41不懂,你有責任義務要學,不是其他人的責任

HuangJC 01/30 12:41並非不小心,就不必負責;這是個好例子

HuangJC 01/30 12:41不是我有責任,是老翁有責任。

HuangJC 01/30 12:42不過律師有收錢委任,律師有責任教..

pujos 01/30 12:43律師的責任是幫助被告維護該有法律權益,不

pujos 01/30 12:43是普法好嗎..

HuangJC 01/30 12:44被告若願意不認罪,反而被判更重,那也是

HuangJC 01/30 12:44被告的自由啊..

HuangJC 01/30 12:45不是我們認為認罪比較划算就可以代決策的

HuangJC 01/30 12:51來說個例子吧:阿扁只要認罪就可以特赦

HuangJC 01/30 12:51他不認罪,你可以替他認罪嗎?

HuangJC 01/30 12:52認得這也是卡關好久..

HuangJC 01/30 12:52那就關他啊,他自找的

aprendes 01/30 12:54這種囿於自我解釋法律,選擇堅不認罪被

aprendes 01/30 12:54起訴,一樣也是會已死明志啦。

capitalofz 01/30 12:54亂解釋刑法的主觀構成要件

aprendes 01/30 12:54*以

wayne030 01/30 13:04整件事情我只能說律師毫無職業道德 不尊

wayne030 01/30 13:04重當事人又欠缺溝通 要告也是告他

HuangJC 01/30 13:20對於'一樣會以死明志',我的看法是:求仁

HuangJC 01/30 13:20得仁,就像有人自焚也是要爭取什麼。那就

HuangJC 01/30 13:21讓他爭啊,如果社會有為他改變什麼,也是

HuangJC 01/30 13:21他的勝利。

HuangJC 01/30 13:22> 亂解釋刑法的主觀構成要件 ; 這是指?

HuangJC 01/30 13:23老實說這篇我看不懂,只能相信。若有辯論

HuangJC 01/30 13:23那我要求附上網址證明。

HuangJC 01/30 13:24畢竟最後的判決是說老翁有認罪,看不出是

HuangJC 01/30 13:24以這種'犯意'解釋而定的判決。

monasa 01/30 14:13平常讓老爸拾荒,被告好歹也幫忙說明一下

monasa 01/30 14:13沒什麼大事走走流程,死了跳出來都太晚啦

HuangJC 01/30 14:29要把他救活是太晚。但若目的不是起死回

HuangJC 01/30 14:30生的話,並不晚!老翁自殺前應也未曾誤會

HuangJC 01/30 14:30還可以起死回生吧!他想表明‘他沒想偷

HuangJC 01/30 14:30’,並且不認罪,那這點是可以談的。

bob81 01/30 14:51律師都弄到不起訴了是要靠北什麼?鐵錚錚

bob81 01/30 14:51的竊盜真的開庭一定輸的啊

toro736 01/30 14:54笑死 檢察官等人死了才寫微罪不舉不起訴

toro736 01/30 14:55本來就一堆檢察官為了績效專挑小案辦

HuangJC 01/30 15:39我同學也曾誣賴我偷他一百元,並且說只要

HuangJC 01/30 15:40我承認,他就不計較,你真以為我喜歡承認

HuangJC 01/30 15:40?我那時也掏一百元出來拍桌:我沒拿,但

HuangJC 01/30 15:40如果你掉一百元很心痛,這張賠你

HuangJC 01/30 15:41別以為你的大方叫大方,叫人認罪就是小氣

HuangJC 01/30 15:41律師弄到不起訴叫做勝利?那阿扁早點認罪

HuangJC 01/30 15:42拼特赦你也認為是他要的囉?

HuangJC 01/30 15:42人家重視什麼是他的自由,若反而會被關也

HuangJC 01/30 15:42是求仁得仁啊!

HuangJC 01/30 15:43再輸會輸掉一條命嗎?這就是他自殺撇清所

HuangJC 01/30 15:43表達的了

HuangJC 01/30 15:44也許他寧願被關再控訴司法不公,反正不會

HuangJC 01/30 15:44關太久;不承認就不算污點啊..

ChenDotQ 01/30 17:49零分 回去重讀好嗎

devilscry 01/30 18:36莫名其妙被誣賴偷錢還要賠的話,以後

devilscry 01/30 18:36也只會被說是承認了,畢竟已經賠了,

devilscry 01/30 18:36沒有就沒有的事,對方沒有人證物證監

devilscry 01/30 18:36視器,憑甚麼一口咬定?但是原文這個

devilscry 01/30 18:37狀況不一樣,當事人勉強可以說「自己

devilscry 01/30 18:37不懂,所以拿了」,而不是說「你放在

devilscry 01/30 18:37那邊我怎麼知道是有人的」,問題一直

devilscry 01/30 18:37不是「」這東西有沒有人的,而是「不

devilscry 01/30 18:37是你的就不該拿」要拿之前多問一句,

devilscry 01/30 18:37起碼事後出狀況還能明確表達我有問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