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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媽媽接送1歲女兒違停紅線遭開4張罰單 法

看板Gossiping標題Re: [新聞] 媽媽接送1歲女兒違停紅線遭開4張罰單 法作者
JasonX5566
(小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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笑死什麼垃圾判決

你明明可以找到地方停車後再走去接

找一堆理由不去做

說穿了就是把自己該負擔的成本轉嫁到不相關的人身上 甚至整個社會嘛

而且沒影響到人是你說了算嗎

你確定檢舉的人沒被影響到?還是覺得檢舉的不是人?

難怪走了十幾個也不能說很多嘛

真不知道現在政府到底想把台灣社會帶到什麼地方





※ 引述《poeta (鍵盤詩人)》之銘言:
: 1.媒體來源:udn
: 2.記者署名:記者林孟潔/台北即時報導
: 3.完整新聞標題:媽媽接送1歲女兒違停紅線遭開4張罰單 法官全部撤銷
: 4.完整新聞內文:
: 余姓女子騎機車臨停紅線到托嬰中心接送1歲女兒,被民眾拍照檢舉,警方連開4張600元: 罰單,她不服提行政訴訟抗罰,台北地方法院認為她違規情節輕微,也未妨礙人車通行,: 判她勝訴撤罰,可上訴。
: 余女2021年12月13日及22日、今年1月3日及7日四度在畫有紅線路段停放機車,被民眾檢: 舉,警方,警方舉發各裁處600元罰鍰。
: 余女提告主張,她雖然紅線停車,但當時是到幼兒園接1歲幼兒,且她將機車緊鄰路邊停: 放,沒有影響交通秩序;台北市交通事件裁決所反駁,執勤警員依民眾檢舉的照片依法舉: 發,且依照片顯示,機車確實靜止停放於紅線,舉發並無違誤。
: 法院認為,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雖有規定,接送未滿7歲兒童上下車,臨時停車不受3分: 鐘限制,但余女在畫紅線路段停車,人也未在車上或車旁,並非「保持立即行使狀態」,: 不屬於臨時停車,不符合規定,認定余女確實違規停車。
: 判決指出,余女的女兒2020年6月出生,年僅1歲多,由托嬰中心托育,余女確實是為進入: 托嬰中心接送女兒,才違規停車,認為情節輕微;另機車當時緊靠路邊,人車稀少,也預: 留相當空間,沒有妨礙人車通行,符合情節輕微免予舉發的規定,判撤銷處分,余女免罰: 。
: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需放媒體原始連結,不可用轉載媒體連結:
: https://udn.com/news/story/7321/6377678
: 6.備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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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u04hj4 06/10 16:13大違停時代 開戰

cs09312 06/10 16:14違停是台灣風俗民情

herro760920 06/10 16:15這就是台灣,違規的把風險轉嫁給其他

herro760920 06/10 16:15人,然後法律和法官還會替他們說話

tim910282 06/10 19:16當危停造成“大官”重傷才會被重視吧

taikouhncheu 06/10 21:21有小孩就是吃無敵星啊,有本事你也

taikouhncheu 06/10 21:21去生一個

arcysaint 06/11 01:05違停解套,感謝大法官