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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獨家|拾荒伯以死明志 撿278元廢鐵遭法辦!女淚控「司法

看板Gossiping標題Re: [新聞] 獨家|拾荒伯以死明志 撿278元廢鐵遭法辦!女淚控「司法作者
N0403041
(實踐大學社工系大一新生)
時間推噓 X 推:13 噓:18 →:88

※ 引述《EOMing (換胃思考)》之銘言:
: ※ 引述《ChenDotQ (淘淘愛丟力)》之銘言:
: : 這題不難呀....
: : 竊盜是行為罰沒有所謂的過失竊盜,
: : 所以討論故不故意沒有意義,
: : 動機頂多作為減刑裁量之一
: : 不得主張不知者無罪。
: : 律師勸他認罪,
: : 大概是想把認罪當成有無悔意的判斷之一;律師可能也聽懂了檢察官想作成不起訴的暗: 示,
: : 所以一直勸杯杯認罪,
: : 杯杯也是認得莫名其妙。
: : 殊不知老伯迫於無奈的「坦承不諱」
: : 成了微罪不舉的關鍵。
: : 最後還是不起訴了呀 ......
: : 只能說律師跟醫生一樣都不想揹責任,
: : 所以常回答客戶曖昧不明的答案;
: : 初次被告的人內心一定恐慌異常,
: : 只能說律師和檢察官的故作玄虛成了杯杯最大的恐懼......
: : 認真想想,你一個撿破爛的有前科又如何?
: : 沒良民證頂多不能跑ubereat和進台積電,
: : 把屁大的清白當成與天一樣高的事......
: : 酒駕能當政府發言人、殺警察選立委 、肇逃當立委、詐賭賣毒的直播破3萬抖內創新高: ,台灣簡直更生人的寶地,老伯你又何必呢? 又不是封建時代。
: : 阿杯會尋短,你我都推了一把。
: : -----
: : Sent from JPTT on my HMD Global Nokia 8.1.
: 其實本案較奇怪的點是
: 警察巡邏發現...
: 一般撿回收撿到被法辦竊盜
: 應該是有被害人告訴
: 而通常啦
: 被害人在發現物品不見的當下
: 去派出所報案時
: 值班員警比如阿兩
: 可能會問說是不是自己遺失了
: 遺失不是刑案喔 確定要報案嗎 會有誣告罪問題喔
: 被害人不死心 秀出自力救濟調出的監視畫面
: 此時烏龍警察阿兩
: 面有難色地叫在後方辦公室的大原所長
: 出來救援筆錄製作 (阿兩用鼻子和嘴巴夾著原子筆)
: 回到問題原點
: 假設路上或路邊有一批或一東西
: 比如500元硬幣
: 那麼它是無主物還是遺失物呢?
: 應視真實情況而定
: 500元硬幣掉在地上的上一動
: 是它的主人以拋棄之意思而為丟棄?
: 還是不慎從主人口袋掉出呢?
: 此時阿兩撿到它
: 如果是前者情形 阿兩擁有該500元硬幣
: 如果是後者情形 該500元硬幣是原主人的
: 是以新聞該案 應探究榮工處包商
: 是否有拋棄該廢鐵之意思 而拆除後將之置放空地
: 或許會是圓滿結果的解套
: 參考資料:
: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zZxwHTrTZRI
: 《住宅改造王》400萬圓改造68年廢棄破屋【HD】
: 物件293 好浪費的房子
: 註: 浪費的不只是老婆阿嬤沒住的68年廢棄破屋
: 還有建商7年前蓋的住宅展示場
: 因委託人只有400萬預算
: 改造專家知道恰好有展示場要拆除
: 展示場工務店說
: "只要有人想要/我們公司的指示就是送人"
: "這樣我們不用花處理費/反而是幫我們的忙"


你講再多也沒用啦
Ptt一堆仇老的



還有人說警察依法辦事

吃屎

本魯之前錢包被偷
我朋友就是目擊證人
被他看見小偷的樣子
結果警察當天做完筆錄根本沒有給我三聯單
是過了一個月抓到嫌犯
警察才問我要不要提告
我說不要(因為我怕被報復)
但是警察說竊盜罪是公訴罪
叫我一定要告
當天補做筆錄才開三聯單給我

在警局也都沒有指認
因為我朋友是目擊證人
後來被檢察官傳去
證人當天有事沒請假也沒出庭
隔天檢察官就不起訴
理由「本案僅憑證人在警詢中陳述,佐以轄區之慣竊容貌,比對出可疑人士,惟被告矢口否認,證人經依法傳喚未出庭指認,本案罪證不足,無證據不能論罪,依法作出不起訴處分!」

也太爛了吧!

證人只傳一次,沒來,隔天檢察官就直接不起訴,理由是證人沒出庭指認,所有證據不足!

證人沒來是不會再傳喔?

這是什麼鳥偵查方式?

後來跟高檢再議,駁回理由是我自己沒有提供證據,證人又沒來作證,無法證明被告就是竊賊,地檢原不起訴處分並無違誤!

感覺很鳥!

有目擊證人還沒辦法把竊賊定罪,因為證人只傳一次,如果沒來,隔天檢察官就會馬上不起訴,我向高檢再議,高檢檢討受害人,說是受害人自己不提供證據證明被告就是竊賊,要受害人先提供初步證據,國家公權力才會介入,不能僅憑受害人臆測被告就是竊賊,國家公權力就貿然介入!

第一次聽到錢包被偷還要受害人自己先蒐證、否則國家公權力不會貿然介入,這書狀一看就是亂套例稿,廢到笑,感覺就是年底要結案了,隨便寫一下就結了,我收到地檢初步認為再議無理由的函、隔天高檢駁回再議的處分書就寄來了,駁的還真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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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TT留言評論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4.155.182.144 (臺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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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cmvic 01/31 03:09台灣法官和警察蠻多政治打手的

berryc 01/31 03:11就公訴罪了還叫你一定要告...是什麼意思?

berryc 01/31 03:12原來公民還有必須提告的義務喔

berryc 01/31 03:12轉身走人會怎樣? 妨礙公務嗎 XDDDD

sa87a16 01/31 03:13原po不想告,但竊盜屬公訴不能不送法院

zxcz1471 01/31 03:13其實現在很保障人權(含未定罪的人) 或許

sa87a16 01/31 03:13走人沒關係啊,法院一樣傳你

zxcz1471 01/31 03:14警察認為這案是鐵案(有人證)所以很有自

zxcz1471 01/31 03:14信 沒想到證人不會到...

N0403041 01/31 03:16證人不到就直接不起訴,很鳥欸

zxcz1471 01/31 03:16畢竟不是現行犯當場被逮 人證很關鍵

N0403041 01/31 03:17要是目擊證人看見殺人兇手,證人不出庭

N0403041 01/31 03:17,殺人犯也不起訴?證人不到可以拘提,

N0403041 01/31 03:17第一次看見證人只傳一次,沒到,第二天

N0403041 01/31 03:17直接不起訴!

zxcz1471 01/31 03:18現在講求人權 沒人證法官也怕輕易判會出

zxcz1471 01/31 03:19事...

可以再傳證人啊!只傳一次,這是哪招?

mucorn 01/31 03:19這要找你朋友呀

kevin0316 01/31 03:21怎麼看都是證人的問題吧…不來就是沒證

kevin0316 01/31 03:21據 沒證據是要告什麼

證人要是屢傳不到,檢察官可以拘提證人

※ 編輯: N0403041 (124.155.182.144 臺灣), 01/31/2022 03:22:05

linda17a3 01/31 03:22我家被盜竊入室三次 還有兩次都遇到小

linda17a3 01/31 03:22偷在裡面報警警察讓人逃走 還抓不到的

linda17a3 01/31 03:22結果我爸上班遇到小偷本人= = 認出來也

linda17a3 01/31 03:23不了了之

我讀大學時在操場運動,把外套放樹下的椅子,運動完,外套不見了,過一週坐校車,被我認出一位同校學生穿著我的外套,那件外套的污漬都一樣,不會錯,就是我的外套,我在校車上大叫小偷,後來報警,警察來了也是一直盧,說什麼天下外套一樣的很多,我這樣會嚇到同學,我有什麼證據證明他穿的是我的外套......後來事情就不了了之!警察最好會依法處理!

※ 編輯: N0403041 (124.155.182.144 臺灣), 01/31/2022 03:23:41

nanami56 01/31 03:26你覺得為了你這屁眼大的事要開幾次庭傳

※ 編輯: N0403041 (124.155.182.144 臺灣), 01/31/2022 03:27:11

nanami56 01/31 03:27喚證人?

我錢包好歹還有五千多元,那位老人才拿價值200多元的鋼筋就被逼認罪,我5000元的案子就不查

tonyjs 01/31 03:28就是欺善怕惡

tonyjs 01/31 03:29老人家好糊弄,真正的慣竊,抓不到

qqqqwe15 01/31 03:29檢察官懶惰

qqqqwe15 01/31 03:30而且要自己去把證人找來是沙小?

ChenDotQ 01/31 03:31你不知道在台灣告人或被告都要自己準備

※ 編輯: N0403041 (124.155.182.144 臺灣), 01/31/2022 03:31:30

ChenDotQ 01/31 03:31證據嗎? 檢警就是這麼爽

qqqqwe15 01/31 03:33等一下…連學校運動外套都要偷是怎樣

qqqqwe15 01/31 03:34你也太衰了吧

scores 01/31 03:36一堆仇警的

kayak5566 01/31 03:36你朋友沒被罰三萬嗎

檢察官隔天直接不起訴,也沒鳥證人為何沒來,也沒罰證人三萬,我覺得,檢座只想結案,不想管這麼多

seaping 01/31 03:36等等……證人不就是你朋友?你為何不去

seaping 01/31 03:36問他為何不到?

因為在高雄開庭,他在台北上班,那天公司有重要會議不好請假

※ 編輯: N0403041 (124.155.182.144 臺灣), 01/31/2022 03:38:31 ※ 編輯: N0403041 (124.155.182.144 臺灣), 01/31/2022 03:39:39

kayak5566 01/31 03:41真爽 原來還有不罰錢的

hiimjack 01/31 03:46這種小案子不請假不出席還要求人家多傳

hiimjack 01/31 03:46幾次是怎樣 ==

偵查不完備,本來證人沒來就可以拘提,反觀200多元的案子,檢座在逼認罪把人逼死

N0403041 01/31 03:48他只傳證人一次,隔天就直接以證人沒出

N0403041 01/31 03:48庭作證無法證明被告是竊賊就不起訴了,

N0403041 01/31 03:48他後續也沒在管證人去哪,哪還會罰錢!

scores 01/31 03:48看你語氣不是在意 警察管小事

N0403041 01/31 03:48他就趕在年底前結案,我後來寫去檢察長

N0403041 01/31 03:49信箱投訴,回函還叫我去交付審判,就是

N0403041 01/31 03:49罐頭回覆,然後回函不敢寫承辦人姓名跟

e1q3z9c7 01/31 03:49老人走得慢比較好抓

N0403041 01/31 03:49電話,一看就是怕我打電話過去罵!

scores 01/31 03:49是在意警察不管你的小事 但是管別人的小事

scores 01/31 03:50所以你還是希望警察管你的小事啊

我的案子很明顯是被偷,跟死者的案子不一樣,他的是拾荒還是偷要釐清

※ 編輯: N0403041 (124.155.182.144 臺灣), 01/31/2022 03:50:32 ※ 編輯: N0403041 (124.155.182.144 臺灣), 01/31/2022 03:51:35

zxcz1471 01/31 03:52因為200元的案子是"現行犯"阿沒證人問題

所以我跟一些網友就在討論「現行犯」警方是否依法處理?事實上,連我們被偷直接去報案,警察都不開三聯單,現行犯,警察會辦嗎?這種不都是叫直接放回去就好了,很少看見警察這麼積極

※ 編輯: N0403041 (124.155.182.144 臺灣), 01/31/2022 03:55:07

zxcz1471 01/31 03:57你這是有人證 以前我家遭小偷沒人證報案

zxcz1471 01/31 03:58多年後某天 警察說抓到嫌犯要我們指證!?

他應該是隨便抓一個慣竊當績效,才找陳年舊案出來叫你指認

hiimjack 01/31 03:58得拘提不是一定要拘提 這麼多案子每個證

zxcz1471 01/31 03:58我們根本沒目擊 而警察也沒有取得贓物給

hiimjack 01/31 03:58人不來都拘提那不就都不用做事了

hiimjack 01/31 03:59如果有請假搞不好還會再傳一次 不過不出

hiimjack 01/31 03:59席不請假又是小案子直接不起訴不意外

所以刑訴有分小案子的目擊證人就可以不拘提到庭,大案子的目擊證人沒出庭才要拘提?明明就是關鍵的目擊證人,只傳一次,沒來,隔天就不起訴,明顯偵查不完備,只因為是小案子就被搓掉,司法好可悲

zxcz1471 01/31 03:59我們指證 叫我們去指認個頭啊??? 也沒說

※ 編輯: N0403041 (124.155.182.144 臺灣), 01/31/2022 03:59:43

zxcz1471 01/31 04:00找到指紋或鞋印比對之類的科學點證據 找

zxcz1471 01/31 04:00根本沒目擊到的受害者 你想受害者怎麼認

zxcz1471 01/31 04:00阿... 所以目擊證人在你的案情非常關鍵

※ 編輯: N0403041 (124.155.182.144 臺灣), 01/31/2022 04:02:22

N0403041 01/31 04:06白癡都知道我的案子目擊證人很關鍵,結

N0403041 01/31 04:06果檢察官只傳一次,沒來,隔天不起訴,

N0403041 01/31 04:06我收到不起訴書後,打電話問事務官,他

N0403041 01/31 04:06說「證人沒來就沒證據」,我知道啊,所

N0403041 01/31 04:06以你再傳不就有證據了?後來我掐指一算

N0403041 01/31 04:07,喔,原來是偵辦期限已經到八個月了,

N0403041 01/31 04:07只能趕快結案了,否則超過八個月要寫報

N0403041 01/31 04:07告,可能影響考績,考績差,年終獎金差

N0403041 01/31 04:07十幾萬,不能不慎!

minggood 01/31 04:13下次直接讓他考績爆炸 懂?

lanching913 01/31 04:44你朋友不能打電話跟書記官告知不能

lanching913 01/31 04:44到要改期嗎

過二天他寫陳報狀說他那天有事才沒到,但當時已經不起訴了,不過我們都不知道,是過了二週收到通知才知道

yahappy4u 01/31 04:57你應該打電話跟法院喬時間啊,出車錢

yahappy4u 01/31 04:57讓你朋友來

證人出庭作證本來就可以跟地檢領證人旅費

qq204 01/31 05:11所以你東西以後繼續被幹都別抓阿

qq204 01/31 05:11畢竟你看起來不支持警察抓現行犯

deathslipkno 01/31 05:16蛤 所以沒到庭是誰的問題

所以是我的問題嗎?

yamhome 01/31 05:54好好活著,不要為這些鳥事看不開

AIyA878958 01/31 06:42怎麼看都是不到庭的問題,難道都要等

AIyA878958 01/31 06:42被拘提才要跟公司請假啊?

被拘提不用請假,直接被上手銬帶走了

grandtauto 01/31 07:00笑死,其實你想看朋友被拘提對吧?

jobshencbsil 01/31 07:03你他媽屁一樣的事情要拘提證人

法律就規定證人有出庭義務

kobe0307 01/31 07:06鬼島阿條不意外

AIyA878958 01/31 07:20不到庭講得像是整個國家對不起你^_^難

AIyA878958 01/31 07:20道拘提公司就沒會要開啊?

然後呢?檢察官偵查不完備,怪我?

jk01 01/31 07:30這就是台灣法律,有錢人的遊戲

shermanqoo 01/31 07:48連電話告知書記官都沒有 怪誰

他過二天寫陳報狀請假,當時已經不起訴了

opm 01/31 08:03證人傳喚不到是可以拘提啊?

可以

qw5980162 01/31 08:15不起訴有很多種 請問是哪一種?? 貼出

qw5980162 01/31 08:15來讓大家看看

kissung 01/31 08:16你跟朋友感情不好喔??不能到就記得請假

kissung 01/31 08:17、法院案子很多、不要浪費司法資源

我跟他不熟,只是點頭之交,見過二次面而已

qw5980162 01/31 08:17單憑你口述 沒有客觀證據 要如何信服你

qw5980162 01/31 08:18自己是被害人 卻不願意提供任何證據 這

qw5980162 01/31 08:18我也是笑笑的

我就沒看到,我要提供什麼證據?你東西被偷你沒看到,你能提供什麼證據?我就提供一個證人,但只傳一次就不傳了

chiayun 01/31 08:38不起訴處分書貼出來看看呀

smilelove 01/31 08:58證人不請假,就故意弄你的啊,活該

不請假,檢察官可以再傳第二次,或直接拘提,法律都有給檢察官權力,但檢察官不想辦這種鳥案

※ 編輯: N0403041 (124.155.182.144 臺灣), 01/31/2022 09:20:14 ※ 編輯: N0403041 (124.155.182.144 臺灣), 01/31/2022 09:20:35 ※ 編輯: N0403041 (124.155.182.144 臺灣), 01/31/2022 09:22:22 ※ 編輯: N0403041 (124.155.182.144 臺灣), 01/31/2022 09:23:17 ※ 編輯: N0403041 (124.155.182.144 臺灣), 01/31/2022 09:24:03 ※ 編輯: N0403041 (124.155.182.144 臺灣), 01/31/2022 09:24:55 ※ 編輯: N0403041 (124.155.182.144 臺灣), 01/31/2022 09:25:52 ※ 編輯: N0403041 (124.155.182.144 臺灣), 01/31/2022 09:26:39 ※ 編輯: N0403041 (124.155.182.144 臺灣), 01/31/2022 09:27:53 ※ 編輯: N0403041 (124.155.182.144 臺灣), 01/31/2022 09:33:49

jeff785chen 01/31 09:50為了五千多塊拘提你覺得符合比例原則

jeff785chen 01/31 09:51嗎 五千多塊可以請警察去你家把你朋

jeff785chen 01/31 09:51友上銬送到法院

jeff785chen 01/31 09:53第一次看到為了五千塊要檢察官拘提朋

jeff785chen 01/31 09:53友的

證人屢傳不到就可以拘提,又不需要經過「比例原則」的檢驗,一般是違憲審查的時候才需要經過比例原則,而且那都是最後步驟了

N0403041 01/31 10:03為了200多元檢察官都可以跟律師喬好逼老

N0403041 01/31 10:03人認罪,害老人跑去自殺,我的五千多就

N0403041 01/31 10:03不查!況且我朋友自己不出庭作證,也沒

N0403041 01/31 10:03請假,被拘提剛好,我跟他也不熟,只是

N0403041 01/31 10:03點頭之交,朋友的朋友,介紹來給我推銷

N0403041 01/31 10:03直銷,也沒多熟,普通網友有常聊天的都

N0403041 01/31 10:03比跟他熟

※ 編輯: N0403041 (124.155.182.144 臺灣), 01/31/2022 10:05:04 ※ 編輯: N0403041 (124.155.182.144 臺灣), 01/31/2022 10:09:57

spath 01/31 11:31其實當你的朋友還蠻衰的,為了你的5000元

spath 01/31 11:31要自己請假上法院,不去還叫法院拘提

N0403041 01/31 12:06他是以目擊證人的身分出庭作證,不是以

N0403041 01/31 12:06我朋友的名義出庭作證,證人出庭作證是

N0403041 01/31 12:06法定義務,他可以跟公司請公假,有良心

N0403041 01/31 12:06的公司會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