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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陳時中:從未規定武肺死者24小時內火化

看板Gossiping標題Re: [新聞] 陳時中:從未規定武肺死者24小時內火化 作者
emonyaki
(哆啦銅鑼燒)
時間推噓 3 推:4 噓:1 →:19

※ 引述《JUSCO (其實統計沒那麼難)》之銘言:
: 等等這是整人紅不讓嗎?(老人才知道的梗)
: 這兩年有多少新聞在說
: 例如親人住在不同地方 結果染疫過世
: 「依規定」24小時內火化
: 所以很多人無見到至親的最後一面 留下遺憾
: 然後新聞也會些 雖然遺憾但是還是得依規定
: 結果現在說從來沒這樣規定
: 那是哪個環節出問題?
: 還是底層單位誰拿雞毛當令箭?
: 這要查一下吧!! 很誇張耶

最近的疫情政策及很多孩子事件,讓人對政府很不滿。
但這次的24小時火化事件我覺得不是CDC的錯。
早在兩年前疫情開始,第一例死亡事件後
當時就有傳出遺體被要求24小時內要火化,我就覺得很奇怪
覺得很可惡
因為翻了翻傳染病防治法
只有提到第一類傳染病要24小時內,第五類傳染病之屍體應於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期限內入殮並火化
根本沒有第五類要24小時內火化的要求
所以到底憑什麼要求家屬要24小時內把自己的親人燒掉?

當時有某個業者說沒有在24小時內火化是違法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00218002580-260405
彰化縣衛生局也出來否認違法

兩年前CDC就有解釋過依法令是要24小時內通報而不是24小時內火化
https://newtalk.tw/news/view/2020-05-13/405948

甚至有業者說地方衛生局的公告就是要在24小時內火化
(去找一找各市衛生局的公告就知道)
那這到底是誰的問題?
我認為中央用盡速處理一詞而非規定固定時間內火化
就是讓家屬可以緩衝,可以將該處理的事情處理完後,好好見完最後一面
再行火化
難道明定一個時間,會比盡速處理一詞還要好嗎?

中央從來沒要求24小時內要火化
那是地方政府自行解釋為24小時內執行火化嗎???
還是殯葬業者要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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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TT留言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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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mes732 06/04 20:06可是CDC沒有明確定義留下模糊空間幹嘛

Tutan 06/04 20:08當然是地方的問題,中央怎麼可能會有錯

trywish 06/04 20:13因為你無法判斷到底什麼叫必要時。公務員

trywish 06/04 20:13來說,就算"參考"也是必須遵照的事。除非

trywish 06/04 20:14上司願意挑。但這件事在後來基本上都能達

trywish 06/04 20:14成,所以就不了了之,至少24小時內不會被

trywish 06/04 20:15挑毛病。現在是因為人數又多了,自然聲音

trywish 06/04 20:15又出現,除非中央願意直接把那條拿掉,不

trywish 06/04 20:15然現階段,24H那種要求才是符合公務員的

trywish 06/04 20:15作法,至少不犯錯,再來討論這事有沒有錯

trywish 06/04 20:19另一個解套辦法,就是"必要時"這三個字,

ssisters 06/04 20:19現在這個政府 能硬拗的絕不道歉、能卸

trywish 06/04 20:19CDC直接做出解釋,這樣才能解套。

ssisters 06/04 20:19責的絕不扛責。有功中央、有過地方。你

ssisters 06/04 20:19看開吧

tengerinedog 06/04 20:21從今天開始解釋很難嗎?

ccsanne 06/04 20:30怎麼不早說

hosen 06/04 20:31五級傳染病,屍體誰要收?講幹話

jan777 06/04 20:32https://i.imgur.com/OBV1iSm.jpg

圖https://i.imgur.com/OBV1iSm.jpg?e=1666761391&s=lTg5EYSahIGDBsAs9GV1hA, 陳時中:從未規定武肺死者24小時內火化

jan777 06/04 20:32第一類才是24小時內

ru8ru8 06/04 20:41一直以為要24小時

sggs 06/04 22:08只寫盡速公務員當然選最不會出包的時間,不

sggs 06/04 22:08然出包誰要扛,cdc兩年前就知有這情形也不

sggs 06/04 22:08願意出來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